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师新星市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二期)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第十三师新星市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二期)(招标项目编号:E6613004001240791 ),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2024】4号备案批准建设。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244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第十三师新星市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十三师
3.工程规模: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优化升级;新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监测管控设备、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等,封闭配套升级,采购安装指挥中心配套设备、公共工程安全风险感知与管廊和公共区域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泄露监测管控设备、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监测监控设备等全部工作内容。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可领取文件主体身份类型 |
E6613004001240791001001 | 第十三师新星市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二期) | 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优化升级;新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监测管控设备、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等,封闭配套升级,采购安装指挥中心配套设备、公共工程安全风险感知与管廊和公共区域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泄露监测管控设备、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监测监控设备等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 施工单位 |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条件:3.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2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及等级: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通信与广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由企业承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施工项目);3.4业绩要求:近三年(自2021年1月1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新成立企业(自企业注册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不满一年)可不提供。)。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申请人公章)。3.6信誉要求:①企业在3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没有出现关、停、并转等不良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况。②企业在3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明确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通报、通知及行政处罚且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时仍在有效期内的。③在3年内(自2021年1月1日起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没有谋取及骗取中标记录被通告处罚,没有因严重违约而解除合同,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收到相关部门处罚等问题。④企业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失信惩戒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3.8、其它要求:(1)申请人在中标后须在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完成注册备案报送(http://49.119.98.70:8025/dtjg/frame/xjbtbasedata/newbasedatazh/pages/default/publicity.html)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项目采用合格制,即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条件对资格预审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条件的申请人为合格申请人。
五、投标须知
注:申请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六、资格预审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10月01日00:00至2024年10月06日23:59
2.领取方式: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领取资格预审文件。请各申请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4日10:30:00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三分中心(新疆哈密市大营房十三师交通大厦2楼)。
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其他说明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行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政务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第十三师新星市新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
联 系 人:邓玉矛
电 话:18299904039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智光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迎宾大道龙宾花苑7-1-1502
联 系 人:韩鹏
电 话:15026103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