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信阳市罗山中梁首府供水(含水处理设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4/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告标题:信阳市罗山中梁首府供水(含水处理设备)招标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3-04-25 16:00:00
招标主体:信阳市罗山中梁首府供水(含水处理设备)
招标联系人:梁朋
招标联系人方式:18439898325
招标联系邮箱:1121708313@qq.com
招标联系地址: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香格里拉广场1号楼-12楼中梁地产中州区域公司
招标范围:信阳罗山供水工程主要包括:罗山中梁首府供水工程主要包括:罗山中梁首府项目红线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市政及二次加压给水工程,包括:室外消防环网(除“阀门井后到消防栓”外)、泵房、二次加压设备(变频供水设备甲供)及管道、主楼水表井给水立管系统、水表井砌筑、生活水表和商业水表的供货及安装、土方开挖及回填及因分期交房所需增加的阀门(包工程范围含阀门井,如有)、远程抄表系统(配套的物业收费系统及相应的软件、硬件,移交物业)。以上所有工程的成品保护、检验、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售后服务等。包工包料、包工期、装卸车、运输、二次搬运、垃圾清运、包质量、包安全、包资料等固定总价包干形式并通过政府质监部门等验收全部手续,协调交付验收、通水,并承担一切费用。确保经供水部门一次性验收合格、满足通水条件,保修服务等全过程的内容。
报名提交材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承诺函;
3、企业简介、生产制作许可证(如有);
4、近三年业绩表和近两年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
5、标杆企业合作合同证明(如有);
6、三证一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文件),税务证明等;
说明: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项目简介:目占地面积约43094.72㎡,总建筑面积约110983㎡,主要建筑形式:高层、多层、洋房(如方案调整以最新版为准)
付款条件: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
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按每月合同价内实际完成合格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前将工程进度报表报发包人及监理代表,发包人接报表后先由监理、现场工程师于每月30前完成合同价内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核定报表,再由发包人于次月25日前完成工程费用审核(若少于15万元,则累计至下个月支付),并根据合同的各项扣款确定应支付的上月合同价内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5%作为工程进度款,于发包人审核完成当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措施费部分)自工程开工至竣工,随实体工程款同期支付,每期支付比例同(实体工程)已完成工程款占合同实体工程款总额比例,合计支付至合同(含措施费)总额的75%;
竣工款及结算款:一批次工程完工经监理、发包人验收合格移交到发包人,支付至一批次合同金额的85%;全部工程完工经监理、发包人验收合格全部移交到发包人,并签订维保协议后,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结算完成后,发包人支付至结算总额的85% (如需移交,需进行移交后);安装调试完成,通过所在地自来水公司相关部门及甲方验收合格后,该合同结算完成后支付到合同结算总价的97%。
质保金:剩余3%保修金,按照《工程质量保修协议》要求支付;
发票条款:增值税税率调整执行政府税率调整政策,因税率调整工程结算金额按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依据实际开票税率相应调整含税结算金额;支付进度款时,乙方根据审定的当期实际完成工程量产值提供全额发票,如有签证变更或材料调差,发票金额包括当期已审定确认的签证变更金额以及已签订补充协议材料调差部分的材料人工调差金额;整个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并上报完整资料后,乙方按实际完成工程量且已确认的造价补足全额发票(包含已完成造价确认的变更签证和材料调差);整个项目一审结算完毕后,乙方按一审结算价款的 98%补足全额发票;结算手续办理完毕后(双方签字盖章认可),乙方按最终结算价款补足全额发票。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金额的3%,履约保证金在甲方保管期间不计息。
报名截止时间:2023-04-25 16:00:00
招标主体:信阳市罗山中梁首府供水(含水处理设备)
招标联系人:梁朋
招标联系人方式:18439898325
招标联系邮箱:1121708313@qq.com
招标联系地址:河南省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香格里拉广场1号楼-12楼中梁地产中州区域公司
招标范围:信阳罗山供水工程主要包括:罗山中梁首府供水工程主要包括:罗山中梁首府项目红线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市政及二次加压给水工程,包括:室外消防环网(除“阀门井后到消防栓”外)、泵房、二次加压设备(变频供水设备甲供)及管道、主楼水表井给水立管系统、水表井砌筑、生活水表和商业水表的供货及安装、土方开挖及回填及因分期交房所需增加的阀门(包工程范围含阀门井,如有)、远程抄表系统(配套的物业收费系统及相应的软件、硬件,移交物业)。以上所有工程的成品保护、检验、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培训、售后服务等。包工包料、包工期、装卸车、运输、二次搬运、垃圾清运、包质量、包安全、包资料等固定总价包干形式并通过政府质监部门等验收全部手续,协调交付验收、通水,并承担一切费用。确保经供水部门一次性验收合格、满足通水条件,保修服务等全过程的内容。
报名提交材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承诺函;
3、企业简介、生产制作许可证(如有);
4、近三年业绩表和近两年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
5、标杆企业合作合同证明(如有);
6、三证一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文件),税务证明等;
说明: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项目简介:目占地面积约43094.72㎡,总建筑面积约110983㎡,主要建筑形式:高层、多层、洋房(如方案调整以最新版为准)
付款条件:预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
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按每月合同价内实际完成合格工程进度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前将工程进度报表报发包人及监理代表,发包人接报表后先由监理、现场工程师于每月30前完成合同价内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核定报表,再由发包人于次月25日前完成工程费用审核(若少于15万元,则累计至下个月支付),并根据合同的各项扣款确定应支付的上月合同价内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5%作为工程进度款,于发包人审核完成当月支付;工程进度款(措施费部分)自工程开工至竣工,随实体工程款同期支付,每期支付比例同(实体工程)已完成工程款占合同实体工程款总额比例,合计支付至合同(含措施费)总额的75%;
竣工款及结算款:一批次工程完工经监理、发包人验收合格移交到发包人,支付至一批次合同金额的85%;全部工程完工经监理、发包人验收合格全部移交到发包人,并签订维保协议后,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结算完成后,发包人支付至结算总额的85% (如需移交,需进行移交后);安装调试完成,通过所在地自来水公司相关部门及甲方验收合格后,该合同结算完成后支付到合同结算总价的97%。
质保金:剩余3%保修金,按照《工程质量保修协议》要求支付;
发票条款:增值税税率调整执行政府税率调整政策,因税率调整工程结算金额按不含税金额保持不变,依据实际开票税率相应调整含税结算金额;支付进度款时,乙方根据审定的当期实际完成工程量产值提供全额发票,如有签证变更或材料调差,发票金额包括当期已审定确认的签证变更金额以及已签订补充协议材料调差部分的材料人工调差金额;整个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并上报完整资料后,乙方按实际完成工程量且已确认的造价补足全额发票(包含已完成造价确认的变更签证和材料调差);整个项目一审结算完毕后,乙方按一审结算价款的 98%补足全额发票;结算手续办理完毕后(双方签字盖章认可),乙方按最终结算价款补足全额发票。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金额的3%,履约保证金在甲方保管期间不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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