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南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至2025年工程项目法律顾问服务单位的公告
金额
4万元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海南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至2025年工程项目法律顾问服务单位的公告
一、业主单位
海南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受聘法律顾问单位应选派律师作为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昌江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海南岭瑞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提供工程项目方面涉法事务法律咨询业务,具体包括:
(1)协助甲方(含子公司)起草、修改、函件、章程、审查工程项目合同等法律文书,为甲方(含子公司)防范或减少纠纷的发生,并给出法核意见;
(2)协助甲方(含子公司)的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增强甲方内部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3)就甲方(含子公司)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工程项目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发表律师意见或出具律师函;
(4)参与协助甲方(含子公司)对工程项目有关的重大决策事项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法律意见;
(5)办理双方商定的工程项目方面其他法律事务。
受聘法律顾问单位应指定不少于1名专业知识丰富的律师对接;如若甲方不满意,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根据甲方要求更换律师,如3次更换后不满意,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并不承担解除合同后的任何费用。投标即视为无条件响应本项要求,具体以最终签订合同时,甲方的要求为准。
另:如甲方(含子公司)涉及长期投资及融资、企业改制、民事、行政、刑事等进入诉讼或者行政复议、仲裁等程序的代理事务以及甲方涉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起草、审查修改等专项代理事务的,双方可另行协商与签约。
三、聘任条件
(一)法律顾问单位的受聘条件:
1.经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
2.不少于10名专职执业律师,其中执业5年以上的律师不少于5名。
(二)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应具备以下履职条件:
1.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未受过刑事处罚及党纪政务处分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等不适宜担任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的人员;
2.指派的律师具有5年以上工程项目法律服务经验,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律师资格证;
3.具有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受过系统的理论教育并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精通公司法,各类行政类法律法规。
4.具备为地方城投公司等国有独资企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客户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经验,并办理过具有较大影响的涉法事项者优先。
四、服务期限
合同期为一年。
五、服务费预算
2024年至2025年工程项目法律顾问服务招标控制价为4.00万元。
超过以上控制价金额为无效报名投标。
六、报名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期内投标报名文件:1.投标报价函(采取下浮报价,报价以万元为单位报价,保留小数点后2位;报价函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2.营业执照;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法人授权委托书;5.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6.企业信誉资料(参考资质条件第(四)项);7.企业近3年国有独资企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客户法律服务的情况,以及代表性的案例,工程项目类的案例优先;8.拟选派对接业务的法律顾问律师的基本情况等复印件;9.近3年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从业人员概况、开展业务情况、办公场所、硬件情况;10.资质条件所要求的证明资料。11.拟为我司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案与收费标准及依据。
选聘对象为律师事务所,接受联合体投标,但不接受个人申请。
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提交材料(第2~11项)并按报名要求封装成册,投标文件须按清单要求按顺序装订成册、并注明“‘海南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至2025年工程项目法律顾问服务’投标报名文件”。“投标报名文件”每页加盖公章(并将投标报名文件扫描刻录光盘1份或U盘和投标报名文件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盖章)。
七、选取方式
(一)遴选工作由我公司召开会议对报名并提报名资料的所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
(二)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小于3家时,本次遴选作废。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超过3家(含3家)时,由我公司根据投标单位业绩、信誉、报价、人员资质等条件综合评定,择优选取1家中标候选单位为2024年至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单位的中标单位。
(三)中标候选单位将在昌江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次遴选中标单位。
八、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0月31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昌江县石碌镇红棉西路3号,海南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898-38981411
关于公开遴选2024年至2025年工程项目法律顾问服务单位的公告
一、业主单位
海南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受聘法律顾问单位应选派律师作为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昌江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海南岭瑞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提供工程项目方面涉法事务法律咨询业务,具体包括:
(1)协助甲方(含子公司)起草、修改、函件、章程、审查工程项目合同等法律文书,为甲方(含子公司)防范或减少纠纷的发生,并给出法核意见;
(2)协助甲方(含子公司)的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增强甲方内部管理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3)就甲方(含子公司)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工程项目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发表律师意见或出具律师函;
(4)参与协助甲方(含子公司)对工程项目有关的重大决策事项的调查研究并提出法律意见;
(5)办理双方商定的工程项目方面其他法律事务。
受聘法律顾问单位应指定不少于1名专业知识丰富的律师对接;如若甲方不满意,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根据甲方要求更换律师,如3次更换后不满意,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并不承担解除合同后的任何费用。投标即视为无条件响应本项要求,具体以最终签订合同时,甲方的要求为准。
另:如甲方(含子公司)涉及长期投资及融资、企业改制、民事、行政、刑事等进入诉讼或者行政复议、仲裁等程序的代理事务以及甲方涉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的起草、审查修改等专项代理事务的,双方可另行协商与签约。
三、聘任条件
(一)法律顾问单位的受聘条件:
1.经批准成立的律师事务所;
2.不少于10名专职执业律师,其中执业5年以上的律师不少于5名。
(二)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应具备以下履职条件:
1.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未受过刑事处罚及党纪政务处分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等不适宜担任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的人员;
2.指派的律师具有5年以上工程项目法律服务经验,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律师资格证;
3.具有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受过系统的理论教育并具有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精通公司法,各类行政类法律法规。
4.具备为地方城投公司等国有独资企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客户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经验,并办理过具有较大影响的涉法事项者优先。
四、服务期限
合同期为一年。
五、服务费预算
2024年至2025年工程项目法律顾问服务招标控制价为4.00万元。
超过以上控制价金额为无效报名投标。
六、报名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期内投标报名文件:1.投标报价函(采取下浮报价,报价以万元为单位报价,保留小数点后2位;报价函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2.营业执照;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4.法人授权委托书;5.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6.企业信誉资料(参考资质条件第(四)项);7.企业近3年国有独资企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客户法律服务的情况,以及代表性的案例,工程项目类的案例优先;8.拟选派对接业务的法律顾问律师的基本情况等复印件;9.近3年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从业人员概况、开展业务情况、办公场所、硬件情况;10.资质条件所要求的证明资料。11.拟为我司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方案与收费标准及依据。
选聘对象为律师事务所,接受联合体投标,但不接受个人申请。
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提交材料(第2~11项)并按报名要求封装成册,投标文件须按清单要求按顺序装订成册、并注明“‘海南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至2025年工程项目法律顾问服务’投标报名文件”。“投标报名文件”每页加盖公章(并将投标报名文件扫描刻录光盘1份或U盘和投标报名文件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盖章)。
七、选取方式
(一)遴选工作由我公司召开会议对报名并提报名资料的所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现场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
(二)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小于3家时,本次遴选作废。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超过3家(含3家)时,由我公司根据投标单位业绩、信誉、报价、人员资质等条件综合评定,择优选取1家中标候选单位为2024年至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单位的中标单位。
(三)中标候选单位将在昌江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本次遴选中标单位。
八、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0月31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昌江县石碌镇红棉西路3号,海南清洁能源高新技术产业园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898-3898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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