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巩建公开【2020】070号
预算金额787.62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崔鹏13613833222
中标公司北明软件有限公司647.44万元
中标联系人卫宁
公告正文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巩义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就巩义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第五法庭建设项目综合信息化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巩义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第五法庭建设项目综合信息化建设工程
二、招标编号:巩建公开【2020】070号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建设地点:巩义东区新建巩义市人民法院
3.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
3.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3.5监理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期结束
3.6标段划分:共计五个标段
标段
建设内容
预算金额(元)
第一标段
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综合安防系统、一卡通管理系统、消防及公共广播系统、智能楼宇系统、楼宇自动控制系统、智能照明系统、综合管网系统、综合管理平台
18083302.59
第二标段
网络安全系统、桌面云办公系统、虚拟化存储管理系统、运维管理系统、机房工程、档案库房建设
7876226.23
第三标段
科技法庭后台支撑环境、大法庭(1间)、中法庭(3间)、小法庭(1间)、独任法庭(12间)+圆桌法庭(1间)、互联网法庭建设(1间)、庭审直播系统(13间)、其他、智能庭审语音系统。
9112718.05
第四标段
多功能会议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大法庭会议系统、信息发布系统、智能排队叫号及评价系统、诉讼服务大厅建设、智能云柜系统。
7773985.94
第五标段
本项目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
施工工程中标价的1%

四、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0年9月29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五、评标信息:
1、评标时间:2020年10月21日
2、评标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评标室(巩义市行政西街)
3、评标情况:评委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有效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投标报价等评分因素进行认真、细致、公正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进行综合打分,各有效投标人得分如下:
二标段: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最终得分
排名
1
北明软件有限公司
84.63
3
2
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80.61
6
3
中昶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82.55
4
4
河南顺博建筑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
78.07
7
5
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91.76
1
6
郑州银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86.61
2
7
河南晟智科技有限公司
80.90
5

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单位名称:中移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474436.68元
项目负责人:卫宁
级    别: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证号:冀113161720183
工    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单位名称:郑州银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383959.15元
项目负责人:牛小波
级    别:一级
注册证号:豫141141518155
工    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单位名称:北明软件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357281.59元
项目负责人:管琴
级    别:壹级
注册证号:苏132151601227
工    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投标截止之日起)
六、信息发布媒介: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相关网站上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巩义市人民法院
地    址:巩义市杜甫路20号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856990675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花园路27号河南省科技信息大厦12层
联 系 人:崔 鹏
电    话:13613833222
 
监督单位:巩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通信地址:巩义市政通路14号
邮政编码:451200
联 系 人:乔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371-64361629
邮    箱:gyzjjzb@163.com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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