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1年度市级财政支出绩效核查评价结果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12/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1年度市级财政支出绩效核查评价结果公示
2021年度市级财政支出绩效核查评价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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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城区垃圾转运站改造(2020)-绩效核查评分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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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购买服务(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工作经费)绩效核查评分意见表(终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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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购买服务(镇区市容环境卫生指数测评服务经费)绩效核查评分意见表(终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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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核查评分意见表
项目单位(全
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指标编码 | 指标编码 | 没有提供 | 没有提供 | 没有提供 |
城区垃圾转运站改造(2020年) | 城区垃圾转运站改造(2020年) | 城区垃圾转运站改造(2020年)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算金额(万元) | 313.4 | 313.4 | 313.4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分标准 | 专家评分 | 合计 | |
权重 | 名称 | 权重 | 评分标准 | 专家评分 | 合计 | ||
绩效目标设置 | 3 | 1.按要求设置、审核及批复得1分;2.设置同时满足合理性、完整性、规范性,得2分; | 2 | ||||
支出完成率、预算调整情况 | 10 | 按以下情形分别得分:W90%的,得10分;80%≤比率90%的,得7分;70≤比率<80%的,得4分;比率<70%的,得0分。 | 10 | ||||
40 | 预算编制合理和规范性 | 3 | 1.预算编制符合市财政当年有关预算编制的原则和要求的,得1分;2.部门预算编制、分配符合本部门职责、符合市委市政府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的,得2分; | 3 | 25 | ||
10 | 10 | 按以下情形分别得分:比率≤5%的,得10分;5%<比率≤10%的,得7分;10%<比率≤15%的,得4分;比率>15%的,得0分。 | 0 | ||||
项目实施程序合规性、项目监管 | 14 | 1.按规定履行调整报批手续或未发生调整的,且按事项完成进度支付资金的得2分。2.资金管理、费用标准、支付符合有关制度规定的得2分,超范围、超标准支出,虚列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以及其他不符合制度规定支出的,视情节严重情况扣分。3.规范执行会计核算制度得2分,未按规定设专账核算,或支出凭证不符合规定,或其他核算不规范的,视具体情况扣分。4.项目或方案调整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得2分;5.项目招投标、建设、验收等或方案实施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的,得2分;6.各级业务主管部门按规定对项目建设或方案实施开展有效的检查、监控、督促整改的,得4分;其他情况情扣分。 | 10 | ||||
产出数量 | 10 | 按以下情形分别得分90%<比率≤100%的,得10分;80%<比率≤90%的,得8分;70%<比率≤80%的,得6分;60%<比率≤70%的,得4分;比率<60%的,得2分。 | 10 | 58 | |||
产出时效 | 5 | 早于项目实施期限内完成得5分;在项目实施期限内完成得3分;延期完成得1分 | 5 | 58 | |||
60 | 质量达标 | 15 | 按以下情形分别得分:90%<比率≤100%的,得15分;80%<比率≤90%的,得12分;70%<比率≤80%的,得9分;60%<比率70%的,得6分;比率<60%的,得3分。 | 15 | 58 | ||
社会、经济、生态效益指标 | 20 | 总体完成按以下情形分别得分:比率>100%,得20分;比率-100%,得18分;90%比率100%的.得15分:80%<比率≤90%的,得12分;70%<比最≤80%的,得9分;60%<比率≤70%的,得6分;比率<60%的,得3分。 | 18 | 58 | |||
可持续发展效益指标 | 5 | 项目能持续发挥良好的作用,后续各项管理是否得到落实,项目的运营维护费用可以支撑项目运行就得5分,否则不得分(如无此项考核指标则得满分)。 | 5 | 58 | |||
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 | 5小计 | 满意度≥90%得5分;80%≤满意度<90%得3分;70%满意度<80%得1分:其他不得分。(如无此项考核指标则得满分) | 583 | 58 |
称)
项目名称
名称
预算执行
过程管理
预算使用
效益
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 | -5 | 若部门未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公开预决算信息的,扣5分;进行了公开,但未达到时限、内容或范围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扣分;按规定内容、在规定时限和范围内公开的,不扣分。注:涉密内容不要求公开相关信息 | 0 | |||
逆向指标 | -45 | 自评工作质量 | -10 | 1.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并提交了绩效自评材料:2.自评材料是否真实、完整、规范;3.业务主管是否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下属单位组织填报自评材料。按实际情况的情扣分处理,上限10分。 | -2 | -2 |
逆向指标 | -45 | 整改情况 | -10 | 已经完成整改的不扣分,无客观原因未制定措施进行整改或部分整改的,视情节严重的情扣分处理,上限10分。 | 0 | -2 |
逆向指标 | -45 | 整改情况 | -5 | 无此类现象不扣分,其他按具体情况的情扣分处理,上限5分。 | 0 | -2 |
逆向指标 | -45 |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 -5 | 无此类现象不扣分,若部门因此受到有关管理部门处罚或通报批评的,扣5分。 | 0 | -2 |
逆向指标 | -45 |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执行情况 | -5 | 无此类现象不扣分,若部门因此受到有关管理部门处罚或通报批评的,扣5分。 | 0 | -2 |
逆向指标 | -45 | 违法违纪行为 | -5 | 无此类现象不扣分,若部门因此被相关监督检查部门处罚或通报批评的,扣5分。 | 0 | -2 |
逆向指标小计 | 逆向指标小计 | 逆向指标小计 | -45 | 逆向指标扣分合计 | -2 | -2 |
综合得分 | 综合得分 | 81 | 81 | |||
等级(得分≥90分的为优、80≤等级<90分为良、60分≤等级<80分为中、等级<60分以下为差) | 等级(得分≥90分的为优、80≤等级<90分为良、60分≤等级<80分为中、等级<60分以下为差) | 等级(得分≥90分的为优、80≤等级<90分为良、60分≤等级<80分为中、等级<60分以下为差) | 等级(得分≥90分的为优、80≤等级<90分为良、60分≤等级<80分为中、等级<60分以下为差) | 等级(得分≥90分的为优、80≤等级<90分为良、60分≤等级<80分为中、等级<60分以下为差) | 良 | 良 |
内容 | 内容 | 评价意见 | 评价意见 | 评价意见 | 评价意见 | 评价意见 |
