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黄梅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小池临港安置区)EPC(HBXC-202305QG-002001001)招标公告
金额
1043.48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6/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xc-202305qg-002001001
预算金额1043.4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欣心园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柯先生1311709287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04
公告正文
黄梅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小池临港安置区)EPC一标段(HBXC-202305QG-002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HBXC-202305QG-002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黄梅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小池临港安置区)EPC 已由黄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代码2304-421127-04-01-80062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小池滨江新区城市综合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小池滨江新区城市综合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欣心园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黄梅县小池临港安置区 建设规模:小池临港安置区一标段共165套,总面积13913平方米。主要为“硬装”,装修内容包括客厅、餐厅、卧室、厨房、卫生间、阳台等。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本项目一标段需进行实地测量,最终结算按实际建筑面积(不含公摊面积)计算。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合同要求,在满足技术、质量、安全、费用、进度、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条件下,完成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工程总承包(EPC)工作。从施工图设计、配合出具施工图预算、工程施工、工程竣工、缺陷修复、交付使用、确保工程移交直至工程保修期完。 标段划分:共两个标段,本项目为一标段。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07-11 合同估算价:1043.48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管理能力;(2)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条件:①设计资质:具有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业绩要求:近五年完成过1项工程投资额不低于600万元的装饰装修设计业绩或者EPC业绩,或者房屋建筑室内装修装饰面积不少于9000平方米或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600万元的房屋建筑室内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注:如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项目中含有装修装饰工程业绩的,须提供(装修装饰部分)的业绩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予认可。(4)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2)设计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专业职称;3)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③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④组合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⑤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06月10日至2023年06月1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04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详见招标文件。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投票表决法(票决计分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和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hbbidcloud.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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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09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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