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西交警支队采购事故、违法检验鉴定服务项目(法医检验鉴定、电子数据鉴定、图像鉴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9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9/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czb-2023-c-099
预算金额29万元
招标公司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西交警支队
招标联系人卢警官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天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丁白雪022-5995971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6
公告正文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西交警支队采购事故、违法检验鉴定服务项目(法医检
验鉴定、电子数据鉴定、图像鉴定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TCZB-2023-C-099)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西交警支队采购事故、违法检验鉴定服务项目(法医检验鉴
定、电子数据鉴定、图像鉴定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
他资金本项目预算:29万元。其中,第1包预算:20万元;第2包预算:9万元,招标人
为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西交警支队。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本项目为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西交警支队采购事故、违法检验鉴定服务
项目(法医检验鉴定、电子数据鉴定、图像鉴定项目),服务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的服
务期,本项目共分2包,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3、本项
目为服务类项目,不接受国外供应商磋商。4、本项目第1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西交警支队采购事故、违法检验鉴定服务项目(法医检
验鉴定、电子数据鉴定、图像鉴定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西交警支队采购事故、违法检验鉴定服务项目(法医检
验鉴定、电子数据鉴定、图像鉴定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
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2023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
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
5、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会议,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时,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护照、
港澳通行证、社保卡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均可);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时,须提供法人
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入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机动车驾驶
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社保卡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均可)。
(三)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司法鉴定许可证》;鉴定业务范围包含:
第1包:包含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和法医毒物鉴定。法医毒物鉴定必须包含挥发性
毒物鉴定或乙醇检测。
第2包:同时包含图像鉴定、电子数据鉴定等鉴定服务。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磋商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
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
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15日09时00分到2023年09月22日17 时00分
获取方式:网上报名:①公司名称+报名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发送
至tjtiancheng@163.com 邮箱(邮件主题为: xx公司报名信息),并致电代理机构负责人获
取报名登记表。②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成后,扫描加盖公章后与报名材料一同回传至
tjtiancheng@163.com; ③微信或电汇支付文件费用;④报名登记表信息无误及文件费用到
账后,统一发送文件电子版。报名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经办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磋商文件售价:500元/本。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6日10 时0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天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505)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6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天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505)
七、其他
(一)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
目第1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2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给予10%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
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
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
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
小企业。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西交警支队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35号增一号
联系人:卢警官
电 话:022-28041566
电子邮件:一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天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505
联系人:
丁白雪
电 话: 022-59959718
电子邮件: tjtiancheng@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8(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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