总体评价 | 总体评价 |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中山市城区7座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设备更新升级地平重新铺设,项目2021年出预算安排500万元,后调整为313.4032万元,实际支出313.4032万元,主要包括:审图费、监理费、工程进度款,预算执行率为100%。项目比预期提前完工,项目总体评价等级为“良”。 |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中山市城区7座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设备更新升级地平重新铺设,项目2021年出预算安排500万元,后调整为313.4032万元,实际支出313.4032万元,主要包括:审图费、监理费、工程进度款,预算执行率为100%。项目比预期提前完工,项目总体评价等级为“良”。 |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中山市城区7座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设备更新升级地平重新铺设,项目2021年出预算安排500万元,后调整为313.4032万元,实际支出313.4032万元,主要包括:审图费、监理费、工程进度款,预算执行率为100%。项目比预期提前完工,项目总体评价等级为“良”。 |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中山市城区7座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设备更新升级地平重新铺设,项目2021年出预算安排500万元,后调整为313.4032万元,实际支出313.4032万元,主要包括:审图费、监理费、工程进度款,预算执行率为100%。项目比预期提前完工,项目总体评价等级为“良”。 |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中山市城区7座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设备更新升级地平重新铺设,项目2021年出预算安排500万元,后调整为313.4032万元,实际支出313.4032万元,主要包括:审图费、监理费、工程进度款,预算执行率为100%。项目比预期提前完工,项目总体评价等级为“良”。 |
存在问题(包括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绩效表现、自评工作质量、预算安排等方面) | 存在问题(包括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绩效表现、自评工作质量、预算安排等方面) | 、项目管理1.2020年5月19日出具的施工评标报告中,未提供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最末页注明评标委员会签名,但签名处为空白;2.资料填写不规范,如开工报告的表格中,申请开工日期及批准开工日期皆未填写,监理单位的批准日期也未填写;3.工程洽商记录为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时参建各方为解决问题而即时形成的书面记录,本项目工程洽商记录(编号BG-01~BG-06)的时间分别为2020年7月10日、2021年5月20日、2020年6月15日、2020年11月17日、2020年7月9日、2020年6月14日,时间上未按先后顺序,推断大部分洽商记录为后补,不符合文件的时效性要求。建议建设单位和结算审核单位结算时对文件的有效性进行识别4.施工单位2021年10月18日提交的“材料上涨调价书”中,时间处全部进行了手改,不符合资料整理规范,建议重新编制。同时请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结算审核单位确定材料上涨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或政府文件规定。二、资金管理本项目2021年初预算500万元,调整后预算313.4032万元,实际支出313.4032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审图费、监理费、工程进度款等费用。三、绩效表现总体上项目已完成所设定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四个方面中项目效益方面存在部分问题1.项目效益指标设置不够完善,设置的效益指标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形象提升”,未包含立项审批申请中包含的“提升城区生活垃圾转运站转运效能”,“提升城区垃圾管理水平”等核心指标。四、自评工作质量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完成情况一般,佐证资料提交不够齐全。例如:1.施工合同的详细条款页如“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页未提供2.未见施工过程资料,如施工日志、隐蔽验收记录、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以及监理资料如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日志、会议纪要等;3.根据招标文件第65页说明,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由深圳市威宁信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编制,但未见预算书。五、预算安排根据年初指标下达通知书显示项目预算金额为500万元,后调整为313.4032万元,预算调整率为37%,预算调整率较高。 | ||||
改进建议(包括管理优化、绩效提升,自评工作完善及预算调整等) | 改进建议(包括管理优化、绩效提升,自评工作完善及预算调整等) | 、管理优化1.应注意评标报告规范性,建议本项目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补充签名:2.应注意工程资料规范性,开工报告的表格中,申请开工日期及批准开工H期皆未填写,监理单位的批准日期也未填写,建议补充完善;3.建议建设单位和结算审核单位结算时对工程洽商记录文件的有效性进行识别:4.建议规范相关文件资料整理规范,不应出现手改情况,如出现此种情况应量新编制。、绩效提升1.项目设置的“形象提升”等效益指标仅为项目效益的一部分,“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仪为项目建设期的部分效益,建议项目根据核心效益设置效益指标,例如“提升城区生活垃圾转运站转运效能”等。2.垃圾转运工作是…项长期工作,转运站的维持与维护也是…质重要环节,建议增设可持续影响指标。、自评工作完善项目效益指标缺乏佐证资料,建议进一步完善项目佐证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 ||||
对下年度预算安排建议 | 对下年度预算安排建议 | 保留(√):保留但建议部分核减():取消()。 |
评价组:郭洪涛、储昭旺、冯购
立
机构名称(全称):广东信德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地店价有限
日期:2022年9月30日
40606
2021年度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核查评分意见表 | 2021年度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核查评分意见表 | 2021年度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核查评分意见表 | |||
项目单位(全称) | 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指标编码 | 442000210000000064677 | 442000210000000064677 |
项目名称 | 政府购买服务(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工作经费) | 政府购买服务(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工作经费) | 预算金额(万元) | 82 | 82 |
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分标准 | 专家评分 | ||
名称 | 权重 | 名称 | 权重 | 评分标准 | 专家评分 |
绩效目标设置 | 3 | 1.按要求设置、审核及批复得1分;2.设置同时满足合理性、完整性、规范性,得2分 | 1 | ||
支出完成率、预算调整情况 | 10 | 按以下情形分别得分:≥90%的,得10分;80%≤比率<90%的,得7分;70≤比率80%的,得4分;比率70%的,得0分。 | 10 | ||
