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新城办事处科技路片区老旧小区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及建筑本体智慧节能改造项目设计已由梅州市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县区发改审〔2023〕25号及梅县区发改审〔2023〕2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新城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咨询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新城办事处科技路片区老旧小区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及建筑本体智慧节能改造项目设计
2.2 建设地点:梅州市梅县区新城程江社区、华侨城社区科技路片区。
2.3 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
(1)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新城办事处科技路片区老旧小区建筑本体智慧节能改造:对新城办事处华慧苑、富都小区、福源楼、梅瑶大厦等21个小区建筑主体进行改造: ①传统基础类建设(外立面改造44500平方米、雨污水管改造7982米、维修更换供水管网5246米、楼梯间装饰改造241975米、其他设施维护等1项);②新基建类建设(智慧物业21套、智慧照明及消防改造21处智慧四线线路规整151处)。
(2)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新城办事处科技路片区老旧小区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对新城办事处华慧苑、富都小区、福源楼、梅瑶大厦等21个小区周边配套基础设施进行改造:①传统基础类建设(小区公共空间改造48705平方米、小区门楼整治提升7座、小区照明设施226个、小区公共配套设施21个、周边道路配套改造23714平方米、周边道路照明路灯125盏、周边道路公共垃圾桶39个、机械立体式停车位1个) ;②新基建类建设:小区智慧安防监控21个,小区智慧停车系统21个,小区智慧消防系统21个,小区智慧雨污分流设施改造5246米、信息基础管道15公里/管孔、智慧液晶广告机68座、智慧社区管理1项、小区新能源摩托车充电桩设施165个、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施10个、周边道路智慧灯杆56盏、周边道路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施17个、新能源建设1项。
(3)建筑本体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改造设计应充分体现项目特性、本地文化特
色等特色元素。
2.4 招标控制价:381.92万元(其中建筑本体115.104万元,周边配套基础
设施改造266.816万元)
2.5 招标范围:
2.5.1 本项目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新城办事处科技路片区老旧小区建筑本体智慧节能改造设计和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新城办事处科技路片区老旧小区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改造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纸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协助甲方完成图纸审查及施工过程中的相关配合服务等。
2.5.2 本项目根据建设内容共分为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新城办事处科技
路片区老旧小区建筑本体智慧节能改造设计咨询和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新城办事处科技路片区老旧小区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改造设计咨询2个子项工程,根据招标人要求同时实施。
2.6 设计周期:
①收到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新城办事处科技路片区老旧小区建筑本体智慧节能改造设计任务后,30天内完成相应工作。
②收到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新城办事处科技路片区老旧小区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改造设计任务后,90天内完成相应工作。
2.7 其它要求:
(1)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和《广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实施计划》的建设清单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建安费总投资;
(2)本工程不设投标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3)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新城办事处科技路片区老旧小区建筑本体智慧节能改造设计及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新城办事处科技路片区老旧小区周边配套基础设施改造设计应充分体现项目特性、当地文化特色的设计亮点,建筑本体及周边配套基础设施体现各不少于两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讯)专业甲级资质。
注:关于资质有效期均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 226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的要求。
3.2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人员要求:
(1)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或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或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如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由牵头人提供)。
(2)通信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通信类或电子类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3.3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牵头人)在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的通知》等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
3.4 信誉要求:自2022年10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 (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 (提供承诺函) 。
3.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联合体不超过2家,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4.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网上邀请 (招标文件获取) 截止时间
本工程网上邀请(资格后审):(提示:本项目在新的网上交易系统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请留意正确登录路径)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3日18:00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网上下载:潜在投标人可登陆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选择“梅州市”进入梅州(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441400/index)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参与公共资源交易业务。
注:只有在规定时限内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具体操作指引详见交易平台网站建设工程服务指南。
7、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7.1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3 年09月05日08:30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 32 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携带资料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7.2 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上传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网上交易系统,于2023 年09月05日08:30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文件在线进行解密。
8、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新城办事处
招标人地址:梅县区华侨城扶贵西路五号
联 系 人:丘女士 联系电话:0753-252320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中段门牌51-6号三楼
联 系 人:曾工、陈工 联系电话:0753-2398938
日期:2023年08月14日
招投标时间预约表
项 目 名 称 |
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新城办事处科技路片区老旧小区周边配套基础设施及建筑本体智慧节能改造项目设计 |
网上邀请(招标文件获取) 截止时间 |
发招标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09月03日18:00时止 |
投标保证金 (银行转帐) 提交截止时间 |
2023年 / 月 / 日 / 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投标保证金 (纸质保函) 提交截止时间 |
2023年09月05日08:45-09:30时前(以现场递交时间为准) |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 提交截止时间 |
2023年09月05日08:30时止 |
网上质疑截止时间 |
2023年08月25日18:00时止 |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
2023年09月05日08:30时止 |
开 标 时 间 |
2023年09月05日08:30时 |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 (任选其一) |
在线解密时间:自招标代理在系统点击公布投标人后60分钟内(默认解密时间的起终止计时以网上交易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
投标人代表现场解密时间:2023年09月05日08:45时 至09:30时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