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双塔区凌河小学主副食供应配送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服务需求
★一、基本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有相应生产(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仓储能力且信誉良好。
2. 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食材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厂家法人证书及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食材质检报告等内容,标签上附有产地、食品安全等溯源信息。需粗加工的食材(如去皮、砍斩等),应当提前处理好或自带工具现场处理。
3. 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 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的月度考核,由采购人对食材配送质量、服务、价格等进行督导评议。对确有不合格之处,中标人应积极沟通、妥善解决、按期整改。累计3次被评议为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5. 食材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食堂采购要求为准。采购金额以实际结算价为准。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保证中标人在采购周期内供应食材的具体金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风险。
6. 中标人须安排固定专人及配送员(配送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与采购人使用单位食堂管理员对接,及时处理解决如下单、加订、提前、延后、质量不符合、缺斤短两等实际问题,如无意外情况,一般不允许更换。同时做好配送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管理。
7. 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配送。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配送,应提前通知中标人。因中标人原因延误配送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8. 中标人不得随意变更食材,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配送,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中标人须按配送食材的销售额开具正式发票。
9. 中标人在实施食材配送期间,不得将配送的实际数量及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中标人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食材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食材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并将其个人资料送采购人审批,审批合格者方可更换。
10. 中标人必须保证所有食材的来源清晰明确,必须来源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大型自有农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有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并实行产品溯源管理。
11. 中标人必须保证所有食材的价格不高于当地大型超市或农贸市场当日价格。
12.食材包装应完好无破漏,无腐败霉变或影响使用的情况,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13.食材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应出示质量检测书及来源,有保质期限的食材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14.供应商所投项目入围后,取得中标通知书后,需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携带中标通知书及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二、质量要求
(一)大米:优质一级粳米。供货产品必须是上年或当年种植并收割的稻谷加工而成的新米,符合GB/T1354-2018一级粳米标准,米粒整齐均匀洁白、颗粒完整饱满、无黄粒、无杂质、无沙土、无霉变、无米虫,干燥 、大米湿度不得超过15.5%。严禁在大米中掺杂陈化粮,严禁使用滑石粉抛光或食品类加剂加工的大米。不能使用储存2年(含2年)以上的稻谷加工或混杂配制的大米。塑料编织袋包装, 包装洁净、无破损、生产日期符合要求、产品标签完好、并标注应有内容。供货时需提供检测报告。
(二)面粉:优质一级面粉。供货产品必须是新面粉,面粉颜色正常、松散不结团、粉粒细软滑均匀、不能有发霉、干爽无异味。塑料编织袋包装,包装洁净、无破损、产品标签完好、且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包装,印有生产厂家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供货时需提供检测报告。
(三)油类(非转基因):供货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不能含有转基因成分,拥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产品为采用物理压榨工艺、经过第三方检测合格的二级纯物理压榨油,油体清澈、外观的色泽、透明度、气味滋味等无异常,原料为东北当地高油非转基因作物,各指标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质量标准,符合GB/T10464-2017标准。定型包装,包装洁净、无破损、产品标签完好、且包装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并有质量安全标识,印有生产厂家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时需提供检测报告,且检测报告中不得检测出下列元素:总坤、黄曲霉毒素、乐果、倍硫磷、叔丁基对苯二酚(TBHQ)。
(四)每批鲜肉:经定点屠宰厂当日屠宰,检疫检验合格,符合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得检出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表皮白净、脂肪洁白有光泽、肉星鲜红色或玫红色、肉质细腻弹性好、按之迅速恢复;表面不粘手、有正常的肉味、无异味。 必须经地方正规的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并出具检验合格证明后,方可供货。交货时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出入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本批次产品的《产品合格证》和《动物产品防疫合格证》。