预算执行过程管理 | 40 | 预算编制合理和规范性 | 3 | .预算编制符合市财政当年有关预算编制的原则和要求的,得1分;2.部门预算编制、分配符合本部门职责、符合市委市政府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的,得2分; | 3 |
10 | 按以下情形分别得分比率5%的,得10分;5%<比率≤10%的,得7分;10%<比率≤15%的,得4分;比率>15%的,得0分。 | 10 | |||
项目实施程序合规性、项目监管 | 14 | 1.按规定履行调整报批手续或未发生调整的,且按事项完成进度支付资金的得2分。2.资金管理、费用标准、支付符合有关制度规定的得2分,超范围、超标准支出,虚列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以及其他不符合制度规定支出的,视情节严重情况扣分。3.规范执行会计核算制度得2分,未按规定设专账核算,或支出凭证不符合规定,或其他核算不规范的,视具体情况扣分。4.项目或方案调整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得2分5.项目招投标、建设、验收等或方案实施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的,得2分;6.各级业务主管部门按规定对项目建设或方案实施开展有效的检查、监控、督促整改的,得4分;其他情况的情扣分。 | 11 | ||
产出时效 | 5 | 早于项目实施期限内完成得5分:在项目实施期限内完成得3分;延期完成得1分 | |||
质量达标 | 15 | 按以下情形分别得分:90%比率≤100%的,得15分;80%<比率≤90%的,得12分:70%<比率≤80%的,得9分;60%<比率≤70%的,得6分;比率<60%的,得3分。 | 15 | ||
预算使用效益 | 60 | 产出数量 | 10 | 按以下情形分别得分:90%比率100%的,得10分;80%<比率≤90%的,得8分;70%<比率≤80%的,得6分;60%<比率≤70%的,得4分;比率<60%的,得2分。 | 8 |
社会、经济、生态效益指标 | 20 | 总体完成按以下情形分别得分:比率>100%,得20分;比率=100%,得18分90%<比率<100%的,得15分;80%比率≤90%的,得12分;70%<比率≤80%的,得9分;60%<比率≤70%的,得6分;比率<60%的,得3分。 | 20 | ||
可持续发展效益指标 | 5 | 项目能持续发挥良好的作用,后续各项管理是否得到落实,项目的运营维护费用可以支撑项目运行就得5分,否则不得分(如无此项考核指标则得满分) | 5 | ||
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 | 5 | 满意度≥90%得5分80%≤满意度<90%得3分;70%≤满意度<80%得1分;其他不得分。(如无此项考核指标则得满分) | 5 | ||
小计 | 小计 | 小计 | 小计 | 小计 | 93 |
第1页,共2页
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 | -5 | 若部门未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公开预决算信息的,扣5分:进行了公开,但未达到时限、内容或范围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扣分;按规定内容、在规定时限和范围内公开的,不扣分。注:涉密内容不要求公开相关信息 | |||
逆向指标 | -45 | 自评工作质量 | -10 | 1.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并提交了绩效自评材料:2.自评材料是否真实、完整、规范;3.业务主管是否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下属单位组织填报自评材料。按实际情况的情扣分处理,上限10分。 | -2 |
逆向指标 | -45 | 整改情况 | -10 | 已经完成整改的不扣分,无客观原因未制定措施进行整改或部分整改的,视情节严重的情扣分处理,上限10分。 | 0 |
逆向指标 | -45 | 整改情况 | -5 | 无此类现象不扣分,其他按具体情况的情扣分处理,上限5分。 | 0 |
逆向指标 | -45 |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 -5 | 无此类现象不扣分,若部门因此受到有关管理部门处罚或通报批评的,扣5分。 | 0 |
逆向指标 | -45 |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执行情况 | -5 | 无此类现象不扣分,若部门因此受到有关管理部门处罚或通报批评的,扣5分。 | 0 |
逆向指标 | -45 | 违法违纪行为 | -5 | 无此类现象不扣分,若部门因此被相关监督检查部门处罚或通报批评的,扣5分 | 0 |
逆向指标小计 | 逆向指标小计 | 逆向指标小计 | -45 | 逆向指标扣分合计 | -2 |
综合得分 | 综合得分 | 综合得分 | 综合得分 | 综合得分 | 91 |
等级 | 等级 | 等级 | 等级 | 等级 | 优 |
得分≥90分的为优、80≤等级<90分为良、60分≤等级<80分为中、等级<60分以下为差) | 得分≥90分的为优、80≤等级<90分为良、60分≤等级<80分为中、等级<60分以下为差) | 得分≥90分的为优、80≤等级<90分为良、60分≤等级<80分为中、等级<60分以下为差) | 得分≥90分的为优、80≤等级<90分为良、60分≤等级<80分为中、等级<60分以下为差) | 得分≥90分的为优、80≤等级<90分为良、60分≤等级<80分为中、等级<60分以下为差) | 得分≥90分的为优、80≤等级<90分为良、60分≤等级<80分为中、等级<60分以下为差) |
内容 | 内容 | 评价意见 | 评价意见 | 评价意见 | 评价意见 |
总体评价 | 总体评价 | 本项目2021年度预算金额为820000元,实际支出金额为816900元,剩余3100元退回市级财政,资金支付率为99.62%,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对全市中直、省直、市直党政机关,以及24个镇街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资料审核、现场指导服务、现场考核、报告分析编制等评估工作费用,本项目立项依据充分,资金支出台理,项目绩效达标,但在服务质量和数量监督、项目质量核查等方面有待进一步优化。项目总体评价等级为“优”。 | 本项目2021年度预算金额为820000元,实际支出金额为816900元,剩余3100元退回市级财政,资金支付率为99.62%,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对全市中直、省直、市直党政机关,以及24个镇街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资料审核、现场指导服务、现场考核、报告分析编制等评估工作费用,本项目立项依据充分,资金支出台理,项目绩效达标,但在服务质量和数量监督、项目质量核查等方面有待进一步优化。项目总体评价等级为“优”。 | 本项目2021年度预算金额为820000元,实际支出金额为816900元,剩余3100元退回市级财政,资金支付率为99.62%,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对全市中直、省直、市直党政机关,以及24个镇街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资料审核、现场指导服务、现场考核、报告分析编制等评估工作费用,本项目立项依据充分,资金支出台理,项目绩效达标,但在服务质量和数量监督、项目质量核查等方面有待进一步优化。项目总体评价等级为“优”。 | 本项目2021年度预算金额为820000元,实际支出金额为816900元,剩余3100元退回市级财政,资金支付率为99.62%,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对全市中直、省直、市直党政机关,以及24个镇街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资料审核、现场指导服务、现场考核、报告分析编制等评估工作费用,本项目立项依据充分,资金支出台理,项目绩效达标,但在服务质量和数量监督、项目质量核查等方面有待进一步优化。项目总体评价等级为“优”。 |
