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17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1/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我委通过公开比选确定2023年1月至2026年1月三年期物业管理服务商,现发布公开比选公告,欢迎有实力、有经验、讲诚信的单位报名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
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二、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需求
(一)基本情况
1.委托范围:利州东路726号甲方产权范围内办公用房用地部分;
2.物业类型:办公用房、停车场等;
3.建筑面积:约5100平方米,共6层(不含停车场);
(二)采购预算及服务内容
1.采购预算为17万元/年;
2.服务内容:办公区(含附属楼)的安全保卫、卫生保洁、交通及环境秩序维护\监控运行管理、会议服务(会议系统管理使用)以及绿化养护等;
鉴于机关办公楼与原卫生小区紧密相连,小区住户多为原卫生局干部职工家属,加之小区内还有宾馆、协会等社会机构,无法分割,供应商需自行与上述单位、住户协商物业管理费用,采购方不参与、不负责相关事宜。
(三)服务标准
1.办公用建筑物间公共场地、空间的日常清洁和管理;
2.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修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配电房、消防设施、通讯设备、供水设备等;
3.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的养护及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围墙、道路、室外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路灯等;
4.公共环境卫生的清洁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垃圾的收集、清运、化粪池定期清掏等;
5.维护公共安全。包括安保巡逻、安全监控、消防巡查、事故处置、应急疏导、紧急救助、停放车辆安全等;
6.节假日、特殊纪念、活动日的氛围布置;
7.架空线路的清理、标注;
8.采购方驻地街道、社区等地方部门的工作联系及协调,完成相关事务性工作;
9.委托期内,按规定收取水、电、气费,协助办理电力、电信、供水等业务;
10.采购方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11.采购方机关办公区域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每天一次走廊、楼梯、卫生间、开放阳台保洁;
(2)每天2次特定办公室的保洁,需准时上班,经常性加班;
(3)会议室服务根据需要不定时开展,会前协助布置会场、会中做好茶水服务,会后还原会议室并确保卫生干净整洁;
(4)每月一次的墙面、天花板、地砖破损检查和修补性维修;
(5)照明、非网络办公用电器件的检查、维修和更换;
(6)给、排水设施的维护、维修;
(7)其他事宜。
三、有关要求
1.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供应商须与招标人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2.参与比选供应商须充分考虑本项目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纠纷(包含但不限于与小区内的业主、商业经营户之间的费用及纠纷),以及国家政策性调整(如最低工资、社保基数上调等)相关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报价应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含人力成本(工资、保险、劳保、福利、双休日和节假日加班费)、培训费、行政办公费、工具费、服装费、工具检测费、利润、税金等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凡参与比选供应商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招标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成交供应商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招标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委托服务期限内将不予调整。
3.成交供应商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一经发现,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相关责任。
4.成交供应商须制定物业管理方案和其他各种规章制度,监督贯彻执行;制定岗位目标责任,完善各专业管理制度,加强技术培训;制定有质量管理、员工守则和奖惩办法;
5.成交供应商须定期对目标任务和服务质量完成情况进行统计考核;定期向业主征询服务意见,并做好记录,进行分析,及时反馈。
6.成交供应商须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须积极完成业主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如抗洪防汛、清除积雪、搬运设备家具、整治环境卫生等。
7.委托服务期间采购单位若有管理与服务区域(范围)或服务项目变更,应提前向成交供应商通报,相应的服务费用相应核增或核减。
8.参与比选供应商应先到项目地点勘察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报价变更、索赔申请将不获批准。
9.如退出本物业管理时,成交供应商需向采购单位交付全套档案资料(含电子文档)、工器具等,经过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并完成与后续物业管理企业的衔接后,方可退出。
10.采购单位不提供成交供应商员工住宿与工作餐(特定人员除外)。
四、服务期限和付款方式
1.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合同1年1签订。
2.服务期内,招标人每年组织一次本单位职工对物业服务的满意度调查,满意度低于90%的,视为服务验收不合格,招标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或在服务期内,因中标人失职造成较大事故或较大经济损失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3.采购单位按季度结算物业服务费。服务期内定期或不定期按服务标准对物业服务进行考核。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采购单位可要求成交供应商整改或给予经济处罚,在每季度物业费中扣减。
4.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每年17万元,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报价。
五、参选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广元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范围;
3.具有物业管理企业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六、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自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2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所需资料:介绍信、单位法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
(三)报名地点: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东楼304室。
七、报价及报价文件要求
(一)报价上限为人民币每年17万元。
(二)报价文件须包括以下材料(一式五份,以下文件需密封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双方签字)、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资格证明文件;
4.单位从业资格人员信息及资格证明;
5.承诺及报价书(按公告提供格式填报);
6.项目实施方案;
7.其它证明资料。
上述资料于2023年2月7日上午9时至10时参加项目比选会时提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八、比选时间和地点
比选时间:2023年2月7日上午10时。
比选地点: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三楼会议室(东楼)。
九、组织评选
我委组建评选小组,按照参选单位综合实力确定中选单位。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广元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上发布。
联系人:赵老师
电 话:0839-3260470
地 址:广元市利州东路726号
邮 编:628000
附件:1.承诺书
2.活动方案及报价书
3.评分标准
附件: | |
附件1:承诺书.docx | |
附件3:评分标准.docx | |
附件2:活动方案及报价书.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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