(五)冷冻产品
冷冻达到A级,无化冻现象,符合国家绿色批发市场标准。肉体冻实而且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家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2%,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5%,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 度),冷冻水产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5%,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度),所有冷冻食品均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必须完好无破损,无漏气、脏污渍等,食品安全可追溯。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
(六)调料类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为国家知名品牌,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所规定的可食用标准,从正规渠道购买,包装洁净完整,不得配送临期顶料(花椒大料等)具有该种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无发霉味或其他异味无杂质、足秤;散装食品应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和使用期限等内容。含水量低,无泡水痕迹,装袋无凝结水。
(七)瓜果蔬菜
1. 瓜、果、蔬菜:必须是优质货品,每次供货,需提供检验检测合格证明,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中标人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标准,卫生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气味、形态、颜色、滋味、光泽等。蔬菜的成熟度和鲜嫩程度在合理范围内,没有腐烂变质及其他异常味道,严禁提供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等异常蔬菜。
2. 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南蒿、苋菜、芹菜等绿叶菜类。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无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3. 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4. 瓜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5. 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6. 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7. 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莱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桔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8. 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英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9. 水生菜类:藕、慈菇、菱白、马蹄、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菱白不黑心。
10. 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磨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11. 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精苗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12. 水果类:符合GB/T5009.218-2008等国家检测标准。优等品大小均匀、无腐烂变质、口感细腻。
瓜果蔬菜类不得检出:甲胺磷、甲拌磷、氧化乐果、甲基对硫磷、呋喃丹;百菌清:≤1.0,多菌灵:≤0.5,汞(以 Hg 计):≤0.01, 铅(以 Bb 计):≤0.2,砷(以 As)计:≤0.5、,氟(以 F 计):≤0.5, 硝酸盐(以 NaNO2 计):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亚硝酸盐(以 NaNO2 计):≤4。国家规定其他必检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八)副食品
1. 豆腐: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存储时间不超过24小时。
2. 腐竹: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呈淡黄色,有光泽。具有腐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品尝其滋味,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
3. 豆芽:取得QS认证、芽身均匀挺直细长,脆嫩、光泽白、芽脚不软,无任何添加剂、清水豆芽、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GB22556-2008国家标准。
4. 干豆腐:取得QS认证、无添加剂、无防腐剂,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GB/T 22106-2008、GB2712-2014等国家标准,存储时间不超过24小时。
(九)鸡蛋:禽蛋来自按NY/T5043要求组织生产的养鸡厂,符合卫生部规定GB2748《鲜蛋卫生标准》、农业部的NY5039 《无公害鸡蛋-鲜禽蛋》的卫生标准,感官指标应符合GB2748要求,出厂时间在3天内,蛋壳表面干净、完整、坚实,附有一层无光泽的胶质薄膜,手中振摇无声响,包装为定量包装,并有防碎垫板,鸡蛋中不得检出氯霉素,沙门氏菌等物质,其中无机砷、铅、汞等指标按照食品行业中的系列标准GB/T5009。
★三、执行标准
(一)大米:必须符合的标准GB/T 1354-2018标准,并具备“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二)面粉:符合GB1355-1986《小麦粉》、GB/T 8607-1988《高筋小麦粉》、GB/T 8608-1988《低筋小麦粉》标准等。
(三)油类(非转基因):必须符合GB/T10464-2017标准,并具备“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四)鲜猪肉:1.肉类标准:GB20799-2016 2. 肉类检测标准:GB/T9695.4-2009、GB/T9695.32-2009、GB/T9695.3-2009、GB/T9695.22-200、 GB/T9695.13-2009、GB/T9695.31-2008、GB/T9695.15-2008标准等。
