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中学维修改造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06 13:33:37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旺苍中学维修改造项目旺苍中学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旺发改【2023】36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 旺苍县发展和改革局 (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 。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 四川省旺苍中学
2.2 建设地点: 四川省旺苍中学校内
2.3 项目规模: 维修改造面积共43161平方米,包含教学楼及食堂等建筑的外墙翻新、窗户及排水管更换、屋面防水处理等,运动区域改造及零星维修工程,复兴楼西门前文化雕塑等。
2.4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2023年08月
2.5 项目总投资: 1100.0 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 一般债券资金,不足部分学校自筹。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 600 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1 个(0-10 房屋建筑类 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 50 %(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资格和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附证明材料);申请人业绩及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为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业绩(附相关证明材料)。主要专职技术人员(2名);具有招标从业人员印章资格,注:以上人员须提供截止日期前1个工作日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数据共享平台(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及申请人单位连续缴纳的最近六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以上原件备查 。 。
3.4 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 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1. 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在评审过程中评审组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应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材料以供查验,如申请文件存在虚假,在资格审核阶段,比选人应将该申请文件作不通过资格审核处理;比选结果公示确定后发现,比选人或招标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取消中选资格,并向相关主管部门反映; 2. 中选单位须保证在招标活动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或1名专职技术人员随时能出场开展工作(承诺);3、业绩必须为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业绩(附相关证明材料)类似项目个人业绩资料按比选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2.1、2.6、2.7、2.8、2.9、2.10条文要求提供四川省国家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的相关完整一致的证明材料,项目的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金额之和为准,弄虚作假行为被举报并经查实后将报有关部门按比选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3.5进行处理;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证明材料);5.从事本项目的企业、人员、业绩、资格严格按照四川省相关条例和操作规程执行; 6.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1个工作日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无不良行为,须分别提供承诺、证明材料。提供所有的资料须清晰可辨并逐页编码;7.招标文件由技术负责人编制并对接业主;8.申请人须提供本项目的服务方案,服务方案不仅限于项目实施方案、流程等,服务方案应完整、细致、准确。对偏差较大的作废标处理;9.截止本项目比选截止时间,申请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任意一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由比选申请人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截止本项目比选截止日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由比选申请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明、说明、承诺等其他资料均需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法人签字确认。 10.申请文件格式应具有可查询目录(含业绩项目名称),人员汇总表、申请人分类业绩汇总表及项目负责人业绩汇总表,否则视为无效文件做不通过处理; 11.请各申请人严格按照比选文件要求编制申请文件,所有证明材料须完整清晰可辨,模糊不清或故意用公司章遮盖主要内容的,超范围上传资料多附或少附的在资格审查时均不予通过。。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 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 20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 2023年07月07日08时00分 至 2023年07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 申请人自 2023年07月07日08时00分至 2023年07月13日12时00分 (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 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 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四川省旺苍中学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 汤勇
电 话: 15282023222
传 真:
2023年07月07日 (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