存在问题(包括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绩效表现、自评工作质量、预算安排等方面) | 存在问题(包括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绩效表现、自评工作质量、预算安排等方面) | 、项目管理项目制定有《中共中山市委办公室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山办字(2020)14号)、《关于印发《中山市市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实施方案(2021年)》的通知等文件,方案具体可行。但仍存在以下问题(2021年度中山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第三方测评服务项目合同“三、项目服务范围及内容1.测评范围”约定“考核工作抽样比例,每季度将在中直、省直、市直党政机关的分类管理责任主题清单中(约200个)抽取至少25%数量样本作为现场抽查对象,全年度每年至少完成清单内所有的中直、省直、市直党政机关全覆盖工作”,根据《中山市市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实施方案(2021年)》中考核对象的“市直公共机构共218个,25%即至少54个单位根据《中山市垃圾分类工作第三方评估报告》,实际第一季度抽取37个市直部门,第二季度34个,第三季度31个,第四季度15个,均未达到合同约定数量要求。在季度确认单《2021年中山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工作进度确认表》,服务购买方未针对抽查数量进行反馈,其验收工作有待完善。另外,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资质要求及承接主体相关资质未提供二、资金管理。本项目2021年度预算金额为820000元,实际支出金额为816900元,资金支付率为99.62%,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对全市中直、省直、市直党政机关,以及24个镇街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资料审核、现场指导服务、现场考核、报告分析编制等评估工作费用。单位制定有《关于印发《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预算管理办法》等九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通知(中城综[2019184号)》《关于印发《中山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的通知(中城综[2019]84号))《关于印发《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收支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城综[2019114号)》,资金支出合规,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因项目合同未落款具体签订日期,《2021年中山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工作进度确认表》也未明确具体确认日期,未能核查首款支付及第第四季度测评费用资金支付进度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二)合同约定“第1、2、3季度乙方完成测评工作且提交的全部测评分析报告…”,付款20%,但实际2、3季度同时付款,根据项目执行进度来看,2季度付款要晚于合同约定时间。(三)未提供证明第三方提供的履约保函的相关资料。初审后,项目单位补充提供履约保函资料,我司对项目单位回复中的解释与说明予以采纳。三、绩效表现。本项目年度内完成中山市24个镇区垃圾分类考核监督工作、24份《2021年度各镇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第三方评估报告》、1份《中山市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第三方评估总报告》,项目绩效表现良好。质量测评中,对于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等均达到设定目标。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未设置时效指标和质量指标,对于垃圾分类考核的质量未进行考核。(二)未对市直公共机构抽查数量设置数量指标进行核查。四、自评工作质量.项目单位按时开展了自评工作,并按要求对项目情况进行评价总结,存在以下不足(一)“项目实际实施起止年月”填写未按照实际执行情况填写。(二)根据《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预算批复》文件,项目下达预算金额820000元,自评基础信息表中填写“本年度项目预算金额(万元)应为820000元。 | 、项目管理项目制定有《中共中山市委办公室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山办字(2020)14号)、《关于印发《中山市市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实施方案(2021年)》的通知等文件,方案具体可行。但仍存在以下问题(2021年度中山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第三方测评服务项目合同“三、项目服务范围及内容1.测评范围”约定“考核工作抽样比例,每季度将在中直、省直、市直党政机关的分类管理责任主题清单中(约200个)抽取至少25%数量样本作为现场抽查对象,全年度每年至少完成清单内所有的中直、省直、市直党政机关全覆盖工作”,根据《中山市市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实施方案(2021年)》中考核对象的“市直公共机构共218个,25%即至少54个单位根据《中山市垃圾分类工作第三方评估报告》,实际第一季度抽取37个市直部门,第二季度34个,第三季度31个,第四季度15个,均未达到合同约定数量要求。在季度确认单《2021年中山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工作进度确认表》,服务购买方未针对抽查数量进行反馈,其验收工作有待完善。另外,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资质要求及承接主体相关资质未提供二、资金管理。本项目2021年度预算金额为820000元,实际支出金额为816900元,资金支付率为99.62%,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对全市中直、省直、市直党政机关,以及24个镇街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资料审核、现场指导服务、现场考核、报告分析编制等评估工作费用。单位制定有《关于印发《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预算管理办法》等九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通知(中城综[2019184号)》《关于印发《中山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的通知(中城综[2019]84号))《关于印发《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收支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城综[2019114号)》,资金支出合规,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因项目合同未落款具体签订日期,《2021年中山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工作进度确认表》也未明确具体确认日期,未能核查首款支付及第第四季度测评费用资金支付进度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二)合同约定“第1、2、3季度乙方完成测评工作且提交的全部测评分析报告…”,付款20%,但实际2、3季度同时付款,根据项目执行进度来看,2季度付款要晚于合同约定时间。(三)未提供证明第三方提供的履约保函的相关资料。初审后,项目单位补充提供履约保函资料,我司对项目单位回复中的解释与说明予以采纳。三、绩效表现。本项目年度内完成中山市24个镇区垃圾分类考核监督工作、24份《2021年度各镇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第三方评估报告》、1份《中山市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第三方评估总报告》,项目绩效表现良好。质量测评中,对于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等均达到设定目标。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未设置时效指标和质量指标,对于垃圾分类考核的质量未进行考核。(二)未对市直公共机构抽查数量设置数量指标进行核查。四、自评工作质量.项目单位按时开展了自评工作,并按要求对项目情况进行评价总结,存在以下不足(一)“项目实际实施起止年月”填写未按照实际执行情况填写。(二)根据《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预算批复》文件,项目下达预算金额820000元,自评基础信息表中填写“本年度项目预算金额(万元)应为820000元。 | 、项目管理项目制定有《中共中山市委办公室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山办字(2020)14号)、《关于印发《中山市市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实施方案(2021年)》的通知等文件,方案具体可行。但仍存在以下问题(2021年度中山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第三方测评服务项目合同“三、项目服务范围及内容1.测评范围”约定“考核工作抽样比例,每季度将在中直、省直、市直党政机关的分类管理责任主题清单中(约200个)抽取至少25%数量样本作为现场抽查对象,全年度每年至少完成清单内所有的中直、省直、市直党政机关全覆盖工作”,根据《中山市市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实施方案(2021年)》中考核对象的“市直公共机构共218个,25%即至少54个单位根据《中山市垃圾分类工作第三方评估报告》,实际第一季度抽取37个市直部门,第二季度34个,第三季度31个,第四季度15个,均未达到合同约定数量要求。在季度确认单《2021年中山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工作进度确认表》,服务购买方未针对抽查数量进行反馈,其验收工作有待完善。另外,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资质要求及承接主体相关资质未提供二、资金管理。本项目2021年度预算金额为820000元,实际支出金额为816900元,资金支付率为99.62%,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对全市中直、省直、市直党政机关,以及24个镇街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资料审核、现场指导服务、现场考核、报告分析编制等评估工作费用。单位制定有《关于印发《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预算管理办法》等九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通知(中城综[2019184号)》《关于印发《中山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的通知(中城综[2019]84号))《关于印发《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收支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城综[2019114号)》,资金支出合规,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因项目合同未落款具体签订日期,《2021年中山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工作进度确认表》也未明确具体确认日期,未能核查首款支付及第第四季度测评费用资金支付进度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二)合同约定“第1、2、3季度乙方完成测评工作且提交的全部测评分析报告…”,付款20%,但实际2、3季度同时付款,根据项目执行进度来看,2季度付款要晚于合同约定时间。(三)未提供证明第三方提供的履约保函的相关资料。初审后,项目单位补充提供履约保函资料,我司对项目单位回复中的解释与说明予以采纳。三、绩效表现。本项目年度内完成中山市24个镇区垃圾分类考核监督工作、24份《2021年度各镇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第三方评估报告》、1份《中山市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第三方评估总报告》,项目绩效表现良好。质量测评中,对于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等均达到设定目标。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未设置时效指标和质量指标,对于垃圾分类考核的质量未进行考核。(二)未对市直公共机构抽查数量设置数量指标进行核查。四、自评工作质量.项目单位按时开展了自评工作,并按要求对项目情况进行评价总结,存在以下不足(一)“项目实际实施起止年月”填写未按照实际执行情况填写。(二)根据《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预算批复》文件,项目下达预算金额820000元,自评基础信息表中填写“本年度项目预算金额(万元)应为820000元。 | 、项目管理项目制定有《中共中山市委办公室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山办字(2020)14号)、《关于印发《中山市市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实施方案(2021年)》的通知等文件,方案具体可行。但仍存在以下问题(2021年度中山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第三方测评服务项目合同“三、项目服务范围及内容1.测评范围”约定“考核工作抽样比例,每季度将在中直、省直、市直党政机关的分类管理责任主题清单中(约200个)抽取至少25%数量样本作为现场抽查对象,全年度每年至少完成清单内所有的中直、省直、市直党政机关全覆盖工作”,根据《中山市市直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实施方案(2021年)》中考核对象的“市直公共机构共218个,25%即至少54个单位根据《中山市垃圾分类工作第三方评估报告》,实际第一季度抽取37个市直部门,第二季度34个,第三季度31个,第四季度15个,均未达到合同约定数量要求。在季度确认单《2021年中山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工作进度确认表》,服务购买方未针对抽查数量进行反馈,其验收工作有待完善。另外,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资质要求及承接主体相关资质未提供二、资金管理。本项目2021年度预算金额为820000元,实际支出金额为816900元,资金支付率为99.62%,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对全市中直、省直、市直党政机关,以及24个镇街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资料审核、现场指导服务、现场考核、报告分析编制等评估工作费用。单位制定有《关于印发《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预算管理办法》等九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通知(中城综[2019184号)》《关于印发《中山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的通知(中城综[2019]84号))《关于印发《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收支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城综[2019114号)》,资金支出合规,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因项目合同未落款具体签订日期,《2021年中山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工作进度确认表》也未明确具体确认日期,未能核查首款支付及第第四季度测评费用资金支付进度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二)合同约定“第1、2、3季度乙方完成测评工作且提交的全部测评分析报告…”,付款20%,但实际2、3季度同时付款,根据项目执行进度来看,2季度付款要晚于合同约定时间。(三)未提供证明第三方提供的履约保函的相关资料。初审后,项目单位补充提供履约保函资料,我司对项目单位回复中的解释与说明予以采纳。三、绩效表现。本项目年度内完成中山市24个镇区垃圾分类考核监督工作、24份《2021年度各镇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第三方评估报告》、1份《中山市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第三方评估总报告》,项目绩效表现良好。质量测评中,对于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等均达到设定目标。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未设置时效指标和质量指标,对于垃圾分类考核的质量未进行考核。(二)未对市直公共机构抽查数量设置数量指标进行核查。四、自评工作质量.