(五)冷冻品:符合GB2707-2016、GB/T 40745-2021、GB 2733-2015标准等。
(六)调料类:GB/T20903-2007标准等。
(七)瓜果蔬菜:GB2762-2005、GB2763-2005、GB18406.1-2001、GB18406.2-2001、NY5089-2005、GB/T5009.199-2003、GB/T5009.218-2008标准等。
(八)副食品:豆芽符合GB22556-2008标准,并具备“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干豆腐符合GB/T 22106-2008、GB2712-2014标准,并具备“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九)鸡蛋:NY/T5043、GB2748、NY5039、GB2748、GB/T5009标准等。
★四、食材配送要求
1. 配送计划:采购人按需求制定食材配送计划,并于供货前一日晚17.00时前将次日食材配送计划通过书面订单、电话(需做好记录)、微信或其他方式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在0.5小时内做出响应。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食材配送计划,及时组织筹措,确保按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配送。如需要更换配送品种时,须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施行。中标人配送时需提供注明食材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食材配送清单交于采购人管理员验收无误后签字确认,作为双方验收凭证,同时中标人每月或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配送食材的动、植物食品检验检疫报告。
2. 配送时间:中标人接到配送计划通知次日的6:00~7:00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特殊条件下(如天气、交通事故等非人为因素)可推迟0.5小时。遇采购人需要提前开餐或临时增加食材品种和数量,采购人应提前2小时将订单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及时调整送货时间,并确保在收到通知后2小时左右送达。如遇不可抗力货物不能按时送达,需与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沟通解决。针对实际情况,投标人可拟定应急方案与办公室以及直属食堂管理人员协商对接。
3. 运输要求:
(1)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交叉污染。
(2)冷冻食品必须使用专用冷冻载具运输,目的地在1小时以内的用保温车配送,1小时以外的用制冷车配送,食材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应干爽,无软化现象。
(3)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存档;在卸货过程中应保证冷冻食材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4.突发应急事故要求: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采购人在通知供应商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配合采购人处理相应事物,如果超时未到达现场,采购人有权解除与供应商的采购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验收流程
(一)验收
1.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食材质量要求对食材质量进行核查,食材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按索票--验证--抽查--计数--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中标人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采购人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
2. 每批次每种食材均抽查验收,对数量在30箱以上(含30箱)的抽查率为20%,30箱以下的抽查率为30%。如发现食材有损坏等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并拍照留存。采购人使用单位验收人员应和中标人送货人员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
3. 抽查发现问题的处理:
(1)对未按要求配送食材及危及人身安全的食材质量问题,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食材全部退货。
(2)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中标人,对问题食材做退货处理。
(二)退(补)货
当日送达食材出现质量不达标、缺斤少两、配送错误等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在30~90分钟之内补换货,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三)验收记录
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食材收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食材名称、数量、重量、单价、合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作为采购人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四)其他要求
1. 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2. 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3. 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各项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食材出厂标准。
4. 中标人负责食材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5. 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配送不合格、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食材,采购人将记录在案,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可取消其配送资格。
★六、报价及结算方式
(1)报价方式:以“朝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菜篮子产品每日价情”价格的月平均价为基数,按百分比费率形式报价。
若采购人订购食材产品的价格,在“朝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菜篮子产品每日价情”中未列出,则依次按照“全国农产品商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价格信息系统”提供的朝阳市地区或邻近地区的价格为准。
