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10832023000060
预算金额89.38万元
招标公司隆昌市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邓女士028-84352226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10832023000060

二、项目名称:内荣农高区内荣工业园区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水资源论证规划、水土保持方案、防洪影响评价)报告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四川木贵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成都市青羊区北大街19号1栋26层602号 893,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四川木贵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水资源管理服务 (水资源论证规划、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本次区域性评估按照三区三线范围,需实施区域性评价面积为8.894平方公里,其中:轻纺物流园1.790平方公里,三道桥工业园区1.039平方公里,黄土坡工业园区3.544平方公里,红光工业园区1.549平方公里,玻陶园区0.972平方公里。本次区域性评估须形成水资源论证规划、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本项目报告编制应包含水资源论证规划、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防洪影响评价三个内容。各部分技术要求如下: 水资源报告论证: (1)规划与水资源相关的内容识别及水资源承载能力适应性分析; (2)根据区域取水、退水情况及相关技术要求,确定论证范围、收集论证范围社会经济、水文、水资源、水功能分区、水质、水生态、水资源管理与保护文件等资料; (3)全面分析区域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情况、开发利用及存在问题,分析所在区域的水资源条件,规划取水水源条件; (4)分析所在区域现状与规划年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情况; (5)取水影响论证、节水评价、退水影响论证; (6)结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等,在现状节水水平评价的基础上、合理选择用水指标,完成区域需水分析,并从政策、规划、水资源管理要求等方面,分析项目需水合理性; (7)分析取水水源可供水量,论证取水水源可行可靠性,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区域现状及规划年的合理的水源配置方案; (8)规划实施水资源取、供、用、耗、排水平衡分析论证; (9)分析论证总体规划中提出的退水方案的可行性、可靠性,水污染风险防范措施的可操作性; (10)规划实施的影响分析,在此基础上结合区水资源、水功能区管理要求,提出水资源保护措施及影响补偿建议; (11)根据上述内容完成区域评估综合评价,提出区域用水总量和项目准入定额标准等要求,明确提出区域调整和优化的具体意见。 2.水土保持: (1)收集项目自然环境概况、社会经济状况及水土流失现状等相关资料;项目现场调查、查勘。 (2)查阅和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普查、重点详查项目的自然状况及水土流失影响因子等;水土流失现场调查及特征分析、调查类比工程并收集资料,确定预测模型。 (3)项目的总体布局、施工组织及工艺、占地情况、土石方平衡情况分析与论证;项目水土流失预测、预测结果及综合分析、确定水土流失重点时段和区域;确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分区防治措施设计及实施进度安排、计工程量;确定防治措施实施方案及布设水土保持监测情况;编制投资估算进行效益分析及方案实施保证措施。 (4)配合工程水土保持监测、竣工验收工作。 采购人保留对上述服务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且采购人不因此增加任何费用,响应人应根据项目情况自行详细踏勘现场。 3.防洪影响评价: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涉水建设项目防洪与输水影响评价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防洪评价报告。 (2)防洪评价报告基本内容 2.1建设项目及河道基本情况; 2.2河道演变分析; 2.3防洪评价计算; 2.4防洪综合评价; 2.5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 2.6结论及建议。 项目成果要求: (1)编制评价报告书,进行内部校核审查。 (2)组织专家进行评价报告书评审,并取得相关部门批复。 (3)提交评价报告(报批稿)8份。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60天内完成本项目所有约定工作内容。 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整体项目符合国家及行业强制性标准、磋商文件的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893,8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唐小红余林曾传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根据成本加利润的原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根据成交金额确定。按照成交金额的1.5%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3407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832-3911628。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地址:隆昌市滨江路3段64号。
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邮编:642150。内江市隆昌市财政局联系人:张老师。(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隆昌市财政局。)
2.请成交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履行日期以签订的合同具体约定时间为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隆昌市水利局

地址:隆昌市古湖街道滨江路二段3号

联系方式:0832-39630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路318号环球都汇IMP写字楼1701-1703

联系方式:028-843522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女士

电话:028-84352226

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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