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3206210336000140
预算金额1226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业程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守华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1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17
公告正文
[0]海安市产业示范体验交流中心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A3206210336000140 项目名称 海安市产业示范体验交流中心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 A3206210336000140001001 标段名称 海安市产业示范体验交流中心建设项目布展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施工
海安市产业示范体验交流中心建设项目布展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施工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安市产业示范体验交流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海安市行政审批局以海行审投资[2024]4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安市润海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布展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海安市宁海南路70号1幢105室。2.1.2建设规模:海安市产业示范体验交流中心建设项目布展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施工,建筑面积约1926.39m2。2.1.3合同估算价:1226万元。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20日历天,含方案设计优化,各专业施工图及布展的深化设计,并通过建设单位组织的会审确认、施工图审图和消防审图;施工工期40日历天,含安监、质监、施工许可证办理;工程施工;布展安装及调试、工程竣工验收及移交等。设计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5月28日;施工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月17日;工程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7月27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指令为准)。2.1.5 质量要求:合格2.1.6其他: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交付使用和培训、服务、指导维护等工程内容和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如下:(1)设计:包含本项目室内外所有区域装修及布展的方案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等。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及其它相关资料,搜集整理相关素材,进行整体施工图设计(室内外装饰装修【含改造、暖通(含新风),消防、智能化、声光电、给排水等专业)设计,并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通过<包含消防审查)】;专项设计(包含但不限于VI系统、导视系统、宣传册设计、展板灯箱平面内容、展品展项、入口外立面等);后期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送审及回复、配合施工许可办理、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安排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交底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和竣工验收、配合竣工资料移交等服务内容)。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及附件。(2)施工:完成交流中心工程材料、设备(含硬件、软件)采购和安装、展项装置(含特效模型(如有)创意及制作、多媒体软件和数字内容开发及创意制作、装饰布展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等设计任务书全部内容的采购、安装、施工、调试及试运行。(3)培训、服务:协助招标人组建运维团队,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试运营、各类手册编制及相关操作维修技术服务等的指导和培训,确保交流中心有效运营。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工程。详见招标文件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工程装修、设计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装修资质: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承包能力。3.2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3.2.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可由施工负责人兼职,不可由设计负责人兼职)(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范围内。3.2.2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醒: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的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2.3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提醒: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的规定,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筑师,则须提供符合(注建〔2021〕)2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1)投标人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无  ;(2)自2022年4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3)自2023年4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4)自2024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江苏省或南通市或海安市建设行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6)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8)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 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9)a、授权委托书;b、投标时,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c、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要求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信息归集中施工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及有关管理要求的通知》(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 ,苏建建管〔2022〕387号文修订)执行。(10)投标人承诺书;(11)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5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单位不得在本工程招标中与其他单位重复联合。且应满足: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双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须提供联合体成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等)。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年  4 月  11  日至2024年  5  月  17  日;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  5  月  17   日09时00分。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采用两阶段开评标)本项目采用两阶段评标第一阶段:先开专业工程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对专业工程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在专业工程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审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得分17分及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专业工程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如有第五名得分相同,则同时进入),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第二阶段:对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经济标进行评审。专业工程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1.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
资质证书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其他要求
1.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2.2.6条所列情形
详细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2.1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合格性评审 合格分:17分
2.2.2 择优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合格且排名前5名。(注:如专业工程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为 17分及以上者少于 5 名的,则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如有第5名得分相同,则同时进入)
2.2.3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带入
评分细则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 20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工程总承包报价: 70分 工程业绩: 2分
序号 评审项 评分标准
2.2.4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0分) 设计方案、设计理念(0-2分) 设计方案的设计理念、项目定位、核心创意、展示主题等内容,要充分展示海安农业现代化整体形象,在满足设计任务书及招标需求的前提下,既要有时代感,又要有海安特色,要紧紧围绕海安“五个一”农产品,突出“一枚蛋”、“一粒米”,充分体现海安源远流长、海纳百川、日新月异的城市特点,内容在满足设计任务书招标需求前提下,紧扣展示主题,板块划分逻辑性强,脉络清晰。
空间布局(0-5分) 空间布局充分考虑本项目原建筑特点,有效利用现场空间进行合理分区,根据不同参观需求设计参观动线,确保空间参观逻辑性强、流线顺畅,且各功能分区科学、合理。根据海安地域特性和建筑空间特点制定本项目空间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总体平面空间布局图、各展区效果图及其他相关能表现设计创意的图纸。从空间布局、参观流线、效果图的完整性、设计创意表达、空间氛围营造等角度对投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进行打分。
展示内容详纲(0-5分) 依据展陈大纲深化各层级展示内容详纲,需保证逻辑顺畅,内容准确且完整详实,条理清晰,并深化展开解读形成科学合理的展示文本。展陈内容详纲的深化要做到内容详实完整,且逻辑清晰。
展陈立面(0-3分) 根据设计任务书招标需求,以及各投标人自行深化的内容详纲,对展陈立面进行深化设计。展陈立面的深化要符合施工图纸的材质、尺寸、工艺等相关要求。
多媒体展项(0-5分) 根据设计任务书招标需求,以及各投标人自行深化的内容详纲,对多媒体展项(特别是设计任务书中要求的重点展项),进行内容脚本、互动方式、界面UI进行深化设计。
注:专业工程设计文件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2.2.5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8分) 总体概述 (1.4-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设计管理方案 (1.4-2分) 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施工管理方案 (1.4-2分) 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采购管理方案 (1.4-2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注: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注:第一阶段:先开专业工程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对专业工程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进行评审。在专业工程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审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的)合格(得分17分及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专业工程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得分汇总排在前5名的(如有第五名得分相同,则同时进入),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2.3 工程业绩(2分)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合同价为600万元及以上的布展项目总承包业绩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包含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等签字盖章)复印件或影印件,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为准。
2.4 工程总承包报价(70分) 在以下两种方法中,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用随机抽取的方法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 (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 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 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为88%,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1 分,每高 1%扣 1.5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说明: 1.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9. 其他事项9.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12万元,本工程采用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附件),作出承诺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并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9.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9.3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9.4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9.5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9.6 特别提醒:a.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切勿对 CA 证书进行任何变更或延期,否则将会导致开标时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b.CA 证书若需变更或延期,请撤销使用变更或延期前 CA 证书所制作的已上传的投标文件,并在 CA 证书完成变更或延期后重新制作上传投标文件。9.7 该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为:屈正,相关负责人为:王业程。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市润海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海安镇黄河路208号          地    址: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邮    编:226600                      邮    编:226600联 系 人:王业程                      联 系 人:吴守华电    话:15358705060                    电   话:15606278680 软件技术支持:国泰新点    电话:4008503300驻场服务地点: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徐飞翔联系电话:15240580971 海安市营商环境举报电话:12345热线、0513-81868395  邮箱:hafgw9912@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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