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福建省福州建筑工程职业中专学校校园安全预警管理系统货物类采购项目
金额
291.67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2/02/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00]zdzb[gk]2021034
预算金额291.67万元
中标联系人焦向东0591-88039685
公告正文
交易项目编号:[350100]ZDZB[GK]2021034

    2
    更正公告

    4
    合同公告
    福建省福州建筑工程职业中专学校校园安全预警管理系统货物类采购项目 2022-02-15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福州建筑工程职业中专学校

乙方:福州数据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ZDZB[GK]2021034的福建省福州建筑工程职业中专学校校园安全预警管理系统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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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 产地
类型
规格型号 产品属性
1-1 A02091107 视频监控设备 视频监控设备 大华等 1(批) 2916788.0000 2916788 国内 DH-IPC-HR M64WPA1等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玖拾壹万陆仟柒佰捌拾捌元整(¥2916788.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30)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双湖三路九号;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无。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验收时乙方代表必须在场,甲方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乙方所供的规格和产品标准及我国相关技术规 范和技术标准进行验收。 (2)配置、技术参数、性能、外观、制造及工艺要求应符合招标采购要求及投标文 件承诺,甲方在验收时如发现不符合招标采购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换货或退货。(3)应按厂家产品 验收标准、招标文件中产品配置、技术参数、材质、功能要求和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 计要求,安装各项指标符合验收标准要求。 (4)在安装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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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95 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验收合格
2 5 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验收合格后一年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延续叁年。

10、违约责任

0.1 因中标方原因造成采购服务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方违约,采购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中标方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中标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方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方须支付相应的赔偿。10.3 若中标方出现以下情形中任意一种情况,均视为中标方违约,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果已经签订合同的则合同自动解除,且中标方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中标方中标后,提供的服务与投标文件响应的不符的; (2)中标方自动放弃中标的。 10.4 因中标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10.5若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采购人保留更换中标方,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甲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双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福建省福州建筑工程职业中专学校 乙方: 福州数据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住所: 福州市仓山科技园双湖三路9号 住所: 福州数据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单位负责人: 陈辉 单位负责人: 程帮胜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焦向东
联系方法: 0591-88039685
联系方法: 18059059246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台江支行
账号: 账号: 351008180018010093313

签订地点: 福州

签订日期:2022年0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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