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清苑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之长城南大街与协作街10KV架空线路入地工程建设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2/11/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旭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隆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梦娇18803123330
标书截止时间2022/11/22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07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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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1-16 09: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苑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之长城南大街与协作街10KV架空线路入地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已由 保定市清苑区行政审批局以保定市清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清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清苑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清苑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清苑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之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清苑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之长城南大街与协作街10kV架空线路入地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清审批[2022]项目072号、088号、119号、保清发改审批(2022)项目0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清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清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①长城南大街(迎宾路~园区路):道路全长约1700米。电力现状为道路东侧共计15米电线杆56根,主架空线路2090米,主干架空导线型号JKLYJ-240*3;分支架空线路320米,分支架空导线型号JKLYJ-70*3;低压架空线路300米,变台6套及配套金具。 长城南大街(迎宾路~园区路):本次拟新建10kV环网柜20座、低压分支箱16座,主干6+2拉管约1828米,拉管数量及型号6+2根(6*Ф200+2*Ф100),管道材质为MPP管;分支拉管1898米,拉管数量及型号1根(1*Ф100)、管道材质为MPP;主干电缆10733米,方案中主干电缆选取 2根,电缆型号为ZC-YJV22-8.7/15kV-3*240,并联使用。分支电缆2060米,电缆型号为ZC-YJV22-8.7/15kV-3*70;低压电缆691米电缆型号为ZC-YJV22-0.6/1kV-4*240;电缆井26座及箱变6套;同时将道路原架空拆除。 ②协作街(光泽路~园区路):道路全长约1300米。电力现状为道路西侧共计15米电线杆49根,主架空线路1100米,主干架空导线型号JKLYJ-240*3;分支架空线路350米,,分支架空导线型号JKLYJ-70*3;低压架空线路450米,变台8套及配套金具。 协作街(光泽路~园区路):本次拟新建10kV环网柜7座、低压分支箱8座,主干3+1拉管约1468米,拉管数量及型号3+1根(3*Ф200+1*Ф100)、管道材质为MPP管;分支拉管765米,拉管数量及型号1根(1*Ф100)、管道材质为MPP管;主干电缆3523米,方案中主干电缆选取 2根,电缆型号为ZC-YJV22-8.7/15kV-3*240,并联使用。分支电缆918米,电缆型号为ZC-YJV22-8.7/15kV-3*70;低压电缆615米,电缆型号为ZC-YJV22-0.6/1kV-4*240;电缆井15座及箱变8套;同时将道路原架空拆除。 电杆、杆上金具、架空线、相关变台拆除,拆除线路材料全部退入国网公司库。并将相关路面、便道砖恢复。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监理工作,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 2021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成立年限少于要求的,需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3.1.3 信誉要求: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 业 名 单 ; ② 没 有 被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在 “ 信 用 中 国 ” (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3.1.4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1.5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6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提供可以满足本项目需要的检测仪器设备的承诺书 (承诺书格式自拟)
3.1.7 其他要求:营业执照:具有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非小微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

3.2 本次招标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1-16 09:00至2022-11-2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自主下载招标文件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2-07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ebpr.cn)、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www.jizhaobiao.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保定市清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隆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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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张旭 联系人: 李梦娇
电话: 15369275287 电话: 18803123330
传真: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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