(2)最高限价:100%(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以“朝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菜篮子产品每日价情”价格的月平均价为基数的100%)
(3)结算方式:以“朝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菜篮子产品每日价情”价格的月平均价为基数,乘以中标费率,乘以供货数量,据实结算。
若产品的价格在“朝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菜篮子产品每日价情”中未列出,按照本部分(1)的第二款规定处理。
服务需求
★一、基本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有相应生产(供货)能力、配送能力、仓储能力且信誉良好。
2. 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食材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厂家法人证书及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食材质检报告等内容,标签上附有产地、食品安全等溯源信息。需粗加工的食材(如去皮、砍斩等),应当提前处理好或自带工具现场处理。
3. 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 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的月度考核,由采购人对食材配送质量、服务、价格等进行督导评议。对确有不合格之处,中标人应积极沟通、妥善解决、按期整改。累计3次被评议为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5. 食材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食堂采购要求为准。采购金额以实际结算价为准。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保证中标人在采购周期内供应食材的具体金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风险。
6. 中标人须安排固定专人及配送员(配送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与采购人使用单位食堂管理员对接,及时处理解决如下单、加订、提前、延后、质量不符合、缺斤短两等实际问题,如无意外情况,一般不允许更换。同时做好配送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管理。
7. 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配送。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配送,应提前通知中标人。因中标人原因延误配送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8. 中标人不得随意变更食材,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等)配送,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中标人须按配送食材的销售额开具正式发票。
9. 中标人在实施食材配送期间,不得将配送的实际数量及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中标人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食材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食材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并将其个人资料送采购人审批,审批合格者方可更换。
10. 中标人必须保证所有食材的来源清晰明确,必须来源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大型自有农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有农产品质量追溯系统,并实行产品溯源管理。
11. 中标人必须保证所有食材的价格不高于当地大型超市或农贸市场当日价格。
12.食材包装应完好无破漏,无腐败霉变或影响使用的情况,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13.食材应当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应出示质量检测书及来源,有保质期限的食材剩余保存期不得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
14.供应商所投项目入围后,取得中标通知书后,需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携带中标通知书及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二、质量要求
(一)大米:优质一级粳米。供货产品必须是上年或当年种植并收割的稻谷加工而成的新米,符合GB/T1354-2018一级粳米标准,米粒整齐均匀洁白、颗粒完整饱满、无黄粒、无杂质、无沙土、无霉变、无米虫,干燥 、大米湿度不得超过15.5%。严禁在大米中掺杂陈化粮,严禁使用滑石粉抛光或食品类加剂加工的大米。不能使用储存2年(含2年)以上的稻谷加工或混杂配制的大米。塑料编织袋包装, 包装洁净、无破损、生产日期符合要求、产品标签完好、并标注应有内容。供货时需提供检测报告。
(二)面粉:优质一级面粉。供货产品必须是新面粉,面粉颜色正常、松散不结团、粉粒细软滑均匀、不能有发霉、干爽无异味。塑料编织袋包装,包装洁净、无破损、产品标签完好、且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包装,印有生产厂家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供货时需提供检测报告。
(三)油类(非转基因):供货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不能含有转基因成分,拥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产品为采用物理压榨工艺、经过第三方检测合格的二级纯物理压榨油,油体清澈、外观的色泽、透明度、气味滋味等无异常,原料为东北当地高油非转基因作物,各指标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质量标准,符合GB/T10464-2017标准。定型包装,包装洁净、无破损、产品标签完好、且包装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并有质量安全标识,印有生产厂家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时需提供检测报告,且检测报告中不得检测出下列元素:总坤、黄曲霉毒素、乐果、倍硫磷、叔丁基对苯二酚(TBHQ)。
(四)每批鲜肉:经定点屠宰厂当日屠宰,检疫检验合格,符合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得检出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表皮白净、脂肪洁白有光泽、肉星鲜红色或玫红色、肉质细腻弹性好、按之迅速恢复;表面不粘手、有正常的肉味、无异味。 必须经地方正规的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并出具检验合格证明后,方可供货。交货时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出入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本批次产品的《产品合格证》和《动物产品防疫合格证》。
