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宁德水文水资源勘测分局
乙方:福州迅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900]FJXH[GK]2019002的2019年宁德市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站点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水文水利资源监测服务 | 水文水利资源监测服务 | 1 | 年 | 国内 | 2009134 | 2009134 | 迅水 | 水文水利资源监测服务 | 无 | |||||
合计: | 2009134.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万零玖仟壹佰叁拾肆元整元(¥2009134.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招标服务期为三年(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北大路34号;
4.3交付条件:按要求提供各监测点原始监测和成果资料。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任务 名称 单位 数量 工作内容 基本任务要求 1. 看护保护 水文站 个 11 测验基础设施(点、桩、标、牌)、降水量观测设施、水位观测设施、流量测验设施、办公生产用房及附属设施、雨量观测设备、水位观测设备、流量测验设备、水文站中心设备的看护、保护。 依据《水文监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办法》(水利部令第43号令),保障设施设备不发生人为破坏及偷盗现象,如有破损、失盗及时上报。在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不发生栽植树木或高杆作物、堆放物料、工程建设、停靠船只、采沙、等危害水资源监测设施安全、干扰监测设施运行、影响监测结果的活动。 水位站 个 17 测验河段基础设施(点、桩、标、牌)、护岸护坡、水尺及观测路、自计水位计台、水位自动观测设备的看护、保护。 保障设施设备不发生人为破坏及偷盗现象,如有破损、失盗及时上报。在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内,不发生栽植树木或高杆作物、堆放物料、工程建设、停靠船只、采沙、等危害水资源监测设施安全、干扰监测设施运行、影响监测结果的活动。 2. 项目监测 降水量 个 28 降水量观测及记录。 当固态降水量出现故障时,应适当增加8时观测日雨量,观测记录真实、完整、规范,笔迹工整,上报及时。无涂改、伪造、缺测、漏测现象。每年应对每个站的仪器不少于1次的注水试验。 水位 个 17 水位观测及记录。 观测记录真实、完整、规范,笔迹工整,上报及时。无涂改、伪造、缺测、漏测现象。(1)基本水准点每年至少校测1次,水尺每年至少校测2次(汛前须全部校测1次,汛后对当年有淹到的水尺进行校测),当发现水准点和水尺零高有变动迹象时须及时进行校测。(2)每日对自记水位计数据与人工观测值校对至少1次。水位变化较大时,应根据水位变化情况适当增加校测次数,发现水位变化异常时,应及时校测。如遇固态故障时或防汛期间,应适当提供人工水位数据。 水文站 个 11 水位观测、流量资料测验及记录。 (1)基本水准点、水尺校测和水位观测与校测与水位站要求相同。(2)大断面测量每年不少于2次(汛前应测至历年最高洪水位以上0.5~1.0m,汛后施测至当年最高洪水位以上0.5~1.0m),当发生较大洪水后要及时增加大断面施测次数;要求定线的站点每年4~6次。(3)流量测量:根据水情变化合理布设流量测次,流量测次数以满足水位流量关系曲线定线要求为原则(高、中、低水及不同时期应合理分布,年流量测次不得少于15次,要求定线推流的站年流量测次不得少于30次)。采用走航式ADCP、雷达波、流速仪和浮标等方法施测。(4)固定雷达、HADCP系数比测率定。 考证 个 28 考证说明 (1)水文(位)站说明表、测验河段平面图、水利工程位置图,考证簿。 3.设施设备保养维护 雨量站 个 96 运行维护 (1)每年汛前、汛中对所有站点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维护1次,并至少进行1次注水试验,填写检查维护记录表。(2)监视各站点运行情况,发现仪器故障时必须24小时内予以排除,特殊情况下不超过48小时,并填写故障处理单。(3)做好雨量维护、故障处理等材料整理归档。 水位站 个 17 基础设施、水尺及观测通路、水位计台及自动观测设备的保养、维护(包括电子水尺)。 (1)水位设施设备检查:看管人员应看好设施设备,确保设施设备安全。