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盖州市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电器维修及劳务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金额
17.65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ds-20241113-02
预算金额17.65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先生0417-732379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吕亚男024-86856767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13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4
公告正文
盖州市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电器维修及劳务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LNDS-20241113-0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盖州市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电器维修及劳务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盖州市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盖州市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电器维修及劳务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8台临时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维修; (002)污水提升泵站设备维修; (003)8台设施 控制柜改造更新项目; (004)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8台临时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维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无; (002污水提升泵站设备维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无; (0038台设施控制柜改造更新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无; (004劳务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06日09时30分到2024年12月13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地点: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新生二街10号4门)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元/包(现金、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4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盖州市盖州路63-4号五楼(新东方酒店对面)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4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盖州市盖州路63-4号五楼(新东方酒店对面) 七、其他 项目概况 盖州市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电器维修及劳务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 在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新生二街10号4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2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DS-20241113-02 项目名称:盖州市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电器维修及劳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0元 Og 最高限价:100%(本项目采用折扣报价,如给予9.5折优惠,即响应报价为95%) 采购需求:8台临时污水处理设施设备维修,详见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O元 最高限价:100%(本项目采用折扣报价,如给予9.5折优惠,即响应报价为95%) 采购需求:污水提升泵站设备维修,详见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176,578.00元 最高限价:100%(本项目采用折扣报价,如给予9.5折优惠,即响应报价为95%) 采购需求:8台设施控制柜改造更新项目,详见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0 最高限价:230元/人/天 采购需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详见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程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00181 4.本项目兼投兼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6日至2024年12月13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 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新生二街10号4门)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元/包(现金、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2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盖州市盖州路63-4号五楼(新东方酒店对面)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2月2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盖州市盖州路63-4号五楼(新东方酒店对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分包组提供)到现场获取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 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注明所报名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 话等信息(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 提供);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上级主管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州市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盖州市盖州路63-4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417-732379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省鼎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新生二街10号4门 联系人:吕亚男、刘俊也、秦玉红 电 话: 024-86856767 电子邮件:/ 忆乜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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