项目单位按时开展了自评工作,并按要求对项目情况进行评价总结,存在以下不足(一)“项目实际实施起止年月”填写未按照实际执行情况填写。(二)根据《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预算批复》文件,项目下达预算金额820000元,自评基础信息表中填写“本年度项目预算金额(万元)应为8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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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建议(包括管理优化、绩效提升,自评工作完善及预算调整等) | 改进建议(包括管理优化、绩效提升,自评工作完善及预算调整等) | 、项目管理建议优化《中山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工作进度确认表》内容设置,除了对提交成果进行核查外,执行中的数量要求及质量要求核查内容一并增加,并增加意见反馈及改进情况的内容。初审后,单位提供履约保函资料。我司对项目单位回复中的解释与说明予以采纳,故项目实施程序合规性、项目监管指标评分从9分调整为11分。二、资金管理建议合同等资料存档核查其内容完整性,以便后续审批程序及核查程序有所参照。三、绩效表现。建议设置质量考核指标,如垃圾分类考核抽样覆盖比例的达标情况、测量指标的合理性、考核结果的合理性等,对于考核工作的开展进行质量评估,确保其高质量完成。四、自评工作质量.建议明确项目实际执行日期及预算金额填写口径,在自评基础信息表填报过程中进行核查,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初审后,单位反馈指标扣分相关情况,我司对项目单位回复中的解释与说明予以采纳,故自评工作质量指标评分从-4分调整为-2分。 | 、项目管理建议优化《中山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工作进度确认表》内容设置,除了对提交成果进行核查外,执行中的数量要求及质量要求核查内容一并增加,并增加意见反馈及改进情况的内容。初审后,单位提供履约保函资料。我司对项目单位回复中的解释与说明予以采纳,故项目实施程序合规性、项目监管指标评分从9分调整为11分。二、资金管理建议合同等资料存档核查其内容完整性,以便后续审批程序及核查程序有所参照。三、绩效表现。建议设置质量考核指标,如垃圾分类考核抽样覆盖比例的达标情况、测量指标的合理性、考核结果的合理性等,对于考核工作的开展进行质量评估,确保其高质量完成。四、自评工作质量.建议明确项目实际执行日期及预算金额填写口径,在自评基础信息表填报过程中进行核查,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初审后,单位反馈指标扣分相关情况,我司对项目单位回复中的解释与说明予以采纳,故自评工作质量指标评分从-4分调整为-2分。 | 、项目管理建议优化《中山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工作进度确认表》内容设置,除了对提交成果进行核查外,执行中的数量要求及质量要求核查内容一并增加,并增加意见反馈及改进情况的内容。初审后,单位提供履约保函资料。我司对项目单位回复中的解释与说明予以采纳,故项目实施程序合规性、项目监管指标评分从9分调整为11分。二、资金管理建议合同等资料存档核查其内容完整性,以便后续审批程序及核查程序有所参照。三、绩效表现。建议设置质量考核指标,如垃圾分类考核抽样覆盖比例的达标情况、测量指标的合理性、考核结果的合理性等,对于考核工作的开展进行质量评估,确保其高质量完成。四、自评工作质量.建议明确项目实际执行日期及预算金额填写口径,在自评基础信息表填报过程中进行核查,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初审后,单位反馈指标扣分相关情况,我司对项目单位回复中的解释与说明予以采纳,故自评工作质量指标评分从-4分调整为-2分。 | 、项目管理建议优化《中山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工作进度确认表》内容设置,除了对提交成果进行核查外,执行中的数量要求及质量要求核查内容一并增加,并增加意见反馈及改进情况的内容。初审后,单位提供履约保函资料。我司对项目单位回复中的解释与说明予以采纳,故项目实施程序合规性、项目监管指标评分从9分调整为11分。二、资金管理建议合同等资料存档核查其内容完整性,以便后续审批程序及核查程序有所参照。三、绩效表现。建议设置质量考核指标,如垃圾分类考核抽样覆盖比例的达标情况、测量指标的合理性、考核结果的合理性等,对于考核工作的开展进行质量评估,确保其高质量完成。四、自评工作质量.建议明确项目实际执行日期及预算金额填写口径,在自评基础信息表填报过程中进行核查,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初审后,单位反馈指标扣分相关情况,我司对项目单位回复中的解释与说明予以采纳,故自评工作质量指标评分从-4分调整为-2分。 |
对下年度预算安排建议 | 对下年度预算安排建议 | 保留():保留但建议部分核减():取消()。 | 保留():保留但建议部分核减():取消()。 | 保留():保留但建议部分核减():取消()。 | 保留():保留但建议部分核减():取消()。 |
评价组:林小华、姜莉英、李文彬 | 评价组:林小华、姜莉英、李文彬 | 评价组:林小华、姜莉英、李文彬 | 评价组:林小华、姜莉英、李文彬 | 评价组:林小华、姜莉英、李文彬 | 评价组:林小华、姜莉英、李文彬 |
机构名称(全称):广州客点有数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机构名称(全称):广州客点有数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机构名称(全称):广州客点有数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机构名称(全称):广州客点有数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机构名称(全称):广州客点有数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机构名称(全称):广州客点有数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日期2022年9月30日 | 日期2022年9月30日 | 日期2022年9月30日 | 日期2022年9月30日 | 日期2022年9月30日 | 日期2022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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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核查评分意见表 | 2021年度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核查评分意见表 | 2021年度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核查评分意见表 | 2021年度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核查评分意见表 | 2021年度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核查评分意见表 | 2021年度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核查评分意见表 |
项目单位(全称) | 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中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指标编码 | 442000210000000064684 | 442000210000000064684 |
项目名称 | 政府购买服务(镇区市容环境卫生指数测评服务经费 | 政府购买服务(镇区市容环境卫生指数测评服务经费 | 预算金额(万元) | 32 | 32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分标准 | 专家评分 | |
名称 | 权重 | 名称 | 权重 | 评分标准 | 专家评分 |
绩效目标设置 | 3 | 1.按要求设置、审核及批复得1分:2.设置同时满足合理性、完整性、规范性,得2分 | 3 | ||
支出完成率、预算调整情况 | 10 | 按以下情形分别得分:W90%的,得10分;80%≤比率<90%的,得7分;70≤比率80%的,得4分;比率<70%的,得0分。 | 10 | ||
预算执行过程管理 | 40 | 预算编制合理和规范性 | 3 | .预算编制符合市财政当年有关预算编制的原则和要求的,得1分2.部门预算编制、分配符合本部门职责、符合市委市政府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的,得2分: | 3 |
10 | 按以下情形分别得分:比率≤5%的,得10分;5%<比率≤10%的,得7分:10%<比率≤15%的,得4分;比率>15%的,得0分。 | 10 | |||
