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hjstzfz2023-044
预算金额15.51万元
招标联系人焦新元13209300081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国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小刚19993338860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泾川县公安局行政拘留所厨房餐厅及室外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 交易编号:SHJSTZFZ 2023-044
公告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 临夏州盛河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方式 邀请 项目类型 (A01)房屋建筑
联系人 焦新元 联系电话 13209300081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3-06-02 16:0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3-06-05 16: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合同估算价
1 黄河流域兰西城市群临夏州凤凰山生态修复治理与乡村振兴EOD项目咨询服务招标公告001 SHJSTZFZ 2023-044 服务-设计 630000.0(元)

公告内容

  • 泾川县公安局行政拘留所厨房餐厅及室外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泾川县公安局行政拘留所厨房餐厅及室外附属工程已由泾发改〔20238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根据《招标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实施邀请招标,邀请的投标企业是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会员库中随机邀请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企业作为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泾川县公安局行政拘留所厨房餐厅及室外附属工程

    2.项目编号:GSGL-2023-PL044

    3.建设地点及规模:该项目位于泾川县看守所院内,计划新建灶房(4.5米x7米),粉刷墙面160平方米,安装踢脚线29米,拆除地坪及硬化恢复65平方米,SBS防水 63.5平方米,刷乳胶漆342平方米,修补混凝土1.35立方米,安装防盗网12.6平方米,彻砌地沟7.5米,硬化拘留所门口239.58平方米。

    4.招标控制价155186.13元,投标报价高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5.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所有费用)。

    6.质量标准:合格。

    7.招标内容: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所有工程的施工。 

    8.计划工期:总工期30日历天。

    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2.人员要求:(1)建造师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格,且同时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3)施工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施工员岗位证书;(4)质量(检)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检)员岗位证书;(5)安全员1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6)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以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该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并加盖公章)。

    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方式

    1.请于2023621600分00秒至2023651600分00秒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确认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施工方案(PDF格式加盖公章)。

    2.各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3.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施工方案及其它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评审,投标人未按要求上传施工方案或资格要求内容上传不全者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将按无效标处理。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请于2023651600分00秒前提交报价。

    2.本次竞价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3.由系统根据“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

    六、结果公示

    1.系统评定确认中标人后,招标代理公司按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自公示发出次日起三日历天中标公示期满后由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2.竞价结束后,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含有投标预算文本的纸质版(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不限于公告要求内容)一正一副,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国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平凉市崆峒区宏达国际花园B区商铺8号楼301室),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泾川县公安局

     址:泾川县城关镇站前路

    联系人:张志敏

     话:13909339967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国联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平凉市崆峒区宏达国际花园B区商铺8号楼301室

    联系人:陈小刚

     话:19993338860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临夏州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47.110.4.156)进行投标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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