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医院放射科改造工程E4503002826003765001
金额
1326.7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0/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03002826003765001
预算金额1326.7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广西方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326.7万元
中标联系人曾俞凯
公告正文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医院放射科改造工程
项目招标编号
E4503002826003765001
招标人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医院
建设单位
桂林市临桂区人民医院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拟在原有桂林市临桂区人民医院内放射科楼旁扩建一栋3层建筑与原有放射科楼相连,扩建建筑占地面积为732.83 平方米,扩建总建筑面积为2284.59平方米,扩建层数为3层。
开标时间
2023年10月16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
公示开始时间
2023年10月17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20日
预中标人
广西方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方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总价
13267083.98元
工期
168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曾俞凯(注册编号:桂245202103533;身份证号:430521********613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戴朝晖[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9)0009021;身份证号:430421********5332]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业绩:
1.兴安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工程(二期)
2.桂林市临桂区新城小学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3.兴安县妇幼保健院整体搬迁工程(一期)装修及安装工程
4.兴安县汽车配件产业园(二期)AB地块厂房项目(A2#、A3#、A4#、A5#、A6#生产车间)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自治区级76.94分
2.桂林市级一等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桂林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总价
13228830.39元
工期
168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蒋思宇(注册编号:桂245202102695;身份证号:450302********051X)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秦晓枝[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1)4002952;身份证号:450323********2747]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业绩:
1.桂林市第十八中学扩建项目
2.桂林市第十九中学校园改扩建项目二期工程二标段(1#、4#、
12#、13#)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自治区级98.26分
2.桂林市级一等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投标总价
12870281.39元
工期
168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苏树杰(注册编号:桂245070806413;身份证号:452522********5535)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唐鹏[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5)0012389;身份证号:450324********3136]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业绩:
1.怡和佳苑小区1~3#、5~10#楼及其地下室工程
2.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15#、16#学生宿舍楼建设工程总承包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自治区级97.52分
2.桂林市级二等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1.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扬尘防治费承诺函”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出相应的“扬尘防治费”,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附件B 投决投标条件”第B1.4条规定,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2.桂林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提供的“扬尘防治费承诺函”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出相应的“扬尘防治费”,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附件B 投决投标条件”第B1.4条规定,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3.桂林市金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扬尘防治费承诺函”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出相应的“扬尘防治费”,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附件B 投决投标条件”第B1.4条规定,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
公示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桂林市临桂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投诉受理电话
0773-559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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