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厦门公物—公开招标—GW2024-SH163(2024CGZXGKZB0018)—华侨大学电子与通信专业教学实验设备更新专项—招标公告
金额
41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4/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1万元
招标公司华侨大学
招标联系人张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程小姐0592-223088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0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16
公告正文


厦门公物—公开招标—GW2024-SH163(2024CGZXGKZB0018)—华侨大学电子与通信专业教学实验设备更新专项—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招标条件
受华侨大学委托,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对GW2024-SH163(2024CGZXGKZB0018)华侨大学电子与通信专业教学实验设备更新专项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合同包1:41万元;合同包2:58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采购包,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采购包01: 项目名称:华侨大学电子与通信专业教学实验设备更新专项,采购预算:41万元,项目内容:嵌入式开发板30台、图形工作站 6台、微波实验系统5台。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货到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采购包02: 项目名称:华侨大学电子与通信专业教学实验设备更新专项,采购预算:58万元,项目内容:软件无线电创新平台10台、CPU(含主板套装)10套、内存10个、固态硬盘10个、显示器10台、高性能图形工作站 2台。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货到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采购包01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投标人是法人的,应提供上一年度(开标时间为1-6月的也可提供上上年度)或近期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承诺书等);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四、在资格审查时,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厦门”网站(www.creditxm.gov.cn)等渠道全面查询投标人截止开标当日前3年内的信用及违法记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投标无效(“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厦门”警示警告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联合体成员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采购包02资格要求:一、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投标人是法人的,应提供上一年度(开标时间为1-6月的也可提供上上年度)或近期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分配表);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承诺书等);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 四、在资格审查时,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厦门”网站(www.creditxm.gov.cn)等渠道全面查询投标人截止开标当日前3年内的信用及违法记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供应商,投标无效(“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例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厦门”警示警告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联合体成员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即日起】到【2024-05-07 17:30:00】
2、获取方式:
文件售价: 采购包01人民币50元;采购包02人民币50元;
(可通过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获取): 1、在线报名:通过公e采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www.xmzfcg.com)进行实名获取,并在线下载采购文件。对平台操作有疑问的,请联系平台客服电话:400-805-9899。 2、现场获取:前往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前台报名并获取。 3、邮寄获取(邮费到付): 邮寄购买的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汇入此账号:收款单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非矿支行,账 号: 40343001040010641,并致电0592-2230888获取报名表,填写相关信息后发送至1330885265@qq.com。 采取现场获取或邮寄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请联系:程小姐,电话:0592-2230888,传真:0592-2225703。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05-16 09:30:00】
2、递交方式及地点:提交方式: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至开标地点。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05-16 09:30:00】
2、开标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8楼开标厅2
七、其他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华侨大学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8606093319
2、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联系人:杜亚娟、陈彬,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0592-2233020、2279326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