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思县分公司2023年线上项目打包纸箱采购项目(重2)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7/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zlfc2023-c1-016-fcqt-1-1
预算金额31.35万元
招标联系人谢尚江0770-3261222
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小梅0770-2882899
中标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思县分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广西金虹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思县分公司2023年线上项目打包纸箱采购项目
(重2)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ZLFC2023-C1-016-FCQT-1-1
二、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思县分公司2023年线上项目打包纸箱采购项
目(重2)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金虹环保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钦州市钦南区黎合江工业集中区1栋
成交金额:人民币贰拾柒万贰仟陆佰元整(272,6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项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个) | 成交单价(元) | 单项合计(元) |
1 | 12斤装甘蔗纸箱(五层) | 100000 | 1.76 | 176000.00 |
2 | 6斤装甘蔗纸箱(五层) | 20000 | 1.26 | 25200.00 |
3 | 2斤装甘蔗纸箱(五层) | 10000 | 0.95 | 9500.00 |
4 | 11斤装水果纸箱(五层) | 10000 | 2.45 | 24500.00 |
5 | 5斤装水果纸箱(五层) | 10000 | 1.36 | 13600.00 |
6 | 3斤装水果纸箱(五层) | 10000 | 1.18 | 11800.00 |
7 | 10号空白纸箱(五层) | 20000 | 0.60 | 12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苏囿彰、王桂凤、王菁菁(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五千元收取。成交供应商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后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官网、云之龙咨询集
团有限公司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市分公司
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防城镇防港路182号
联系方式:谢尚江,0770-32612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12楼1203室
联系方式:0770-2882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梅、包文杰
电话:0770-2882899
4.监督部门
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市分公司
电话:0770-3230898
十、附件
采购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5日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思县分 公司 2023 年线上项目打包纸箱采购项目(重 2) 项目编号: YZLFC2023-C1-016-FCQT-1-1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市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3 年 6 月
目 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 2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 5 第三章采购需求 ......................................................... 21 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25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 32 第六章合同主文及附件 ................................................... 54
1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思县分公司 2023 年线
上项目打包纸箱采购项目(重 2)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思县分公司 2023 年线上项目打包纸箱采购项目(重 2)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 12 楼 1203 室(云之龙咨询集团 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3 年 7 月 7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LFC2023-C1-016-FCQT-1-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思县分公司 2023 年线上项目打包纸箱采 购项目(重 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壹万叁仟伍佰元整(¥313,500.00)
最高限价:同预算
采购需求: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思县分公司 2023 年线上项目打包纸箱 1 批,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项目标的物交付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日内交付完毕并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经营本 次采购货物的公司。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 与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5.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竞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3 年 6 月 26 日至 2023 年 7 月 3 日,每天上午 8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3 时 00
2
分至 6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 12 楼 1203 室(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方式:现场售卖。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本 300 元,售后不退,不含其它资料费。
注:1.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索取收据或者发票,须将收据或者发 票复印件放入响应文件中,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索取收据的,供应商应当提供完整准确 的单位名称;依据国家税务总局 2017 年第 16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 告》的规定,索取发票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已获取竞争性磋 商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联系电话:0770-2882899。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 年 7 月 7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 12 楼 1206 室(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注: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五、开启
1.时间:2023 年 7 月 7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 12 楼1206 室(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官网、云之龙咨 询集团有限公司网。
2.磋商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市分公司
地 址:防城港市防城区防城镇防港路 182 号
联系方式:谢尚江,0770-32612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
名 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 12 楼 1203 室 联系方式:0770-2882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梅、包文杰
电
话:0770-2882899 4.监督部门
名 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市分公司
电 话:0770-3230898
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3 年 6 月 26 日
4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内 容 |
3 | 1.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2.2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采购活动。 |
5.1 | 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6.2 | 不允许分包。 |
12.1.1 | 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为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 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证明文件为其身份证复印件;(必 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023 年 1 月至 2023 年 5 月内连续 3 个月的依法缴纳 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成立之日起到响 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 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3 年 1 月至 2023 年 5 月内连续 3 个月的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成立之日起 到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供应商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中国人民银行征信 |
5
