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数据产品与服务合作伙伴公开市场常态化招募项目招募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1/03/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c3710202100005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宋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世英18638658943
标书截止时间2021/12/21
投标截止时间2021/12/31
公告正文


大数据产品与服务合作伙伴公开市场常态化招募项目招募公告
招标编号:NC37102021000058 发布时间:2021-03-17 16:51:51




大数据产品与服务合作伙伴公开市场常态化招募项目

招募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为满足大数据产品与服务需求,拟公开招募大数据产品与服务合作伙伴供应商。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及其产品将在电子商城“公开市场”上架,本公司在电子商城上架的产品范围内自主实施采购。招募编号:NC37102021000058。

项目已具备招募条件,现进行公开招募,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前来参与。

1.项目概况与招募内容

1.1招募内容:大数据产品与服务合作伙伴供应商一批。

1.2审查方式:采用合格制。

1.3采购包划分:

标段1:大数据安全解决方案 ,招募大数据安全解决方案供应商,服务内容包括:根据客户需求,能够提供大数据系统安全、网络安全、信息安全、业务安全等服务一体化的安全解决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针对大数据平台的DDoS高防、防火墙、态势感知、威胁扫描监测、漏洞监测、加密服务、敏感数据保护、内容安全、风险识别、安全测评、应急响应、安全培训、安全评估、代码审计、访问控制等安全能力应用,以及整合相关资源、部署实施、售后维保以及人员培训等。

标段2:大数据底层能力平台 ,招募大数据底层能力平台供应商,服务内容包括:具备大数据硬件研发、制造和集成部署能力,根据客户需求,编制大数据平台领域集成解决方案、整合相关资源、垫资、部署实施、售后维保等。包括但不限于大数据平台支撑流程编制、解决方案编制、平台实施方案编制、系统集成实施、管理套件、全方位基础运维服务等端到端的一站式软硬件平台部署服务。

标段3:大数据分析及可视化展现,招募大数据分析及可视化展现供应商,服务内容包括:能够根据已有数据进行各行业的建模分析及应用挖掘,并提供多维度、多形式的可视化展现能力。包括但不限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可视化工具、三维渲染、图表组件、专业级地理信息可视化、行业模板、多种数据源支持、图形化编辑界面等功能的灵活部署和适配,以及整合相关资源、部署实施、售后维保以及人员培训等。

标段4:大数据行业分析报告 ,招募大数据行业分析报告供应商,服务内容包括:根据客户的需求,编制行业大数据分析报告,从商业问题理解、数据理解、数据准备、数据分析、产出分析报告、提出解决方案等环节开展针对性的数据分析,从点到面地解决行业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分析、用户画像、行业及区域的动态数据监测、经营管理分析、调查问卷、高端访谈和电话回访、抽样分析、为政府及企业提供辅助决策的数据,以及整合相关资源、部署实施、售后维保以及人员培训等。

标段5:大数据精准营销触点 ,招募大数据精准营销触点供应商,服务内容包括:为满足各行业的营销推广和展示需求,提供短信、彩信、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平台中任一种及以上展示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基于用户位置、标签、偏好,将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信息精准触达至用户。并具有对精准投放的目标媒体、订单、元素等经行管理、审核、投放效果评估等功能,以及整合相关资源、部署实施、售后维保以及人员培训等。

标段6:大数据治理与数据融合,招募大数据治理与数据融合供应商,服务内容包括:根据客户需求完成数据采集、管控流程体系设计、各类数据模型设计、业务标准和数据标准设计,提供数据融合服务,将不同部门、跨行业之间的数据进行采集、共享与交换,满足客户对多元化信息的需求。包含但不限于采集结构化数据和非结构化数据、制定数据标准及数据字典、沉余数据的清洗、设计及应用大数据模型、管理数据安全、管理元数据、校验数据质量、数据整合、数据仓库建设、统一的数据交互平台建设,以及整合相关资源、部署实施、售后维保以及人员培训等。

2.申请人资格要求

标段1:大数据安全解决方案

(一)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出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或五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提供原件(含电子证照原件),或经发证单位签章审核、确认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原件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含公证书原件)。

(二)申请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申请人须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总金额100万(含)以上,提供合同原件(框架合同的以订单为准),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原件无误的复印件(含公证书原件);

(四)申请人须承诺具备与联通进行技术联合开发的能力,并共享联合研发产品的技术及专利;

(五)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六)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限制其申请;

(七)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申请人被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

标段2:大数据底层能力平台

(一)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出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或五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提供原件(含电子证照原件),或经发证单位签章审核、确认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原件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含公证书原件)。

