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兴文县2005年至2015年度农网结余资金调整项目10千伏及以下工程(项目名称)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2/05/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2/05/20
投标截止时间2022/06/08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2022-05-13 11:40信息来源: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兴文县2005年至2015年度农网结余资金调整项目10千伏及以下工程已由兴文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固[2021]1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能投兴文电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本金、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本金20%、银行贷款80%。招标人为四川能投兴文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项目设计、施工、重要设备和材料(含安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兴文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兴发改固[2021]15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省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新建与改造lO千伏线路44.34千米, 新建或增容及改造变压器57台(配变容量9.92兆伏安) , 低压线路约218.52千米 (包含改造下户线73.69千米) , 以及lO千伏线路森林草原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程和变电站森林草原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程等。
2.2计划工期:自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210个日历天(其中:设计计划工期为施工图设计资料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全部提交)。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6月3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3年1月31日。
2.3招标范围:
包括项目设计、施工、重要设备和材料(含安装)招标。
2.4标段划分:共划分1个标段。
2.5建设地点:宜宾市兴文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3.1.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独立履行民事责任能力;②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及变电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③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④取得国家能源局(或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的许可证;⑤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材料采购、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个10kV及以下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或设计施工采购一体化业绩或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0kV及以下项目设计业绩、施工业绩各1个。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条件:(1)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3家,由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5-16 00:00 至 2022-05-20 23:59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6-08 09:00。
6.2 递交方式:按照招标文件指定方式递交。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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