项目实施程序合规性、项目监管 | 14 | 1.按规定履行调整报批手续或未发生调整的,且按事项完成进度支付资金的得2分2.资金管理、费用标准、支付符合有关制度规定的得2分,超范围、超标准支出,虚列支出,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以及其他不符合制度规定支出的,视情节严重情况扣分。3.规范执行会计核算制度得2分,未按规定设专账核算,或支出凭证不符合规定,或其他核算不规范的,视具体情况扣分4.项目或方案调整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得2分5.项目招投标、建设、验收等或方案实施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的,得2分;6.各级业务主管部门按规定对项目建设或方案实施开展有效的检查、监控、督促整改的,得4分:其他情况的情扣分。 | 14 | ||
产出时效 | 5 | 早于项目实施期限内完成得5分;在项目实施期限内完成得3分;延期完成得1分 | 6 | ||
质量达标 | 15 | 按以下情形分别得分:90%<比率≤100%的,得15分;80%<比率≤90%的,得12分;70%<比率≤80%的,得9分;60%<比率≤70%的,得6分;比率<60%的,得3分。 | 15 | ||
预算使用效益 | 60 | 产出数量 | 10 | 按以下情形分别得分:90%<比率100%的,得10分;80%<比率≤90%的,得8分;70%<比率≤80%的,得6分:60%<比率≤70%的,得4分;比率<60%的,得2分。 | 10 |
社会、经济、生态效益指标 | 20 | 总体完成按以下情形分别得分:比率100%,得20分;比率=100%,得18分;90%<比率100%的,得15分;80%<比率≤90%的,得12分;70%<比率≤80%的,得9分;60%<比率70%的,得6分;比率<60%的,得3分。 | 分 | ||
可持续发展效益指标 | 5 | 项目能持续发挥良好的作用,后续各项管理是否得到落实,项目的运营维护费用可以支撑项目运行就得5分,否则不得分(如无此项考核指标则得满分)。 | 5 | ||
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 | 5 | 满意度≥90%得5分;80%≤满意度<90%得3分;70%≤满意度<80%得1分;其他不得分。(如无此项考核指标则得满分) | 2 | ||
小计 | 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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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 | -5 | 若部门未按照信息公开要求公开预决算信息的,扣5分:进行了公开,但未达到时限、内容或范围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扣分:按规定内容、在规定时限和范围内公开的,不扣分注:涉密内容不要求公开相关信息 | 0 | ||
逆向指标 | -45 | 自评工作质量 | -10 | 1.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并提交了绩效自评材料:2.自评材料是否真实、完整、规范3.业务主管是否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下属单位组织填报自评材料。按实际情况的情扣分处理,上限10分。 | 2 |
逆向指标 | -45 | 整改情况 | -10 | 已经完成整改的不扣分,无客观原因未制定措施进行整改或部分整改的,视情节严重的情扣分处理,上限10分。 | 0 |
逆向指标 | -45 | 整改情况 | -5 | 无此类现象不扣分,其他按具体情况的情扣分处理,上限5分。 | 0 |
逆向指标 | -45 | 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 -5 | 无此类现象不扣分,若部门因此受到有关管理部门处罚或通报批评的,扣5分。 | 0 |
逆向指标 | -45 |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执行情况 | -5 | 无此类现象不扣分,若部门因此受到有关管理部门处罚或通报批评的,扣5分。 | 0 |
逆向指标 | -45 | 违法违纪行为 | -5 | 无此类现象不扣分,若部门因此被相关监督检查部门处罚或通报批评的,扣5分 | 0 |
逆向指标小计 | 逆向指标小计 | 逆向指标小计 | -45 | 逆向指标扣分合计 | -2 |
综合得分 | 综合得分 | 综合得分 | 综合得分 | 综合得分 | 90 |
等级 | 等级 | 等级 | 等级 | 等级 | 优 |
得分≥90分的为优、80≤等级<90分为良、60分≤等级<80分为中、等级<60分以下为差) | 得分≥90分的为优、80≤等级<90分为良、60分≤等级<80分为中、等级<60分以下为差) | 得分≥90分的为优、80≤等级<90分为良、60分≤等级<80分为中、等级<60分以下为差) | 得分≥90分的为优、80≤等级<90分为良、60分≤等级<80分为中、等级<60分以下为差) | 得分≥90分的为优、80≤等级<90分为良、60分≤等级<80分为中、等级<60分以下为差) | 得分≥90分的为优、80≤等级<90分为良、60分≤等级<80分为中、等级<60分以下为差) |
内容 | 内容 | 评价意见 | 评价意见 | 评价意见 | 评价意见 |
总体评价 | 总体评价 | 本项目2021年度年初安排预算32万元,项目实际到位资金32万元,实际支出资金32万元,资金支出率为100%。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付第三方镇区市容环境卫生指数测评服务费。项目有较为完整的业务管理制度及资金管理制度,且基本能够按照相关制度进行项目管理。项目均已完成年初计划绩效产出,同时开展了全面的满意度调查,数据分析较为详实。综上所述,评价组认为项目绩效评分90分,绩效等级为“优”。 | 本项目2021年度年初安排预算32万元,项目实际到位资金32万元,实际支出资金32万元,资金支出率为100%。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付第三方镇区市容环境卫生指数测评服务费。项目有较为完整的业务管理制度及资金管理制度,且基本能够按照相关制度进行项目管理。项目均已完成年初计划绩效产出,同时开展了全面的满意度调查,数据分析较为详实。综上所述,评价组认为项目绩效评分90分,绩效等级为“优”。 | 本项目2021年度年初安排预算32万元,项目实际到位资金32万元,实际支出资金32万元,资金支出率为100%。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付第三方镇区市容环境卫生指数测评服务费。项目有较为完整的业务管理制度及资金管理制度,且基本能够按照相关制度进行项目管理。项目均已完成年初计划绩效产出,同时开展了全面的满意度调查,数据分析较为详实。综上所述,评价组认为项目绩效评分90分,绩效等级为“优”。 | 本项目2021年度年初安排预算32万元,项目实际到位资金32万元,实际支出资金32万元,资金支出率为100%。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付第三方镇区市容环境卫生指数测评服务费。项目有较为完整的业务管理制度及资金管理制度,且基本能够按照相关制度进行项目管理。项目均已完成年初计划绩效产出,同时开展了全面的满意度调查,数据分析较为详实。综上所述,评价组认为项目绩效评分90分,绩效等级为“优”。 |
存在问题(包括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绩效表现、自评工作质量、预算安排等方面) | 存在问题(包括项目管理、资金管理、绩效表现、自评工作质量、预算安排等方面) | 一、项目管理项目主要依据《2021年中山市市容环境卫生指数测评项目实施方案》(2021年中山市镇区市容环境卫生指数测评服务第三方评估考核方案》2021-2023年中山市镇区市容环境卫生指数测评服务项目委托合同书》等实施,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项目执行及监管到位,项目能够按照计划进度开展,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预算单位开展了过程监督,形成《2021年中山市市容环境第三方考评工作台账》,并认真组织了阶段性及全年验收,有效保障了项目实施质量。二、资金管理本项目2021年度年初安排预算32万元,项目实际到位资金32万元,实际支出资金32万元,资金支出率为100%。预算单位有较为完整的财政内控制度体系,且从提供的会计佐证材料看,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三、绩效表现项目通过委托第三方,组织对24个镇区8类考察点进行实地测评,每月完成192个点位测评工作,每年完成测评点位2304个,出具月度巡查报告和问题清单等12份,第三方测评的客观数据每月报给市文明办汇总后向全市通报,各镇区针对测评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全市23个镇街24条“市容环境示范街”综合考评验收全部合格:2021年度,市容环境秩序保持在良好的水平,巩固国家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中山市连续蝉联“国家卫生城市称号。