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南浔区千金镇城镇有机更新项目——扩建青少年剪纸文化艺术培训中心室内装修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0/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174万元
招标联系人金伟国13587211767
招标代理机构湖州泓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盛群伟0572-220033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南浔区千金镇城镇有机更新项目——扩建青少年剪纸文化艺术培训中心湖州市南浔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浔发改投资〔2023〕3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财政,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湖州市南浔区千金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湖州市南浔区千金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湖州泓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南浔区千金镇城镇有机更新项目——扩建青少年剪纸文化艺术培训中心室内装修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9174万元,工程概算6726.9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5549.21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 12738 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2923.53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2827.77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95.76 平方米。项目共建设单体 3 幢(剪纸艺术中心一幢,传达室两幢)、停车场、活动场地,建设地点:位于南浔区千金镇,西侧为江南路,南侧为千金小学,北侧为三里塘(河道),东侧为规划用地

2.2招标范围:本工程为暂估价工程招标,装修面积9081m2,含装修、水电、安装、暖通、消防等室内工程。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1358.9070万元

2.3施工总工期:135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职称: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高级技术职称,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仅限于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或园林建筑或环境艺术或园林工程或古建筑园林专业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  3.8建造师证书及B类证书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建造师证书和B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不少于 1   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11 7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R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huzhou.gov.cn:7080/TPBidder/memberLogin)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1 7  9  3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huzhou.gov.cn:7080/TPBidder/memberLogin)

7.联系方式

 人:湖州市南浔区千金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湖州泓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千金镇向阳路188号      址: 浙江省湖州市康山街道龙安美食城A1-7H号  

 人:          金伟国       人:    盛群伟        

     话:     13587211767         话: 0572-2200336、19817720127  

     箱:/      箱: 9037084360@qq.com

              20241015  

监管部门:湖州市南浔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72-3023097

 

8.其他:

8.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建设工程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8.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3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4 9    14 日至2024  9    19   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示。

8.4根据《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浙发改公管〔2023256号)文件精神和《湖州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实施细则(试行)(湖公管办【20222)规定,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和定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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