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佛山市宇明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年产生物质颗粒6万吨新建项目验收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佛山市宇明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年产生物质颗粒 6 万吨新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冲鹤村杏良西路 2 号 A1,项目用地面积 5334 平方米,建筑面积约 5334 平方米,总投资约 3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 50 万元,环保投资占比 16.7%。项目主要从事生物质颗粒,年产生物质颗粒 6 万吨。项目员工 20 人,年工作 300 天,每天工作 20 小时,两班制,均不在项目内食宿。
广东利好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完成编制佛山市宇明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年产生物质颗粒6万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佛山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12月23日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了审批意见,即《关于佛山市宇明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年产生物质颗粒6万吨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佛环0304环审[2022]133号)。本项目于 2023年5月开始建设,2023年6月竣工并开始试运行。至今进行调试运行,项目在调试运行期间并无收到环保投诉和发现违法行为。
根据《国务院关于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斯特华(佛山)磁材有限公司叠层电感磁珠车间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佛山市宇明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年产生物质颗粒 6 万吨新建项目
建设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道冲鹤村杏良西路 2 号 A1
建设单位:佛山市宇明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监测报告、验收意见扫描件,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13727355239
附件1: 佛山市宇明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验收报告.pdf 38.0 MB , 下载次数0
附件2: 佛山市宇明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验收意见.pdf 810.6 KB ,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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