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维修厂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1/1/25】【我要打印】【关闭】 |
|
定点维修厂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定点维修厂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信诚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高峪百合新城)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2月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LNXCZB20201203-1 项目名称:定点维修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选取3家供应商入围; 预算金额:400,000.00元 最高限价:400,000.00元 采购需求:车辆维修相关配件,具有两个维修架以上;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在有效期内;(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符合本项目采购内容;(3) 在项目所在区域内具有固定维修厂房(房屋属性应为正规的商业用房)、维修设备(具有两个及以上维修架)、消防环保设施等; (4) 维修厂房必须在200平方米及以上(以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为准);(5)本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1月22日至2021年1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信诚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高峪百合新城)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0元/本,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时间:2021年2月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本溪市房产交易中心一楼)] 六、开启时间:2021年2月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101号(本溪市房产交易中心一楼)]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领取招标文件时授权委托人或法人须携带以下材料1套: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维修设备(两个及以上维修架)图片(加盖公章); 4、 本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注: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 5、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如法人到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6、以上资料仅作为领取采购文件的依据,合格的供应商由评标委员会审定。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溪市平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地 址:本溪市平山区胜利路30栋 联系方式:18641470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辽宁信诚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高峪百合新城 联系方式:024-44585070 邮箱地址:zbdl1028@126.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北地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信诚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2105016540500000005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 话:024-44585070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