中心出具的信用报告(企业投标的提供企业信用报告,自然人投标的提供个人信用报告, 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月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中国人民银行 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资信证明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银行出具时间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5.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 应处理) 6.竞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7.获取磋商文件的凭据(如收据或者发票复印件或者其他获取证明);(必须提供,否则 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8.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9.除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 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 按无效响应处理。 2.竞标声明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 无效响应处理。 3.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 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5.分公司参加竞标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授权; | |
12.1.2 | 报价商务技术文件 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竞标磋商报价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然 人竞标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5.商务要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6. 售后服务承诺(格式自拟);(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7.配置清单(格式 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8.技术要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
6
9.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自拟); 10.对应采购需求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格式自拟);11.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注: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 无效响应处理。 | |
12.2 | 响应文件电子版。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递交响应文件电子版。 1.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全部内容一致。 2.响应文件电子版形式:可编辑的word文档格式1份和已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正本的扫描 件(PDF格式)1份。 3.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响应文件电子版光盘(或者 U 盘)与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并装 入响应文件袋中。 |
15.2 | 1.竞标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包括: (1)货物的价格; (2)货物的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 (3)运输、装卸、调试、培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费用;(4)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 (5)安装费用等所有费用。 |
16.2 | 竞标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 120 日。 |
17.1 | 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 磋商保证金的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金融、担保机构出 具的保函,禁止采用现钞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指 定账户并且到账(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开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 司防城港分公司,银行账号:8113001013800074676);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 等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必须提交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相关要求: 1.磋商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交纳方式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指定账户并且到 账,供应商应将银行转账底单的复印件作为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报价商务技术文 件中,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磋商保证金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交纳方式的,供应商 应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复印件作为磋商保证金提交凭证,放置于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 |
7
时间前将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提交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出具回执,并妥善保管。 备注: 1.磋商保证金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或者不按规定交纳方式交纳的,或者未 足额交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2.供应商采用现钞方式或者从个人账户(自然人竞标除外)转出的磋商保证金,视为无效 磋商保证金。 3.支票、汇票或者本票出现无效或者背书情形的,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4.保函有效期低于竞标有效期的,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5.采用金融、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 | |
18.2 | 1.响应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响应文件电子版。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递交响应文件电子版。 (1)响应文件电子版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全部内容一致。 (2)响应文件电子版形式:可编辑的word文档格式1份和已签字盖章的响应文件正本的扫 描件(PDF格式)1份。 (3)响应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响应文件电子版光盘(或者 U 盘)与纸质版响应文件一 并装入响应文件袋中。 |
20.1 | 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2023 年 7 月 7 日 9 时 00 分至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在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
24.1 | 磋商小组的人数:3 人。 |
26.2 | 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技术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 0 项 |
磋商的顺序:随机排序。 参与磋商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必须向磋商小组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原件 ,若参与磋商的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 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磋商小组将拒绝其参与磋商。 | |
28.1 | 本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具体规定如下: |
8
履约保证金金额:成交金额的 2%。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 现金方式 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履约完毕(验收合格后),由成交供应商向履约保证 金收取单位提供《项目合同验收书》及《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详见附件),保 证金收取单位在收到合格材料后 15 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 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采购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成交人提供。 备注: 1. 履约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或者不按规定提交方式提交的,或者保函有效期低于合同履行期限(即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交付标的 物、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劳务、完成工作的时间界限)的,不予签订合同。 2.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不予签订合同。 | |
29.1 | 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 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 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 料。 |
31.2 | 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 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市分公司,联系电话:0770-2882899,通讯地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 12 楼 1203 室。业务时间:每天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到6时 0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不办理业务。 |
32.1 | 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后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2.采购代理费收取标准:按五千元收取。 3. 采购代理费收取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 银行账号:8113001014000157977 |
33.1 | 解释: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 外,仅适用于竞标阶段的规定,按更正公告(澄清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采购需求、合同主文、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响应文件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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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者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 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与同步更新的 磋商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正公告(澄清公告)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 |