(二)申请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申请人须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总金额100万(含)以上,提供合同原件(框架合同的以订单为准),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原件无误的复印件(含公证书原件);

(四)申请人须承诺具备与联通进行技术联合开发的能力,并共享联合研发产品的技术及专利;

(五)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六)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限制其申请;

(七)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申请人被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

标段3:大数据分析及可视化展现

(一)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出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或五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提供原件(含电子证照原件),或经发证单位签章审核、确认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原件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含公证书原件)。

(二)申请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申请人须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总金额100万(含)以上,提供合同原件(框架合同的以订单为准),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原件无误的复印件(含公证书原件);

(四)申请人须承诺具备与联通进行技术联合开发的能力,并共享联合研发产品的技术及专利;

(五)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六)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限制其申请;

(七)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申请人被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

标段4:大数据行业分析报告

(一)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出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或五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提供原件(含电子证照原件),或经发证单位签章审核、确认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原件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含公证书原件)。

(二)申请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申请人须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总金额100万(含)以上,提供合同原件(框架合同的以订单为准),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原件无误的复印件(含公证书原件);

(四)申请人须承诺具备与联通进行技术联合开发的能力,并共享联合研发产品的技术及专利;

(五)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六)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限制其申请;

(七)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申请人被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

标段5:大数据精准营销触点

(一)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出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或五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提供原件(含电子证照原件),或经发证单位签章审核、确认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原件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含公证书原件)。

(二)申请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申请人须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总金额100万(含)以上,提供合同原件(框架合同的以订单为准),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原件无误的复印件(含公证书原件);

(四)申请人须承诺具备与联通进行技术联合开发的能力,并共享联合研发产品的技术及专利;

(五)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六)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限制其申请;

(七)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申请人被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

标段6:大数据治理与数据融合

(一)申请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出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或五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提供原件(含电子证照原件),或经发证单位签章审核、确认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原件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含公证书原件)。

(二)申请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申请人须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总金额100万(含)以上,提供合同原件(框架合同的以订单为准),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原件无误的复印件(含公证书原件);

(四)申请人须承诺具备与联通进行技术联合开发的能力,并共享联合研发产品的技术及专利;

(五)本次招募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六)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限制其申请;

(七)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申请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申请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申请人被列入中国联通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

3.招募文件的获取

(1)电子招募文件获取时间:

2021年3月18日至2021年12月21日(北京时间,下同)。

(2)招募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购买。

①申请人须在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点击“招募项目”-“寻找项目”,填写并提交购买文件申请。

②本项目仅支持联通沃支付进行招募文件费用支付。

③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

注:潜在申请人必须接受电子招募流程。凡有意参加本次招募但尚未注册的申请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网址:https://www.cuecp.cn)完成注册工作,成为联通系统在册供应商。未注册或系统使用有问题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已注册的供应商,请查验子账户联系人是否设置,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公告附件:申请人须知。

(3)招募文件售价400元人民币(每标段),售后不退。

4.申请文件的递交

(1)线上电子申请文件的递交:

电子申请文件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中国联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9:00。

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申请人可以随时上传申请文件;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申请文件无法上传。如申请人在应答截止时间未在系统中上传申请文件或上传的申请文件有缺漏,将可能导致申请被否决。采用电子线上递交申请文件,不需要递交纸质版申请文件,线上版文件需保证文件内容清晰可见,如有文件内容不清晰将可能导致申请被否决。

(2)评审方式:多轮评审,每轮次评审时间及地点确定三日前通知至联系人账号(ex-XXX)对应邮箱。在每轮次评审时间前可以随时上传或撤回申请文件。

(3)资质原件递交:评审时间和地点确定后按通知规定递交原件。

(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募人不予接收申请文件:

1.原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接受邮寄原件);

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募文件的。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募公告同时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6.联系方式

招 募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联 系 人:宋老师

地 址:郑州市金水路英协路交叉口西南角信息广场,河南联通办公大楼

邮 编:450000




代理机构: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花园路63号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东配楼303室(花园路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北角,沿花园路向北50米)

邮 编:450000

联系人(业务咨询):张世英(18638658943)、杨洁(18639551072)

联系人(发票及保证金):张敏捷(电子邮件:zhangminjie@hnti.cn联系电话:0371-65939100、15516967776)

发票获取详见公告附件:申请人须知

开 户 名: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郑州纬五路支行

账 号:7717 0188 0002 67253







招募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招募代理机构: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7

发布单位 :河南省分公司
相关附件:
附件1-附件:申请人须知.zi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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