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项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规格
数量/
单位
金额(元)
备注
单价
小计
1
一、地形测绘
2
控制测量GPSE级网
4点
2905
11620
3
地形测量1:2000数字化测图
1.12km?
19502
21842
4
地质剖面线测量
1.54km
1077
1659
5
地质工程点测量
20点
1766
35320
6
二、地质测量
7
1:2000专项地质简测
37541
42046
8
1:1000地质剖面草测
5765
8878
9
1:2000专项水文地质简测
23510
26331
10
六、钻探
机械岩芯钻探
0-100m 90°
371m
508
188468
11
0-200m 90°
230m
834
191820
12
九、槽探
槽探0-3m
650m?
118
76700
13
十、岩矿测试
14
一般岩矿分析三氧化硫(SO3)
重量法
16项
51
816
15
一般岩矿分析
二氧化硅(SiO2),三氧化二铝(Al2O3),三氧化二铁(Fe2O3),三氧化硫(SO3),氯(Cl)
4项
204
16
制片薄片制片
4片
42
168
17
岩矿鉴定
薄片鉴定(复杂)
126
504
18
粒度分析(薄片)
69
276
19
岩矿鉴定 岩组测定
202
808
20
其他 放射性黑度照相
4样
90
360
21
岩石实验
容重+吸水率,块体密度,耐酸度,硬度
7件
215
1505
22
岩石实验 抗压强度
饱和
干燥
41件
98
4018
23
岩石实验 耐碱度
13件
49
637
24
十一、其他地质工作
25
地质编录矿产地质钻探
600.5m
50
30025
26
地质编录槽探
260m
30
7800
27
采样岩心样
55m
39
2145
28
采样刻槽样(5-8岩石)
28m
108
3024
29
岩矿心保管矿岩心保管
9008
设计论证编写矿产评价
1份
64100
31
报告编写矿产评价
(≤800万元)内生矿床
136000
32
十二、工地建筑其他调查评价类
1类
52500
33
十三、管理费
(一+二+…+十二)*0.05
45929
34
十四、税金
(一+二+…+十三)*0.06
57871
35
合计
1022381
报价(元):伍拾玖万陆仟元整
596000
按58.3%计费
根据采购人要求,按相关规范进行野外勘查工作,并提交通过评审的勘查报告(如采矿权矿区范围核查工作不能完成,提交乙方内审通过后的勘查报告送审稿)
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的技术要求和经评审的勘查设计书、勘查任务书等进行勘查,并编制勘查报告。
质量符合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的技术要求:勘查野外工作能通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专家的野外验收; 编制的勘查成果报告能通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的报告评审。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6.1.1甲方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任务书形式向乙方明确技术要求,并保证探矿权无纠纷。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甲方负责。
6.1.2负责协调与当地政府关系,协助乙方协调与当地村民的关系,以保障勘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6.1.3督促乙方按设计节点进行勘查工作并对勘查质量进行检查,如勘查工作安排和勘查成果质量存在问题有权要求修正、调整或补做。
6.1.4按合同约定期限及时支付勘查费用。
6.1.5甲方不能按合同要求给乙方付款或者因甲方的原因中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6.1.6勘查过程中的任何变更(如范围调整),需双方办理正规手续,甲方应按实际变更增减的工作量增减费用。
6.1.7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误工,工期顺延。
6.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6.2.1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必须投入足够的技术力量和设备保证该勘查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6.2.2负责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承担本方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和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
6.2.3乙方按省自然资源厅专家评审通过双方认可的《勘查设计书》及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技术要求进行勘查工作, 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查报告。
6.2.4乙方应配合成果验收(评审)的资料准备及其有关汇报工作,并承担费用。
6.2.5在勘查过程中,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6.2.6合同签订生效后,按要求完成勘查任务。如遇不可抗拒原因影响,及时通报甲方,工期顺延。
6.2.7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按质完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6.2.8讲究职业道德,端正经营作风,实施绿色勘查,勘查成果应满足《勘查设计书》及相关规范要求。
6.2.9对于勘查过程中所取得的资料和数据,或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有关本项目特殊技术内容和资料,乙方及乙方人员有严格遵守保密的义务。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通过包含但不限于引用、发表在内的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否则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1双方均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非因不可抗力并经合法程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否则,违约方须按合同包干价款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7.2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乙方款项。因甲方原因导致付款逾期的,应按年息15%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完成勘查项目并提交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勘查成果。因乙方原因逾期提交的,应按本合同包干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逾期达30天仍未提交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