33.2 | 1.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 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磋商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 章、工会章、合同章、竞标/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 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2.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时,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指负责人或者自然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负责人是指参加竞标的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者执业许可证等证照上的负 责人,本磋商文件所称自然人指参与竞标的自然人本人,且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应当为年满 18 岁以上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 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本磋商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 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 代替亲笔签字。 4.自然人竞标的,磋商文件规定盖公章处由自然人摁手指指印。 5.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 过”“以外”,不包括本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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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须知正文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参照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及程序执行采购。
1.2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市分公司。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3“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2.5“竞标”是指供应商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提交响应文件 并希望获得标的的行为。
2.6“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 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7“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包含资格证明、报价商务技术等所有内 容的文件。
2.8“实质性要求”是指磋商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的条款,或者 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
2.9“正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优于条款要求 并有利于采购人的情形。
2.10“负偏离”,是指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有关条款作出的响应不满足条款要 求,导致采购人要求不能得到满足的情形。
2.11“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是指采购需求中的不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条款。
2.12“首次报价”是指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的报价。
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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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竞标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获取磋商文件、勘查现场、编 制和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与应答、签订合同等,不论竞标结果如何,均应自行承担。
5.联合体竞标
5.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转包与分包
6.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7.特别说明
7.1 如果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材料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或者制造商所拥有或自身获得 。
7.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 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7.3 供应商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疑似虚假材料,将报监管部门查处;签订合同后发现的,成 交供应商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 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7.4 在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 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 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7.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竞标,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不同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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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7.6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将报同级监督管理部门: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并修改其 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采购活动;(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报价,或者在采购活动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 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后再参加竞标;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 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二、磋商文件
8.磋商文件的构成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采购需求;
(4)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5)响应文件格式;
(6)合同主文及附件。
9.供应商的询问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如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如要求采购人作出澄 清或者修改的,供应商尽可能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提出。
10.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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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 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 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3 个工作日 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 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 截止之日。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1.响应文件的编制原则
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 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必须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2.响应文件的组成
12.1 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
12.1.1 资格证明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
12.1.2 报价商务技术文件:详见须知前附表
12.2 响应文件电子版:详见须知前附表
13.计量单位
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 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种类为人民币,否则视同未响应。
14.竞标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 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是供应商应当考虑的风险。
15.竞标磋商报价
15.1 竞标磋商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竞标磋商报价表”格式填写。
15.2 竞标磋商报价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3 竞标磋商报价要求
15.3.1 供应商的竞标磋商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所竞标的的全部内容分别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不得存在漏项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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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供应商必须就所竞标的单项内容作唯一报价。
15.3.2 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项目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 处理。
16.竞标有效期
16.1 竞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完成评审、确定成交供应 商、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
16.2 竞标有效期应由供应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作出响应。
16.3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在竞标有效期内均保持有效。
17.磋商保证金
17.1 磋商保证金的退还
17.1.1 未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方式如下:(1)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方式的,以转账方式退回到供应商银行账户。