项目开展了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了数据分析。但调查报告未见调查问卷底稿,调查问题设置合理及科学性难以判断。四、自评工作预算单位基本能按要求开展自评工作,形成了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绩效自评评分表,但还缺少满意度调查底稿等资料。 | 一、项目管理项目主要依据《2021年中山市市容环境卫生指数测评项目实施方案》(2021年中山市镇区市容环境卫生指数测评服务第三方评估考核方案》2021-2023年中山市镇区市容环境卫生指数测评服务项目委托合同书》等实施,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项目执行及监管到位,项目能够按照计划进度开展,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预算单位开展了过程监督,形成《2021年中山市市容环境第三方考评工作台账》,并认真组织了阶段性及全年验收,有效保障了项目实施质量。二、资金管理本项目2021年度年初安排预算32万元,项目实际到位资金32万元,实际支出资金32万元,资金支出率为100%。预算单位有较为完整的财政内控制度体系,且从提供的会计佐证材料看,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三、绩效表现项目通过委托第三方,组织对24个镇区8类考察点进行实地测评,每月完成192个点位测评工作,每年完成测评点位2304个,出具月度巡查报告和问题清单等12份,第三方测评的客观数据每月报给市文明办汇总后向全市通报,各镇区针对测评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全市23个镇街24条“市容环境示范街”综合考评验收全部合格:2021年度,市容环境秩序保持在良好的水平,巩固国家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中山市连续蝉联“国家卫生城市称号。项目开展了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了数据分析。但调查报告未见调查问卷底稿,调查问题设置合理及科学性难以判断。四、自评工作预算单位基本能按要求开展自评工作,形成了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绩效自评评分表,但还缺少满意度调查底稿等资料。 | 一、项目管理项目主要依据《2021年中山市市容环境卫生指数测评项目实施方案》(2021年中山市镇区市容环境卫生指数测评服务第三方评估考核方案》2021-2023年中山市镇区市容环境卫生指数测评服务项目委托合同书》等实施,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项目执行及监管到位,项目能够按照计划进度开展,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预算单位开展了过程监督,形成《2021年中山市市容环境第三方考评工作台账》,并认真组织了阶段性及全年验收,有效保障了项目实施质量。二、资金管理本项目2021年度年初安排预算32万元,项目实际到位资金32万元,实际支出资金32万元,资金支出率为100%。预算单位有较为完整的财政内控制度体系,且从提供的会计佐证材料看,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三、绩效表现项目通过委托第三方,组织对24个镇区8类考察点进行实地测评,每月完成192个点位测评工作,每年完成测评点位2304个,出具月度巡查报告和问题清单等12份,第三方测评的客观数据每月报给市文明办汇总后向全市通报,各镇区针对测评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全市23个镇街24条“市容环境示范街”综合考评验收全部合格:2021年度,市容环境秩序保持在良好的水平,巩固国家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中山市连续蝉联“国家卫生城市称号。项目开展了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了数据分析。但调查报告未见调查问卷底稿,调查问题设置合理及科学性难以判断。四、自评工作预算单位基本能按要求开展自评工作,形成了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绩效自评评分表,但还缺少满意度调查底稿等资料。 | 一、项目管理项目主要依据《2021年中山市市容环境卫生指数测评项目实施方案》(2021年中山市镇区市容环境卫生指数测评服务第三方评估考核方案》2021-2023年中山市镇区市容环境卫生指数测评服务项目委托合同书》等实施,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项目执行及监管到位,项目能够按照计划进度开展,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预算单位开展了过程监督,形成《2021年中山市市容环境第三方考评工作台账》,并认真组织了阶段性及全年验收,有效保障了项目实施质量。二、资金管理本项目2021年度年初安排预算32万元,项目实际到位资金32万元,实际支出资金32万元,资金支出率为100%。预算单位有较为完整的财政内控制度体系,且从提供的会计佐证材料看,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三、绩效表现项目通过委托第三方,组织对24个镇区8类考察点进行实地测评,每月完成192个点位测评工作,每年完成测评点位2304个,出具月度巡查报告和问题清单等12份,第三方测评的客观数据每月报给市文明办汇总后向全市通报,各镇区针对测评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全市23个镇街24条“市容环境示范街”综合考评验收全部合格:2021年度,市容环境秩序保持在良好的水平,巩固国家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中山市连续蝉联“国家卫生城市称号。项目开展了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了数据分析。但调查报告未见调查问卷底稿,调查问题设置合理及科学性难以判断。四、自评工作预算单位基本能按要求开展自评工作,形成了绩效自评基础信息表,绩效自评评分表,但还缺少满意度调查底稿等资料。 |
改进建议(包括管理优化、绩效提升,自评工作完善及预算调整等) | 改进建议(包括管理优化、绩效提升,自评工作完善及预算调整等) | 完善公众满意度调查工作,一方面,调查报告要补充满意度调查问卷内容;另一方面,满意度佐证材料应增加线上调查截图及线下调查底稿 | 完善公众满意度调查工作,一方面,调查报告要补充满意度调查问卷内容;另一方面,满意度佐证材料应增加线上调查截图及线下调查底稿 | 完善公众满意度调查工作,一方面,调查报告要补充满意度调查问卷内容;另一方面,满意度佐证材料应增加线上调查截图及线下调查底稿 | 完善公众满意度调查工作,一方面,调查报告要补充满意度调查问卷内容;另一方面,满意度佐证材料应增加线上调查截图及线下调查底稿 |
对下年度预算安排建议 | 对下年度预算安排建议 | 保留();保留但建议部分核减();取消()。 | 保留();保留但建议部分核减();取消()。 | 保留();保留但建议部分核减();取消()。 | 保留();保留但建议部分核减();取消()。 |
评价组:林小华、陈丽梅、望晓东 | 评价组:林小华、陈丽梅、望晓东 | 评价组:林小华、陈丽梅、望晓东 | 评价组:林小华、陈丽梅、望晓东 | 评价组:林小华、陈丽梅、望晓东 | 评价组:林小华、陈丽梅、望晓东 |
机构名称(全称):广州零点有数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机构名称(全称):广州零点有数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机构名称(全称):广州零点有数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机构名称(全称):广州零点有数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机构名称(全称):广州零点有数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机构名称(全称):广州零点有数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日期:2022年9月30日 | 日期:2022年9月30日 | 日期:2022年9月30日 | 日期:2022年9月30日 | 日期:2022年9月30日 | 日期:2022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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