(五)冷冻产品
冷冻达到A级,无化冻现象,符合国家绿色批发市场标准。肉体冻实而且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家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2%,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5%,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 度),冷冻水产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5%,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度),所有冷冻食品均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必须完好无破损,无漏气、脏污渍等,食品安全可追溯。交货时提供本批次产品的出厂(库)检验合格证明。
(六)调料类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为国家知名品牌,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所规定的可食用标准,从正规渠道购买,包装洁净完整,不得配送临期顶料(花椒大料等)具有该种香料植物所特有的色、香、味,没有不纯正的气味和味道,无发霉味或其他异味无杂质、足秤;散装食品应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和使用期限等内容。含水量低,无泡水痕迹,装袋无凝结水。
(七)瓜果蔬菜
1. 瓜、果、蔬菜:必须是优质货品,每次供货,需提供检验检测合格证明,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中标人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标准,卫生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气味、形态、颜色、滋味、光泽等。蔬菜的成熟度和鲜嫩程度在合理范围内,没有腐烂变质及其他异常味道,严禁提供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等异常蔬菜。
2. 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南蒿、苋菜、芹菜等绿叶菜类。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无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3. 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4. 瓜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5. 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6. 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7. 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莱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桔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8. 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英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9. 水生菜类:藕、慈菇、菱白、马蹄、菱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菱白不黑心。
10. 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等。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磨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11. 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精苗等。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12. 水果类:符合GB/T5009.218-2008等国家检测标准。优等品大小均匀、无腐烂变质、口感细腻。
瓜果蔬菜类不得检出:甲胺磷、甲拌磷、氧化乐果、甲基对硫磷、呋喃丹;百菌清:≤1.0,多菌灵:≤0.5,汞(以 Hg 计):≤0.01, 铅(以 Bb 计):≤0.2,砷(以 As)计:≤0.5、,氟(以 F 计):≤0.5, 硝酸盐(以 NaNO2 计):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亚硝酸盐(以 NaNO2 计):≤4。国家规定其他必检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八)副食品
1. 豆腐:豆腐呈均匀的乳白色或淡黄色,稍有光泽,块形完整,软硬适度,富有一定的弹性,质地细嫩,结构均匀,无杂质,具有豆腐特有的香味,取样品品尝时口感细腻鲜嫩,味道纯正清香,存储时间不超过24小时。
2. 腐竹:为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状折断有空心,无霉斑、杂质、虫蛀。呈淡黄色,有光泽。具有腐竹固有的香味,无其他任何异味,取样品品尝其滋味,具有腐竹固有的鲜香滋味。
3. 豆芽:取得QS认证、芽身均匀挺直细长,脆嫩、光泽白、芽脚不软,无任何添加剂、清水豆芽、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GB22556-2008国家标准。
4. 干豆腐:取得QS认证、无添加剂、无防腐剂,原材料绿豆、黄豆均为非转基因,符合GB/T 22106-2008、GB2712-2014等国家标准,存储时间不超过24小时。
(九)鸡蛋:禽蛋来自按NY/T5043要求组织生产的养鸡厂,符合卫生部规定GB2748《鲜蛋卫生标准》、农业部的NY5039 《无公害鸡蛋-鲜禽蛋》的卫生标准,感官指标应符合GB2748要求,出厂时间在3天内,蛋壳表面干净、完整、坚实,附有一层无光泽的胶质薄膜,手中振摇无声响,包装为定量包装,并有防碎垫板,鸡蛋中不得检出氯霉素,沙门氏菌等物质,其中无机砷、铅、汞等指标按照食品行业中的系列标准GB/T5009。
★三、执行标准
(一)大米:必须符合的标准GB/T 1354-2018标准,并具备“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二)面粉:符合GB1355-1986《小麦粉》、GB/T 8607-1988《高筋小麦粉》、GB/T 8608-1988《低筋小麦粉》标准等。
(三)油类(非转基因):必须符合GB/T10464-2017标准,并具备“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四)鲜猪肉:1.肉类标准:GB20799-2016 2. 肉类检测标准:GB/T9695.4-2009、GB/T9695.32-2009、GB/T9695.3-2009、GB/T9695.22-200、 GB/T9695.13-2009、GB/T9695.31-2008、GB/T9695.15-2008标准等。
