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兴光液化气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瓶装液化气配送服务外包项目,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业主为宁波兴光液化气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兴光液化气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瓶装液化气配送外包服务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总预算:3000万元。
招 标 范 围:采购瓶装液化气配送外包服务总金额3000万元,服务提供方达到上述金额后结束;采购瓶装液化气配送外包服务(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需求)。
标 段 划 分:1个 。
服务周 期:合同签订后2年。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须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提供外包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具有燃气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须承诺,若其中标在一个月内取得宁波市中心城区燃气经营许可证,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自2019年1月1日至开标日当天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的界定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tchina.gov.cn)查询为准]。
4)本项目将依据甬资交管办[2017]7号文于中标公示前查询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有无“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或“不良行为记录”,若有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 。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费用 300 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 自行下载。
(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
(3)交纳要求:
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2 年5月5 日 15 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 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 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见当日公告栏)。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bidding.gov.cn)
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http://www.nbuci.com/)
招标人:宁波兴光液化气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梅堰路33号
邮编:315000
联系人:张欣
电 话:0574-27707715
传真:0574-27707125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A幢20楼2017室
联系人:王荣
电话:0574-87321998
传真:0574-87312175
监管单位: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电 话:89289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