(2)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方式的,以转账方式退回到供应商银行账户或由供应商持相关授 权证明材料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支票、汇票、本票原件退还手续。
(3)采用银行、保险机构出具的保函方式的,由供应商持相关授权证明材料至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办理保函原件退还手续。
17.1.2 成交人的磋商保证金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退还方式同未成交人的磋 商保证金的退还方式。
17.1.3 磋商保证金不计息。
17.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7.2.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17.2.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17.2.3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7.2.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17.2.5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8.响应文件编制的要求
18.1 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 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此引发的后果由供应商承 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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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 响应文件应按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分别编制,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商务技 术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的封 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提供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将按无效响应处理。由于响 应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者其他情况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8.3 响应文件的正本应打印或者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响应文件正本除本“供应商须知”中 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可为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 时,以正本为准。
18.4 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公章并签字(具体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或响应文件格 式规定为准),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骑缝盖公章不视为在规定位置盖章。
18.5 响应文件中标注的供应商名称应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自然人 身份证)及公章一致,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8.6 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 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响应文件因涂改、行间插字或者删除导致字 迹潦草或者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响应文件正、副本全部装入一个或者多个包封袋/箱(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可另行单独 递交)中并加以密封,封口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以示 密封(密封要求达到不泄露供应商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为合格)。
19.2 响应文件外层包装封面上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提交截 止时间前不得启封”字样。
20.响应文件的提交
20.1 供应商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响应文件。
20.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到响应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20.3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 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1.首次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 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 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补充、修改的内容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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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并按照本须知正文第 19 条的规定密封。
22. 首次响应文件的退回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 家时,应当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 委托代理人签字领回响应文件,除此之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已提交的响应文件概不退回。
23. 截止时间后的撤回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申请撤回响应文件的,将根据 本须知正文 17.4 的规定不予退还其响应文件。
四、评审及磋商
24.磋商小组成立
24.1 磋商小组由 3 人以上(含 3 人)单数评审专家组成,具体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者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 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公开 招标规模标准的采购工程,经批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的,磋商小组由 5 人以上单数组成。
24.2 评审专家应当从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 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 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 审专家中应当包含 1 名法律专家。
25.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
首次响应文件由磋商小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
26.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26.1 本项目的评审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26.2 磋商小组按照“第四章 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 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7.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结果公告
27.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成交候选人应 当不超过 3 个,并表明排序。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3 日内,在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上 公示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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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 成交结果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7.3 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 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及相关证明文件后出具回执,并将在 7 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7.4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而放 弃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 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8.履约保证金
28.1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提交方式、退付的时间和条件详见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成交供 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取消成交资格,不予签订合同。采 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 展采购活动。
28.2 签订合同后,如成交供应商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8.3 在履约保证金退还日期前,若成交供应商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有变动的,请以 书面形式通知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29.签订合同
29.1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具体 内容详见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经采购人核验合格后方可签订合同。
29.2 签订合同时间: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9.3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按照本须知正文第 27.3 条的规定执行。
30.采购合同公告:无
31. 询问、质疑和投诉