(五)冷冻品:符合GB2707-2016、GB/T 40745-2021、GB 2733-2015标准等。
(六)调料类:GB/T20903-2007标准等。
(七)瓜果蔬菜:GB2762-2005、GB2763-2005、GB18406.1-2001、GB18406.2-2001、NY5089-2005、GB/T5009.199-2003、GB/T5009.218-2008标准等。
(八)副食品:豆芽符合GB22556-2008标准,并具备“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干豆腐符合GB/T 22106-2008、GB2712-2014标准,并具备“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九)鸡蛋:NY/T5043、GB2748、NY5039、GB2748、GB/T5009标准等。
★四、食材配送要求
1. 配送计划:采购人按需求制定食材配送计划,并于供货前一日晚17.00时前将次日食材配送计划通过书面订单、电话(需做好记录)、微信或其他方式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在0.5小时内做出响应。中标人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食材配送计划,及时组织筹措,确保按规定的品种、数量、质量配送。如需要更换配送品种时,须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施行。中标人配送时需提供注明食材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食材配送清单交于采购人管理员验收无误后签字确认,作为双方验收凭证,同时中标人每月或根据采购人需要提供配送食材的动、植物食品检验检疫报告。
2. 配送时间:中标人接到配送计划通知次日的6:00~7:00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特殊条件下(如天气、交通事故等非人为因素)可推迟0.5小时。遇采购人需要提前开餐或临时增加食材品种和数量,采购人应提前2小时将订单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应及时调整送货时间,并确保在收到通知后2小时左右送达。如遇不可抗力货物不能按时送达,需与采购人食堂管理人员沟通解决。针对实际情况,投标人可拟定应急方案与办公室以及直属食堂管理人员协商对接。
3. 运输要求:
(1)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内仓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食材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交叉污染。
(2)冷冻食品必须使用专用冷冻载具运输,目的地在1小时以内的用保温车配送,1小时以外的用制冷车配送,食材到达目的地时外包装箱应干爽,无软化现象。
(3)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存档;在卸货过程中应保证冷冻食材脱离冷链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4.突发应急事故要求: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采购人在通知供应商1小时内到达现场,并配合采购人处理相应事物,如果超时未到达现场,采购人有权解除与供应商的采购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验收流程
(一)验收
1.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食材质量要求对食材质量进行核查,食材应清洁,无损伤、腐烂现象,外包装完整,无寄生虫或已受虫害现象。按索票--验证--抽查--计数--入库的程序完成验收,中标人可提供原件的留原件,原件只有一份而无法提供给采购人的查验原件后,索取复印件留存。
2. 每批次每种食材均抽查验收,对数量在30箱以上(含30箱)的抽查率为20%,30箱以下的抽查率为30%。如发现食材有损坏等情况,应在相关单据上记录所有损坏情况并拍照留存。采购人使用单位验收人员应和中标人送货人员一起确认,并保留双方签字单据。
3. 抽查发现问题的处理:
(1)对未按要求配送食材及危及人身安全的食材质量问题,一经发现,当日所送同批次食材全部退货。
(2)若抽查未发现问题,而在加工食用前发现部分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通知中标人,对问题食材做退货处理。
(二)退(补)货
当日送达食材出现质量不达标、缺斤少两、配送错误等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在30~90分钟之内补换货,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三)验收记录
验收完毕后,双方必须在食材收货清单(格式自定,但必须包括食材名称、数量、重量、单价、合价等内容)上签名确认,作为采购人支付货款的依据之一。
(四)其他要求
1. 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2. 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3. 中标人所提供的食材各项技术指标必须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食材出厂标准。
4. 中标人负责食材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并承担所产生的费用。
5. 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配送不合格、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食材,采购人将记录在案,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可取消其配送资格。
★六、报价及结算方式
(1)报价方式:以“朝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菜篮子产品每日价情”价格的月平均价为基数,按百分比费率形式报价。
若采购人订购食材产品的价格,在“朝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菜篮子产品每日价情”中未列出,则依次按照“全国农产品商务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价格信息系统”提供的朝阳市地区或邻近地区的价格为准。
(2)最高限价:100%(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以“朝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菜篮子产品每日价情”价格的月平均价为基数的100%)
(3)结算方式:以“朝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菜篮子产品每日价情”价格的月平均价为基数,乘以中标费率,乘以供货数量,据实结算。
若产品的价格在“朝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菜篮子产品每日价情”中未列出,按照本部分(1)的第二款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