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志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珍珠山信用社室内外装饰改造及安防工程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码:2019-GFSG-073)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尚志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珍珠山信用社室内外装饰改造及安防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尚志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尚志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珍珠山信用社室内外装饰改造及安防工程;
2.2建设地点:尚志市珍珠山乡;
2.3建设内容:室内、外装饰、水暖、电气等;
2.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竣工;
2.5质量标准:合格;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 尚志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珍珠山信用社室内外装饰改造及安防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尚志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珍珠山信用社室内外装饰改造及安防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省级或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企业近半年(2018年9月至今)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还包括:施工员(或工长)1人、质量员(或质量检查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或工长)及质量员(或质量检查员)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与本项目相适应专业的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3.5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本项目负责人(即拟派的项目经理),本项目负责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03月18日09时00分到2018年03月2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18日至2019年3月22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4.4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7)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9)拟派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项目经理社保证明网站打印件(加盖公章);
(11)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12)投标企业及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的复印件须清晰、完整且加盖企业公章,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所提供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发现,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4月8日9时30分
递交方式:递交至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室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4月8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室开标大厅。
七、其他
7.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om)、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http:// http://www.guofazhaobiao.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 。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尚志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地 址:尚志市一曼路76号
联 系 人:姜女士
电 话:0451-56756046
招标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联系人:刘婷婷、赵灵敏
电 话:0451-55671212
电子邮件:guofa81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