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奉贤区庄行镇FXS3-0101单元36-03地块征收安置房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3/10/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陆前峰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3918306435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5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9
公告正文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还有:
报建编号: 2302FX0123 标段号: C01
招标人: 上海奉庄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邬桥社区安东路19号
招标人联系人: 陆前峰 招标人联系电话: 13671631757
招标标段名称: 奉贤区庄行镇FXS3-0101单元36-03地块征收安置房项目
建设地点: 庄行镇
工程规模描述
工程概况描述: 本项目拟新建12幢住宅,其中1幢13层,1幢15层,10幢16层,共计830套;同步建设2幢配套公共服务用房、2幢门卫、垃圾压缩站以及开关站等辅助设施,地下一层为车库与设备用房。项目用地面积4158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4557.6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6989.6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37568.01平方米。
工程总投资: 128464万元人民币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69026万元人民币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614462698.00元人民币(61446.2698万元)
施工工期: 1095日历天。
其他说明: /
资格预审申请条件
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要求
第一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
以上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只要符合任何一条,但同一条中的多项资质要求需同时满足。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业绩要求: /
信用分要求: 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计算机信用评价体系计分,分值须大于等于60分。
其他要求: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招标人将接受上级公司为合格申请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是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 _ ■否 3. 其他: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册且无本市在建项目记录(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除外)(如需)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2023年10月07日 00时00分到2023年10月12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注意: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3918306435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10月17日 09时30分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方式: 是否远程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远程开标:是
开启地点: 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通过资格预审者递交投标保证金: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80万元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投标保函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10月20日 00时00分到2023年10月25日 00时00分(休息3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09日 09时30分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开标方式: 是否远程开标:是
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监管部门: 上海市奉贤区建设和交通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备注: 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1、当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人<7家时,则不再实施资格预审。 2、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同一公司(指同一集团公司)下属所有公司同时通过的申请人不得超过两家。当申请人中出现同一公司的下属公司同时通过超过两家时,由招标人在资格预审审查委员评审合格的申请单位中通过单位集体决策机制确定入围的两家公司。 3、当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3家且≤7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全部为入围投标人。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7家时,由招标人通过单位集体决策机制,在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中选取7家入围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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