31.1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1.2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 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接收质疑 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质疑起算时间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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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 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1.3 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31.4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 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格式后附):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 要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1.5 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 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 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对采购过程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 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采购单位。
31.6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 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主管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书格式后附)。
32.其他内容
32.1 代理服务收取标准及缴费账户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3.1 本磋商文件解释规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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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其他事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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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说明:
1.“实质性要求”是指采购需求中带“▲”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已经指明不满足 按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的条款。
2.采购需求中出现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供应商仅起参考作用,不属于指定品牌、型号或者生 产供应商的情形。供应商可参照或者选用其他相当的品牌、型号或者生产供应商替代。
3.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如实响应磋商文件,不得仅将磋商文件内容简单复制粘贴作为竞 标响应,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定制采购不适用本条款)。对于重要 技术条款或技术参数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形式 为准,否则将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
4.供应商必须自行为其竞标产品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成果的行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5.本章《采购需求》未尽事宜,详见合同主文。
采购预算:人民币叁拾壹万叁仟伍佰元整(¥313,500.00)
一、项目需求 | |||
序号 | 标的内容 | 数量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1 | 12 斤装甘 蔗纸箱 (五层) | 100000 个 | 1.规格:约 530*170*140(mm);2.材质:A=A5 层加强; 3.存放寿命要求:2 年; 4.堆叠要求:10 层。 |
2 | 6 斤装甘 蔗 纸 箱(五层) | 20000 个 | 1.规格:约 530*120*100(mm);2.材质:A=A5 层加强; 3.存放寿命要求:2 年; 4.堆叠要求:10 层。 |
3 | 2 斤装甘 蔗 纸 箱(五层) | 10000 个 | 1.规格:约 400*85*100(mm); 2.材质:A=A5 层加强; 3.存放寿命要求:2 年; 4.堆叠要求:10 层。 |
4 | 11 斤装水 果 纸 箱(五层) | 10000 个 | 1.规格:约 320*280*185 (mm);2.材质:A=A5 层加强; 3.存放寿命要求:2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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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堆叠要求:10 层。 | |||
5 | 5 斤装水 果 纸 箱(五层) | 10000 个 | 1.规格:约 250*180*185 (mm);2.材质:A=A5 层加强; 3.存放寿命要求:2 年; 4.堆叠要求:10 层。 |
6 | 3 斤装水 果 纸 箱(五层) | 10000 个 | 1.规格:约 230*140*170 (mm);2.材质:A=A5 层加强; 3.存放寿命要求:2 年; 4.堆叠要求:10 层。 |
7 | 10 号空白 纸箱(五 层) | 20000 个 | 1.规格:约 185*130*85(mm); 2.材质:A=A5 层加强; 3.存放寿命要求:2 年; 4.堆叠要求:10 层。 |
▲二、商务要求 | |||
交付的时间和地点 | 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日内交付完毕并验收合格。2. 交付地点:广西防城港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
合同签订时间 |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5 日内 | ||
付款条件 | 1.结算方式:以转账、现金、通兑为结算方式。交易过程中,成 交人所开出的发票不作为已收款凭证,采购人的付款应以成交人 财务补出的收款收据或采购人的转账凭证为准。 2.本项目无预付款。按实际订单数进行结算,成交人按采购人所 发出的当批订单进行供货,采购人在收到货物后 30 天内结清货 款,且年末春节前要结清所有货款。 | ||
售后服务 | 1.质保期:2 年(自交货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2.订货方式:采购人按实际所需量发出订单,采购人将当批次所 需纸箱需求的印刷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限、交货地点、计 算期限和方式等注明在订货单上,同时采购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 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为生效,以传真方式也可作为有效订 货单,如订货人在异地,网络 QQ、微信、手机短信等方式均为有 效订货方式。印刷订单作为本项目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对双方均 具有约束力。 3.产品价格以成交价格为准,如有变动则由采购人及成交人以书 面形式认可。 4.负责送货到用户现场。 5.质保期内因质量问题纸箱出现破损的,成交供应商应进行免费 更换。 6.交货方式以当批次采购人指定方式及收货人;采购人在收到货 物当日即对货物进行抽样验收,验收以双方确认样品的质量标 准,如采购人在验收中发现产品质量存在问题则须 7 天内以书面 形式向成交人提出,逾期则视为验收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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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为保证本项目后期供货及售后服务工作的稳定开展,供应商须 指派专人负责本项目后期工作,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负责人的姓 名、联系方式,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 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 ||||||||
包装和运输 | 货物必须按照出厂原包装,并附加货物运输必要外包装,运输过 程采用公路专用物流车辆运输。 | |||||||
验收标准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中的规定执行。 | |||||||
进口产品说明 | 本项目货物不接受进口产品(即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 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参与竞标,如有进口产品参与竞标的 作无效标处理。 | |||||||
其他要求 | 1.竞标报价为采购人指定地点的现场交货价,包括:(1)货物的价格; (2)货物的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3)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费用; (4)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费; (5)安装费用等所有费用。 2.采购需求中有 1 项以上(含 1 项)负偏离的,则竞标无效;“商 务条款”有 1 项以上(含 1 项)负偏离的,则竞标无效。 3.本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 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评 审报价最低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报价相同 的,按最终报价低的优先,最终报价也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 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 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竞争性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 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4、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第 1、2、3、4、5、6、7 项产品。提供 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 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终报价低 的优先,最终报价也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 荐资格,竞争性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 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 |||||||
采购预算 | 本项目 详见下 | 的采购预算及 表: | 最高限价 | 为 31.35 万 | 元,各分项 | 的采购预 | 算 | |
序 号 | 各个标的 名称 | 数量 (个) | 各分项单 价最高限 价 (元/个) | 各分项 采购预 算(元) | 价格分 权重 | |||
1 | 12 斤装甘 | 100000 | 2.0 | 200000 | 14.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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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一、评审程序和评审方法
1.资格审查
1.1 响应文件开启后,磋商小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
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结束前,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
(1)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2)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至资格审查结束前。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
