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之司法事务智能协同中心服务外包
金额
29.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19/09/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zc20190805848
预算金额29.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轩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翎均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之司法事务智能协同中心服务外包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之司法事务智能协同中心服务外包 有效期: 2019-09-28 至 2019-10-07
撰写单位: 辽宁轩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撰写人: 王翎均


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之司法事务智能协同中心服务外包结果公告

受平山区人民法院委托,辽宁轩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对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之司法事务智能协同中心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LNZC20190805848)进行了竞争性磋商,现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1、采购项目名称: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之司法事务智能协同中心服务外包 2、采购项目编号:LNZC20190805848 3、采购文件:下载 4、采购结果:
包号 结果类型 确定原因 成交供应商名称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企业类型 成交供应商地址 成交金额(人民币元)
1 成交 江苏诉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小微企业 集慧路16号联创科技大厦B座20层 296,000.00
5、主要中标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 产品名称:电子卷宗随案生成之司法事务智能协同中心服务 人员配置:3人 履约时间:1年 服务要求:立案材料电子化 (1)当事人递交材料后,由材料接收人登记材料基本信息,登记完成后自动生成材料目录; (2)扫描工作人员根据材料登记单号,在自动生成的材料卷目中扫描、引入材料; (3)扫描完成后的电子材料移至编目人员,编目人员校验后根据要求将已扫描材料进行目录标注; (4)收转人员或立案庭人员通过云柜流转至承办人。 补充材料电子化: (1)承办人整理需要扫描的案卷材料,登记材料基本信息,并通过线下移交给收转人员; (2)收转人员获取纸质材料,并根据情况转交至扫描人员; (3)扫描人员获取材料,扫描完成后移交给编目人员; (4)编目人员经过校验并完成编目后归还材料至收转人员; (5)收转人员登记扫描结果,并将材料移交承办人。 6、 评审专家名单:(不含采购人代表) 王艳;付萍;王巍; 7、 保证金退还时间: 未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8、本项目采购文件收入为人民币1500元
拟收取中标(成交)服务费人民币6000元,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将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布中标(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 平山区人民法院 地址: 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和平新村 项目联系人: 李成君 联系电话: 024-442885477 采购代理机构: 辽宁轩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本溪市明山区高台子街道办事处威宁中心住宅6#楼(明山区政府旁) 项目联系人: 王达菲 联系电话: 18909836263 辽宁轩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019-09-27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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