每月进行1次设施设备的全面检查与维护,检查各类监测及通讯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测验物资是否足够(包括水准点、断面桩、标志牌、护岸护坡、水尺及观测通路、水位传感器、采集仪、卫星通信终端相关仪器、水位自动观测设备、临时水尺等),仪器设备是否正常运行,观测环境是否受到破坏等。 (2)环境维护:保持水位站本身及周边环境的整洁,至少每个月清理一次。不定期清洗水尺板,确保水位观测的准确性。自记井天桥每年应在汛前进行全面油漆一次。 (3)自记井清淤:每年需清淤一至两次,其中汛前必须对自记井井内和沉沙池进行全面清淤,确保水位运行正常。汛中如遇特殊水情导至自记井淤积的应及时进行清淤。(4)设施设备出现故障处置:由看管人员负责24小时内排除故障。水尺板脱落或损坏应由看管人员及时修复。(5)电子水尺组线路和数据存储器维护、故障处置。 水文站 个 11 断面设施(点桩标牌、观测路、护岸护坡等)、水位计、水尺及观测路、降水观测场、办公生产用房、降水观测设备、水位观测设备、办公设备的保养、维护。 (1)水文设施设备检查:每月进行1次设施设备的全面检查与维护,检查水位、流量测验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测验物资是否足够(包括水准点、断面桩、标志牌、护岸护坡、水尺及观测通路、水位传感器、采集仪、卫星通信终端相关仪器、水位自动观测设备、雷达波、ADCP、浮标、临时水尺等),仪器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各断面桩等观测环境和测流环境是否受到破坏等。(2)环境维护:保持水文站本身及周边环境的整洁以及水文站测验设施周边环境的整洁,至少每个月清理一次。不定期清洗水尺板,确保水位观测的准确性。自记井天桥每年应在汛前进行全面油漆一次。(3)自记井清淤:每年需清淤一至两次,其中汛前必须对自记井井内和沉沙池进行全面清淤,确保水位运行正常。汛中如遇特殊水情导至自记井淤积的应及时进行清淤。(4)缆道维护:每年汛前至少一次进行缆道主索、循环索加油和缆道各部件的油漆,如有特殊情况增加维护。如遇特殊情况需更换主索或循环索,则另签补充协议进行。(5)设施设备出现故障处置:由看管人员负责24小时内排除故障。水尺板脱落或损坏应由看管人员及时修复。 4. 资料 整理 资料 整理 项 1 资料整理与校对 (1)完成所有原始资料的整理、校核、复核。 (2)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资料成果的在站整理。(3)开展在站资料的合理性对照检查。 5. 整编成果提交 雨量站 个 28 提交数据 提交雨量资料整理数据 水位站 个 17 提交水位数据 (1)原始成果的提交:水准点测量记载表、水尺零点高程校测记载表(簿)、水位人工观测记载表(簿)、水位固态存储记录数据等。(2)整编成果的提交:逐日平均水位表、洪水水位要素摘录表、水位过程线图及相关电子版资料等。(3)成果提交的要求:所有表格应采用A4纸打印,按业主要求装订成册。纸质格式和电子版格式应按业主要求的相应格式提供。 水文站 个 11 提交水文资料整理数据 (1)原始成果的提交:水准点测量记载表、水尺零点高程校测记载表(簿)、水位人工观测记载表(簿)、水位固态存储记录数据、大断面(水道断面)测验记载表(簿)、单次流量测验计算表、仪器记录的电子版数据等。(2)整编成果的提交:实测流量成果数据、实测大断面成果数据、逐日平均水位数据、洪水水文(位)要素摘录数据、逐日平均流量数据、水位流量过程线图、分析图表及相关电子版资料等。(3)成果提交的要求:所有表格应采用A4纸打印,按业主要求装订成册。纸质格式和电子版格式均应按业主要求的相应格式提供。 考证 个 28 提交考证成果 (1)水文(位)站点考证相关的图和表资料成果、(2)水文、水位、雨量站点考证簿 6.维护记录成果提交 项 1 以上所有雨量站、水位站、水文站的维护记录材料提交(包括电子版),可分类装订或合成1本。 其他事项要求 项 1 采购内容主要包括: 1.开展全市97个雨量站点的检查维护。 2.开展全市中小河流吉巷、鹤塘、平湖、茜洋、福安、穆阳、潭头、赛歧、武溪、托溪、秦屿、何坑、柘荣、棠口、七都、八都、东侨17个水位站和金涵、洋中、康厝、西溪、平溪、霞浦、牙城、盐田、福鼎、长桥、黛溪11个水文站水位、雨量监测,每日至少开展1次人工校测。 3.开展金涵、霞浦2个水文站蒸发项目监测(每日8时观测1次,暴雨前后加密观测)。 4.开展金涵、洋中、康厝、西溪、平溪、霞浦、牙城、盐田、福鼎、长桥、黛溪11个水文站流量监测;单站流量监测次数均不少于20次;其中完成康厝、平溪、西溪、金涵、黛溪5个水文站定线推流。 5.开展康厝、平溪、西溪、福安、赛岐、茜洋、穆阳、潭头、武溪、托溪、柘荣11水文(位)站测站考证。 6.按照水文规范要求开展全市中小河流吉巷、鹤塘、平湖、茜洋、福安、穆阳、潭头、赛歧、武溪、托溪、秦屿、何坑、柘荣、棠口、七都、八都、东侨17个水位站和金涵、洋中、康厝、西溪、平溪、霞浦、牙城、盐田、福鼎、长桥、黛溪11个水文站的测站考证、水尺零高、大断面测量等工作。 7.进行以上17个水位站和11个水文站看(养)护,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及简易故障处理及零星水毁修复。 