(3)信用信息使用规则: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 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 过,不得参与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 身份共同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 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2 资格审查标准为本磋商文件中载明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条件。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 合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响应文件均通过资格审查。
1.3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3)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缺少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的“必须 提供”的文件资料的;
(4)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资格证明文件规定 的“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或者无效的;
(5)同一合同项下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为 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 的其他采购活动的。
1.4 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得进入符合性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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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符合性审查
2.1 由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竞标磋商报价、商务、技术等实质 性要求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2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 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 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以书面形式按照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明确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未按磋商小组 的要求作出明确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照有利于采购人的原则由磋商小组进 行判定。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 托代理人签字的,若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授权委 托书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4 首次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1)-(4)规定的顺序逐条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 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5 商务技术报价评审
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1)商务技术评审
1)提供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
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3)委托代理人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或者出具的身份证与授权委托书中的信息不符的;4)响应文件未提供任一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 “必须提供”或者“委 托时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提供的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出现任一项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 附表” 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 “必须提供”或者“委托时必须提供”文件资料要求的规定或者提供 的报价商务技术文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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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商务要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的;
6)未对竞标有效期作出响应或者响应文件承诺的竞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7)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8)响应文件中的文件资料因填写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 定无效;
9)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10)属于“供应商须知正文”第 7.5 条情形;
11)技术要求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超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项数;
12)虚假竞标,或者出现其他情形而导致被磋商小组认定无效;
13)磋商文件未载明允许提供备选(替代)竞标方案或明确不允许提供备选(替代)竞标方案 时,供应商提供了备选(替代)竞标方案的;
14)响应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与磋商文件标注的项目名称或者项目编号不一致 的;
15)竞争性磋商文件明确不允许分包,响应文件拟分包的;
16)未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
17)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报价评审
1)响应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报价商务技术文件中规定的“竞标磋商报价表”;2)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
3)供应商未就所竞标项目进行报价或者存在漏项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项目的单项内容作 唯一报价;供应商未就所竞标项目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总价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存在有选择、有条件报价的(磋商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或者其他约定的除外);
4)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项目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5)修正后的报价,供应商不确认的;或者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超过所竞标项目规 定的采购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如本项目公布了最高限价);
6)响应文件响应的标的数量及单位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要求实质性不一致的。
2.6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 应当将资格和符合性不通过的情况告知有关供应商。磋商小组从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 3 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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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得进入磋商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磋商程序
3.1 磋商小组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确定的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 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3.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 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 表确认。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3.3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由磋商小组及时以书面形式同 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4 供应商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 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若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 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签字并附身 份证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视同退出磋商。
3.5 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3.6 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过程和重要磋商内容进行记录,磋商双方在记录上签字确认。
3.7 磋商过程中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在开启前补充、修改。
3.8 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 库〔2015〕124 号)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 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 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1 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9 对磋商过程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通过审查的合格供应商 不足 3 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4. 最后报价
4.1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要求所有 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除本章第 4.3 条外,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 商不得少于 3 家,否则必须重新采购。
4.2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后设计方案
28
或者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供应商的设 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
