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珠江电厂公用系统技术改造项目电缆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4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50-bpb20240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乐勇志020-37608020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迟工020-36382153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2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31
公告正文

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广州珠江电厂公用系统技术改造项目电缆物资采购(项目编号:2150-BPB20240001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广州珠江电厂公用系统技术改造项目电缆物资采购

2.本次招标内容:

2.1项目供货范围:

2.1.1 6kV线路电缆供货范围

供货范围及设备需求一览表

序号

名  称

型式、规格

单位

长度

备注

1

阻燃交联电力电缆

ZC-YJV22-6/10-3x120

m

7000

 

2

阻燃交联电力电缆

ZC-YJV22-6/10-3x150

m

2020

 

3

阻燃交联电力电缆

ZC-YJV22-6/10-3x185

m

2040

 

 

说明:1.增减部分按单价进行决算。分盘情况待定,分盘情况和数量不作合同总价调整。

2.本次投标报价必须含单价和投标总价;使用过程中发现电缆数量不足时招标人有权以单价形式进行电缆采购。最终数量以施工图电缆清册为准。

2.1.2 380V电缆供货范围

供货范围及设备需求一览表

序号

名 称

型号及规格

单位

长度

备注

  •  

动力电缆

ZC-YJV22-0.6/1kV-3x35+1x16

m

1120

 

  •  

动力电缆

ZC-YJV22-0.6/1kV-4x16

m

530

 

  •  

动力电缆

ZC-YJV22-0.6/1kV-3x95+1x50

m

820

 

  •  

动力电缆

ZC-YJV22-0.6/1kV-3x120+1x70

m

480

 

  •  

动力电缆

ZC-YJV22-0.6/1kV-3x70+1x35

m

210

 

  •  

动力电缆

ZC-YJV22-0.6/1kV-3x150+1x70

m

450

 

 

说明:1.增减部分按单价进行决算。分盘情况待定,分盘情况和数量不作合同总价调整。

2.本次投标报价必须含单价和投标总价;使用过程中发现电缆数量不足时招标人有权以单价形式进行电缆采购。最终数量以施工图电缆清册为准。

注:以上供货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2.2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已落实。

2.3交货地点:广州市内,具体由招标人指定。

2.4本次招标设置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含税率为13%的增值税)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否则有效性审查不通过;

2.5投标报价含增值税。中标单位必须提供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合格的投标人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人是所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取得其针对本项目独家授权函的经销商(代理商),制造商及其授权经销商(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提供1个300万元及以上的电缆供货合同业绩。

注: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相关内容页和签字盖章页,若合同中未列明服务内容的,须另行补充委托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及最终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文件。

3.4投标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了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2投标人声明格式)。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2月10日00:00至2024年12月20日17:00(北京时间,同下)。潜在投标人应在售标期内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完成后在平台自行下载电子标书。

5.2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或网上支付,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收款账户名称: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收款账号:701657752726;注:汇款时请在摘要中写明项目招标编号+标书款,个人汇款还需标明公司全称)。招标代理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发票报名结束后统一发至报名时所留邮箱,自行下载。

6.办理CA证书

6.1在办理CA证书前,请投标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6.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A办理指引》申办CA。

6.3办理CA证书后,投标人可通过投标客户端对制作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登录并绑定CA证书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在电子采购平台虚拟开标大厅用CA证书解密。

(温馨提示:关于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相关操作方法与CA办理问题,请查阅平台相关操作指引和使用手册或咨询平台客服热线:020-37850929,咨询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7.投标确认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是否参加本项目投标,应在开标前三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确认。

8.资格审查方式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8.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8.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9.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万元整)(限定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到招标文件规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如下:

收款人: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分行

账号:3602056909200227912

摘要:广州珠江电厂公用系统技术改造项目电缆物资采购(请在电汇时注明)。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12月31日10 时00分(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投标文件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递交,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为准,不接受纸质、传真等其他形式的投标文件。 投标样品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广州市南沙区珠电路165号南沙管理服务中心大楼211室,逾期递交的投标样品招标人不予受理(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递交投标样品),递交投标样品的投标人代表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样品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样品时提供)身份证原件,投标样品不接受邮寄的方式递交。

本项目开标地点为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和广州市南沙区珠电路165号南沙管理服务中心大楼211室

注:为便于投标人顺利完成开标解密,招标人在开标会议室提供现场支持服务,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来现场或不到现场。若到现场参与开标,投标人须自带电脑及CA证书(必须是加密时的同一CA证书)。未到现场的投标人请提前进入开标大厅做好开标准备。

12.其他事项

12.1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将在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12.2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的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温馨提醒投标人。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2.3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以书面形式(异议函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格式详见附件)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1)异议提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未在法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3)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异议书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5)异议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6)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又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7)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8)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集团公司投标。

12.4本公告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和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http://www.365trade.com.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迟工

招标人联系人:乐勇志

电话:020-37608020

电话:020-36382153

传真:020-37604619

传真:020-36385850

电子邮箱: gzjlzb@126.com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685号阁屏商务大厦八楼808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珠电路165号南沙管理服务中心大楼3楼

 

 

招标人:广州发展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9日

 

附件:项目异议函

项目异议函

致:异议受理单位/部门:

 

(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现就项目提出异议。

 

异议的对象: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附件: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线索

 

异议提起人:(公司名称)(盖章)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署):

联系电话:

 

或:

异议提起人:(公司名称)(盖章)

地址:

邮编:

异议提起人授权代表(签署):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注: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证明书和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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