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宁开发区房建项目精细化审图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9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6/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jnc-202306131
预算金额90万元
招标公司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吴工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宁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陶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07
公告正文
江宁开发区房建项目精细化审图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JNC-202306131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发布日期:2023-06-16 18:00
• 项目编号: XZP2023061600343
• 项目名称: 江宁开发区房建项目精细化审图服务
• 建设单位: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江宁开发区房建项目精细化审图服务(招标编号:NJNC-20230613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信用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信用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信用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需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3.投标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文件的递交
开标时间及地点
其他
南京宁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江宁开发区房建项目精细化审图服务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NJNC-202306131
1.2项目名称:江宁开发区房建项目精细化审图服务
1.3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为90万元。
1.4最高限价:经过前期调研,房建土建主体(含建筑、结构、水、电、暖)、精装修、智能化、景观精细化审图等一般按建筑面积计量,幕墙以展开面积计量,最终费用按照实际采用精审服务的类型和各项服务计量面积计算确定(建筑面积一般为规划部门出具的房屋规划许可证面积为准,特殊情况需经双方共同确认后的实际服务面积为准)。
本项目最高限价:90万元,其中:拟精审的施工图面积约为20万平方米,下列不同精审服务类型单价限价为:
房建土建主体(含建筑、结构、水、电、暖)精细化审图居住建筑(住宅、安置房)每平方米2元、公建每平方米3元;精装修(含二次机电)每平方米1.5元,智能化每平方米0.5元,外幕墙每平方米1元,景观(含管综)每平方米0.8元。
1.5采购需求: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6项目工期:甲方提交完整资料后10个自然日内出审图报告。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备注:
(1)考虑到预估建设项目面积的不确定性,在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如果实际建设项目面积少于预估建设项目面积,招标人按投标人实际服务的建设项目面积结算费用,招标人不构成违约,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此承诺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考虑小规模装修、改造类工程存在建筑面积较小但涉及需审图专业齐全的特点,特规定面积不大于5000平方米的装修改造类工程,装修(含二次机电)和智能化精审咨询费定为综合总价共13000元;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但不大于10000平方米的装修改造类工程,装修(含二次机电)和智能化精审咨询费定为综合总价共20000元。投标人在报价时充分考虑此因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信用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信用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信用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需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2.3投标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3年6月 16日至2023年6月23 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0号中惠大厦北楼504室
3.3方式:公开出售,见下:
(1)法定代表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建议投标人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递交上述报名资料(电子邮箱:390357708@qq.com),纸质报名资料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递交。
3.4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3年7月 7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4.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7月7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4.3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0号中惠大厦北楼504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标书一份,U盘;投标文件电子版中必须包含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得加密,所有文档、图表等采用PDF格式或WORD格式),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6.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单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活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3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6.4递交投标文件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出席。
6.5投标单位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6.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
6.7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66号
联系方式:吴工(座机:025-521119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宁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0号中惠大厦北楼504室
联系人:陶工
电话:153-6508-7631
监督部门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66号
联系人:
吴工
电话:
025-5211199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南京宁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0号中惠大厦北楼504室
联系人:
陶工
电话:
153-6508-7631
电子邮件:
xppjava@qq.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 招标公告.PDF
招标编号:NJNC-202306131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发布日期:2023-06-16 18:00
• 项目编号: XZP2023061600343
• 项目名称: 江宁开发区房建项目精细化审图服务
• 建设单位: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江宁开发区房建项目精细化审图服务(招标编号:NJNC-20230613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为90万元。 最高限价:经过前期调研,房建土建主体(含建筑、结构、水、电、暖)、精装修、智能化、景观精细化审图等一般按建筑面积计量,幕墙以展开面积计量,最终费用按照实际采用精审服务的类型和各项服务计量面积计算确定(建筑面积一般为规划部门出具的房屋规划许可证面积为准,特殊情况需经双方共同确认后的实际服务面积为准)。 本项目最高限价:90万元,其中:拟精审的施工图面积约为20万平方米,下列不同精审服务类型单价限价为: 房建土建主体(含建筑、结构、水、电、暖)精细化审图居住建筑(住宅、安置房)每平方米2元、公建每平方米3元;精装修(含二次机电)每平方米1.5元,智能化每平方米0.5元,外幕墙每平方米1元,景观(含管综)每平方米0.8元。 |
范围 | 江宁开发区房建项目精细化审图服务;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信用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信用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信用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需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3.投标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 2023-06-16 09:00 至 2023-06-23 17:00 |
获取方式 | (1)法定代表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建议投标人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递交上述报名资料(电子邮箱:390357708@qq.com),纸质报名资料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递交。 |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 2023-07-07 14:30 |
递交方式 | 现场纸质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3-07-07 14:30 |
开标地点 | 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0号中惠大厦北楼504室 |
其他
南京宁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江宁开发区房建项目精细化审图服务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NJNC-202306131
1.2项目名称:江宁开发区房建项目精细化审图服务
1.3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为90万元。
1.4最高限价:经过前期调研,房建土建主体(含建筑、结构、水、电、暖)、精装修、智能化、景观精细化审图等一般按建筑面积计量,幕墙以展开面积计量,最终费用按照实际采用精审服务的类型和各项服务计量面积计算确定(建筑面积一般为规划部门出具的房屋规划许可证面积为准,特殊情况需经双方共同确认后的实际服务面积为准)。
本项目最高限价:90万元,其中:拟精审的施工图面积约为20万平方米,下列不同精审服务类型单价限价为:
房建土建主体(含建筑、结构、水、电、暖)精细化审图居住建筑(住宅、安置房)每平方米2元、公建每平方米3元;精装修(含二次机电)每平方米1.5元,智能化每平方米0.5元,外幕墙每平方米1元,景观(含管综)每平方米0.8元。
1.5采购需求: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6项目工期:甲方提交完整资料后10个自然日内出审图报告。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备注:
(1)考虑到预估建设项目面积的不确定性,在合同履行中,招标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和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金额10%;如果实际建设项目面积少于预估建设项目面积,招标人按投标人实际服务的建设项目面积结算费用,招标人不构成违约,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此承诺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考虑小规模装修、改造类工程存在建筑面积较小但涉及需审图专业齐全的特点,特规定面积不大于5000平方米的装修改造类工程,装修(含二次机电)和智能化精审咨询费定为综合总价共13000元;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但不大于10000平方米的装修改造类工程,装修(含二次机电)和智能化精审咨询费定为综合总价共20000元。投标人在报价时充分考虑此因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信用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信用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信用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需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2.3投标人在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3年6月 16日至2023年6月23 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0号中惠大厦北楼504室
3.3方式:公开出售,见下:
(1)法定代表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建议投标人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递交上述报名资料(电子邮箱:390357708@qq.com),纸质报名资料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递交。
3.4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3年7月 7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4.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7月7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4.3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0号中惠大厦北楼504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投标文件份数: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标书一份,U盘;投标文件电子版中必须包含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得加密,所有文档、图表等采用PDF格式或WORD格式),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6.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单位,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单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活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3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6.4递交投标文件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出席。
6.5投标单位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6.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
6.7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66号
联系方式:吴工(座机:025-521119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宁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0号中惠大厦北楼504室
联系人:陶工
电话:153-6508-7631
监督部门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66号
联系人:
吴工
电话:
025-5211199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南京宁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0号中惠大厦北楼504室
联系人:
陶工
电话:
153-6508-7631
电子邮件:
xppjava@qq.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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