4.3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 行办法》(财库〔2014〕214 号)第三条第四项“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 技成果转化项目”和本章第 3.8 条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 2 家。
4.4 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 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4.5 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视同退出磋商。
4.6 磋商小组收齐最后报价后统一开启,磋商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 的审查。
4.7 响应文件最后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本章第 2.4 条的规定修正。
4.8 经供应商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作为评审及签订合同的依据。
4.9 供应商出现最后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或者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时,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 关供应商。
4.10 最后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不得再与供应商进行任何形式的商谈。
5.比较与评价
5.1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5.2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 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5.3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 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2)各供应商的得分为磋商小组所有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
5.4 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 4.3 条情形的,可以推荐 2 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 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5.5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 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
29
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 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二、评审标准
6.评审依据:磋商小组将以磋商响应文件为评审依据,对供应商的报价、技术、商务等方面内 容按百分制打分。(计分方法按四舍五入取至百分位)
序 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具体内容 | 分值 | ||||||||||||||||||||||||
1 | 价格分 | 1.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 应商的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 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 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 无效响应处理。 2.价格分计算公式: (1)各标的以进入比较与评价环节的最低的最后报价为基准价。(2)某供应商某一标的价格分=(基准价/供应商最终磋商报价)×70 分×价格分权重 (3)总价格分 总价格分=各标的价格分总和 权重分值如下:
| 70 分 | ||||||||||||||||||||||||
2 | 技术分 | 评审因素 | |||||||||||||||||||||||||
2.1 | 基本分 | 竞标产品参数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要求及技术要求”且 无任何负偏离的得基本分 20 分。 | 20 分 | ||||||||||||||||||||||||
2.2 | 技术及实施 方案分 | 一档(2 分):技术方案简单,有简单的项目执行组织措施、项目 执行保障措施,实施组织方案一般,满足项目实施要求; 二档(4 分):技术方案详细有针对性,组织机构健全,有项目机 构图,详细说明各个阶段工作安排及制作进度,实施人员配备方案 完整、培训方案完整,项目执行组织措施、项目执行保障措施详细 可行,熟悉项目流程及业务,方案资料齐全、实施组织方案完善,且有针对性,能更好满足项目实施要求。 | 4 分 |
30
2.3 | 售后服务方 案 | 根据各供应商对竞标货物的售后服务方案(技术支持、服务情 况、服务承诺)的详细程度、合理可行性等进行评审。 一档(2 分):满足磋商文件售后服务要求的; 二档(4 分)针对该项目制定的免费保修期、售后响应时间、售后完成时限均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项目回访计划、培训计 划、安装调试的技术保障方案、维护与升级计划等方案完整 ,内 容丰富,可操作性极强,且完全符合采购人的采购需求特点。 | 4 分 |
2.4 | 质保期 | 竞标产品质保期在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 延长 6 个月得 1 分,满分 2 分。 | 2 分 |
总得分=1+2+3 |
7.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章第 4.3 条情形的,可以推荐 2 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 照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相 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技术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要求偏离 分由高到低排序)。评审得分、最后报价(不计算价格折扣)、技术得分、技术要求偏离分均相同 的,由磋商小组随机抽取推荐。
31
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
32
(响应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
响 应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
年 月 日
33
.
一、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1.资格证明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响 应 文 件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34
2.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 格式后附)。
35
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
供应商直接控股股东信息表
序号 | 直接控股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1 | ||||
2 | ||||
3 | ||||
…… |
注:
1.直接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 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 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 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2.本表所指的控股关系仅限于直接控股关系,不包括间接的控股关系。公司实际 控制人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本表所指的直接控股关系。
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的,则填“无”。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
年 月 日
36
供应商直接管理关系信息表
序号 | 直接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1 | |||
2 | |||
3 | |||
…… |
注:
1.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本表所指的管理关系仅限于直接管理关系,不包括间接的管理关系。
3.供应商不存在直接管理关系的,则填“无”。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年 月 日
37
竞标声明
致:(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供应商,经营地址。
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的竞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 定成交供应商及其竞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竞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
3.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将按磋商文件的约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澄清或者更正公告(如有);(3)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4)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竞标有效期。
4.我方承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6.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邮政编号:
电话/传真:
电子函件:
开户银行:
38
帐号:
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者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 轻或者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
供应商(盖公章):
年 月 日
39
二、报价商务技术文件格式
1.报价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响 应 文 件
报 价 商 务 技 术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40
2.报价商务技术文件目录
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自行编写目录(部分 格式后附)。
41
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
一、我方承诺无下列相互串通竞标的情形: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标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竞标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 不同供应商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二、我方承诺无下列恶意串通的情形: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并修改其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采购 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竞标磋商报价,或者在竞争性磋商项目 中事先约定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成交,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然 后再参加竞标;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 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以上情形一经核查属实,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者 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供应商(盖公章):
