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之司法事务智能协同中心服务外包
服务外包
金额
29.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9/09/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lnzc20190805848
预算金额
29.6万元
招标公司
平山区人民法院
招标联系人
-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轩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王翎均
中标公司
江苏诉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29.6万元
中标联系人
-
公告正文
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之司法事务智能协同中心服务外包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之司法事务智能协同中心服务外包
有效期:
2019-09-28 至 2019-10-07
撰写单位:
辽宁轩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撰写人:
王翎均
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之司法事务智能协同中心服务外包结果公告
受平山区人民法院委托,
辽宁轩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对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之司法事务智能协同中心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LNZC20190805848)进行了竞争性磋商,现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1、采购项目名称: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之司法事务智能协同中心服务外包
2、采购项目编号:LNZC20190805848
3、采购文件:
下载
4、采购结果:
包号
结果类型
确定原因
成交供应商名称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企业类型
成交供应商地址
成交金额(人民币元)
1
成交
江苏诉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小微企业
集慧路16号联创科技大厦B座20层
296,000.00
5、主要中标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
产品名称: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之司法事务智能协同中心服务 人员配置:3人 履约时间:1年 服务要求:立案材料电子化 (1)当事人递交材料后,由材料接收人登记材料基本信息,登记完成后自动生成材料目录; (2)扫描工作人员根据材料登记单号,在自动生成的材料卷目中扫描、引入材料; (3)扫描完成后的电子材料移至编目人员,编目人员校验后根据要求将已扫描材料进行目录标注; (4)收转人员或立案庭人员通过云柜流转至承办人。 补充材料电子化: (1)承办人整理需要扫描的案卷材料,登记材料基本信息,并通过线下移交给收转人员; (2)收转人员获取纸质材料,并根据情况转交至扫描人员; (3)扫描人员获取材料,扫描完成后移交给编目人员; (4)编目人员经过校验并完成编目后归还材料至收转人员; (5)收转人员登记扫描结果,并将材料移交承办人。
6、
评审专家名单:(不含采购人代表)
王艳;付萍;王巍;
7、
保证金退还时间: 未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8、本项目采购文件收入为人民币1500元
拟收取中标(成交)服务费人民币6000元,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将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布中标(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
平山区人民法院
地址: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和平新村
项目联系人:
李成君
联系电话:
024-442885477
采购代理机构:
辽宁轩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高台子街道办事处威宁中心住宅6#楼(明山区政府旁)
项目联系人:
王达菲
联系电话:
18909836263
辽宁轩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19-09-27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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