中标
李典镇专职巡逻防范队伍采购项目成交公告(二)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6/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szc-321002-zhcd-c2024-0022
预算金额110万元
招标联系人廖倩文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至衡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国民0514-8677227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李典镇专职巡逻防范队伍采购项目 JSZC-321002-ZHCD-C2024-002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陵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6-20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002-ZHCD-C2024-0022 

项目名称:李典镇专职巡逻防范队伍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10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年,起始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

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3.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4.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公安主管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原件扫描上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05日至2024年06月20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陵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6-20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4-06-20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陵分中心开标室(观潮路103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兴丰路1号

联系人:廖倩文

联系电话:180121322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至衡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单位地址:扬州市扬子江中路328号

联系人:杨国民/睢悦

联系电话:0514-86772278/180525788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国民/睢悦

电话:0514-86772278/18052578872

附件: 李典镇专职巡逻防范队伍采购项目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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