年 月 日
42
竞 标 报 价 表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单位:元
项号 | 标的的名 称 | 数量及单 位 ① | 品牌 | 规格 型号 | 制造商 | 原产地 | 参数性能、指标及配 置 | 单价 ② | 竞标报价 ③=①×② |
1 | |||||||||
2 | |||||||||
… | …… | ||||||||
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 |
注:
1. 以上性能配置清单中“货物名称、数量及单位、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原 产地、参数性能、指标及配置”必须如实填写完整,品牌、规格型号没有则填无,填 写有缺漏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供应商的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否 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3.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者盖章,否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4.磋商文件中列明采购专用耗材的,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耗材量或者按耗材的常 规使用量提供报价。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4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姓 名:性 别:
年 龄:职
务:身份证号码: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供应商(盖公章):年月日
注:自然人竞标的无需提供,联合体竞标的只需牵头人出具。
44
授权委托书
(如有委托时)
致:(采购人名称):
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本 人),现授权 (姓名) 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竞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 对上述项目的所有采购程序和环节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委托代理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1. 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授权委托书上亲笔签字或者盖章,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授权委 托书上亲笔签字,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2.法人、其他组织竞标时“我方”是指“我单位”,自然人竞标时“我方”是指“本人”。
45
商务要求偏离表格式
项目 | 磋商文件商务要求 | 供应商的响应 | 偏离说明 |
交付的时间和地点 | |||
合同签订时间 | |||
付款条件 | |||
售后服务 | |||
包装和运输 | |||
验收标准 | |||
进口产品说明 | |||
其他要求 | |||
… |
注:
1. 说明: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的商务要求逐条作出明确响应,并 作出偏离说明。
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46
货物配置清单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及 单位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原产地 | 参数性能、指 标及配置 |
备注:
以上性能配置清单中“货物名称、数量及单位、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原产地、参数性能、指标及配置”必须如实填写完整,品牌、规格型号没有则填无,填写有缺 漏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货物名称、数量及单位、品牌必须与“开标一览表”一 致,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47
技术要求偏离表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序号 | 名称 | 磋商文件技术要求 | 竞标响应 | 偏离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 |
注:
1. 说明:应对照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要求逐条作出明确响应,并 作出偏离说明。
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的承诺,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说明”中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无偏离”。既不属于“正偏离”也不属于“负偏离”即为“无偏离”。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48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姓名 | 职务 | 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或者 职业资格或者 执业资格证或 者其他证书 | 证书编号 | 参加本单位 工作时间 | 劳动合同编号 |
注:
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供应商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2.供应商应当附本表所列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 字 :
供 应 商 ( 盖 公 章 ) :日 期 :
49
质疑函(格式)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质疑事项: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采购过程
□成交结果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50
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 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
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5.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 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51
投诉书(格式)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供应商: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被投诉人 1:
地址:
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 2:
……
相关供应商: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的名称:
采购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招标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52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 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公章:
日期:
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 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 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6.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 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53
第六章 合同主文及附件
中 国 邮 政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上 思 县 分 公
司 20 23 年 线 上 项 目 打 包 纸 箱 采 购 项 目 ( 重 2 ) 合 同
甲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思县分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 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备双方遵守执行。
一、合同标准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甲方印刷销售各类纸 箱,封口胶等包装材料。
二、订货方式
甲方把需求的印刷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期限、交货地点、计算期限和方式等 注明在订货单上,同时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为生效,以 传真方式也可作为有效订货单,如订货人在异地,网络 QQ、微信、手机短信等方式均 为有效订货方式。印刷订单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三、产品价格
按双方议定的价格,如有变动须双方以书面形式认可。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如甲方逾期拖欠乙方货款,本合同依 然具有法律效力,直至货款结清为止。
五、交货、验货
交货方式以当批次甲方指定方式及收货人;甲方在收到货物当日即对货物进行抽 样验收,验收以双方确认样品的质量标准,如甲方在验收中发现产品质量存在问题则 须 7 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逾期则视为验收合格。
五、结算及付款
1、结算方式:以转账、现金、通兑为结算方式。交易过程中,乙方所开出的发票 不作为已收款凭证,甲方的付款应以乙方财务补出的收款收据或甲方的转账凭证为准。
2、付款方式:甲方需在乙方交货后 30 天内结清货款,且年末春节前要结清所有
54
货款。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时付款,逾期付款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的计算方式自逾期 之日起每日按为付金额的万分之六结算,逾期超三个月,乙方有权随时通知甲方终止 本合同的期行并要求甲方期限结算所拖欠货款并支付违约金。
2、乙方保证产品质量符合质量标准要求,如甲方发现质量存在问题应及时向乙方 反馈,并以书面形式提出处理意见,乙方负责妥善解决。
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停电等)造成乙方延误交货时间的,乙方不必 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委托乙方所印刷的印件一旦造成商标侵权,由甲方负责。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达不成协议则任何一方均有 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的每一笔印刷交易摊适用于本合同。
十、本合一式两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思县分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450621619478059Q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防城港市上思县团结路 2 号 地址: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防城港市分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10089032061001000160002 银行账号: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55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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