8.开展已安装自动监测站点霞浦、康厝、牙城、金涵、福鼎、洋中、长桥、黛溪、平溪、西溪、盐田站流量自动监测仪器的系数率定比测(根据仪器监测条件开展,原则上每站率定比测次数不少于5次,总次数不少于60次)。。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和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分期支付,按年结算。如果实际完成进度超过年度合同要求进度,则按合同进度支付;如果实际完成进度少于年度合同要求进度,则按实际进度支付。每年分5期支付:(1)合同签订、人员到站入驻到位后预付当年合同款的20%(2)汛前验收考核合格后按工作量支付进度款1期(3)中期验收考核合格后按工作量支付进度款1期(4)汛后验收考核合格后按工作量支付进度款1期(5)年度验收考核合格后按实际进度或合同进度支付尾款(含补充协议价款,但补充协议价款不得超过本合同价款的10%)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中标后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交纳中标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最终验收或合同终止后无息退回中标方。
9、合同有效期
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10、违约责任
按照合同法及招标文件第五章有关规定、中标方投标文件来执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宁德市(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6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投标分项报价表。 合同包 品目号 投标标的 规格 来源地 单价 (现场) 数量 总价 (现场) 备注 1 1-1 水文水利资源监测服务 (具体分项详见下方) 迅水 福建省宁德市 2009134 1(年) 2009134 无 1 1-1 雨量站 迅水 福建省宁德市 143 672站·月 96096 1 1-1 水位站 迅水 福建省宁德市 1144 204站·月 233376 1 1-1 水文站 迅水 福建省宁德市 5071 132站·月 669372 1 1-1 测站考证 迅水 福建省宁德市 2000 28站·年 56000 1 1-1 水准点、水尺零高校测 迅水 福建省宁德市 1000 56站·次 56000 1 1-1 大断面测量 迅水 福建省宁德市 1345 22站·次 29590 1 1-1 水道断面测量 迅水 福建省宁德市 900 33站·次 29700 1 1-1 缆道加油及故障排除 迅水 福建省宁德市 2000 11站·次 22000 1 1-1 基地管理人员 迅水 福建省宁德市 5750 36月·人 207000 1 1-1 水尺通路清淤 迅水 福建省宁德市 1000 56站·次 56000 1 1-1 水文巡测与勘验 迅水 福建省宁德市 9750 22次 214500 1 1-1 车辆 迅水 福建省宁德市 2000 36辆·月 72000 1 1-1 培训 迅水 福建省宁德市 22500 3次 67500 1 1-1 水毁修复 迅水 福建省宁德市 20000 10站·年 200000 。
甲方: | 福建省宁德水文水资源勘测分局 | 乙方: | 福州迅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宁德市蕉城区北大路34号 | 住所: |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红江路67号国极创意园1号楼405室 |
单位负责人: | 童纪根 | 单位负责人: | 施小郎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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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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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18659361616 | 联系方法: | 18060862002 |
开户银行: | 农行宁德蕉城支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南江滨支行 |
账号: | 13210101040001671 | 账号: | 35001886300052503419 |
签订地点:福建省宁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