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苍南县钱库镇2022年度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6月24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NDL2022066-1
项目名称:苍南县钱库镇2022年度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预算金额(元):23000000
最高限价(元):1968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苍南县钱库镇2022年度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3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2年06月24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4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投标人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须准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响应投标)。
开标时间:2022年06月24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代理机构于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开评标活动。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在线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2)潜在供应商需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免费注册,进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网址:http://zfcg.czt.zj.gov.cn)。(3)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相关规定,对投标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投标通知(邀请)书”;(4)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5)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不接受现场递交的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服务中心-帮助文档-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操作/技术问题详询政采云客服400-881-7190。(6)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政采云规定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采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1周左右,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办理时间等因素。(7)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并在开标时在“政采云平台”进行CA数字证书解密参与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8)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当面送达由代理单位签收或采用邮寄形式由代理单位签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至代理公司地点,“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不是指外包裹袋)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9)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有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放弃投标。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注意: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和上传文件时需确保“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和“CA驱动端”为最新版本,请各投标人及时查看更新。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苍南县钱库镇人民政府
地 址:温州市苍南县钱库镇文卫路6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方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8520066
质疑联系人: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7588436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上江小区13栋1单元3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欧阳南燕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8898877/18257762527
质疑联系人:黄文钊
质疑联系方式:0577-6889887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555号
传 真:0577-59867927
联系人 :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59867927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苍南县钱库镇2022年度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重新招标).docx招标文件-苍南县钱库镇2022年度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重新招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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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 南 县 政 府 采 购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苍南县钱库镇2022年度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 购 人:苍南县钱库镇人民政府(盖章) 联 系 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13758868119 代理机构:浙江东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联 系 人:欧先生 联系电话:0577-68898877 联系传真:0577-68809095 监督机构: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二〇二二年五月 |
采购编号 | CNDL2022066-1 |
采购内容 | 苍南县钱库镇2022年度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最高限价 | 1968万元,报价超出标项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投标有效期 | 12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日起计算)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中标金额的2.5%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转帐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 |
联合体 |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现场勘查 | 投标供应商应当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以了解准确的报价依据。如果由于投标供应商不进行现场踏勘而导致投标方案与实际需求严重不符,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踏勘期间发生的费用或意外导致伤亡等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1)本次采购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采购项目。 2)本采购文件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
投标文件递交与开标平台 | 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须准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响应投标)。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与开标时间 | 2022年6月24日9时30分 |
投标文件组成 | 由资格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 |
投标文件的编制 | 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和申领“CA数字证书”,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 注意:至本项目投标结束止,投标人需确保“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和CA驱动端为最新版本。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避免造成损失。 |
投标文件的签章 | ☑ 电子签章(投标文件里要求盖公章和代表盖章的均使用电子签章,如无法使用电子签章时,供应商需将响应文件打印出再盖上公章、签字后再扫描至客户端按要求继续进行编制)。 |
投标文件的形式 | ☑ 电子响应文件(包括《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和《备份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 (2)《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响应文件),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 |
投标文件份数 |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 (2)“备份投标文件”: a、投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备份投标文件”一份。 b、“备份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相关要求递交。 c、允许投标供应商不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解密失败,而造成投标无效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
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注意:“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前请检查文件的完整性,因上传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完整性出现问题造成无法解密的,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 a.投标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以EMS、顺丰邮寄或投标人送达开标现场(即送即走)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U盘存储的 《备份投标文件》(一份)(邮寄地址:苍南县灵溪镇上江小区13栋1单元301室,欧先生收,邮编325800,联系电话:18257762527)。 注:投标供应商需自行考虑/承担邮寄运输过程中运输耗费时间及其他不可预测风险,建议在投标截止时前一天送达至代理公司,避免逾期递交。 b.《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邮寄送达至指定地点的《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c.通过“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d.投标供应商可以不提供“备份投标文件”。未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失败造成的投标无效的后果。 |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 (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按政采云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如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放弃投标。(注意:因“备份投标文件”完整性出现问题造成无法使用的,视为投标无效,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质疑时间及事项 | 供应商须在采购公告质疑时间前一次性提出所有询问和质疑事项,逾期不递交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供应商也可以书面形式壹式贰份原件送达至代理机构,非法定代表人办理,需授权代理人全权负责,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后,《质疑函》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疑投诉模板”下载编制。 |
信用记录 |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评审时采购组织机构将统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凡是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详细处理办法如下: (1)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结果公告前发现投标供应商存在上述“被拒绝情形”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2)采购结果公告后(合同签订前)发现中标(成交)供应商存在上述“被拒绝情形”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3)“被拒绝情形”是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形。 (4)查询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统一进行,并以书面形式留存备案。 |
开标程序 | 1、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投标文件,所有供应商均须准时在线参加。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开始30分钟内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 2、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解密的,如已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将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3、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结束后,投标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各自签署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扫描件至邮箱719132280@qq.com(《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见“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4、采购组织机构点击【开启标书信息】,开启标书成功后进入开标流程; 5、政采云系统平台有新的操作流程的,按其规定。 |
小型、微型企业扶持政策 | 本项目采购标的为环卫保洁服务,属于服务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1)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扶持政策:本项目在报价分评审时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中小企业局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2〕11 号)相关规定,对企业规模按“其他未列明行业”进行认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第六部分 评审办法”。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和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照小、微企业给予相同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第六部分 评审办法”。 如供应商企业属于以上多种性质的,仅享受一次,不重复享受扶持政策。 |
其他政策说明 |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温州市财政局出台了《温州市财政局关于温州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的通知》(温财采〔2020〕3号),供应商若有融资意向,可直接登录http://jinrong.zcygov.cn,查看信用融资政策文件及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也可直接向各银行咨询相关业务。 |
备注 | 1、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审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规定的质疑截止时间前向采购机构或采购人提交《询问函》或《质疑函》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 2、如递交的介质(U盘)无法使用,所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评审过程中涉及询标等事项,请各投标人30分钟内在政采云网上进行应答,超出时限未做应答的,后果自行负责。 4、开标过程中如需电话联系,以投标人在政采云报名时所填写的号码作为联系号码,如未如实填写或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凡是通过政采云系统生成的电子签章均为有效电子签章。 6、所有开标流程,均在线上完成,请各供应商务必不要离开电脑太久,并留意手机短信。(请提前检查“政采云”内,关于“项目采购”的岗位权限是否已勾选上。如有问题,请致电400-8817190) 7、如遇“政采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 8、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所有。 |
序号 | 片区 | 社区/村居 | 公厕位置 | 保洁方式 | 区域/类别 |
城北 片区 | 横街社区 | 横街村农贸市场 | 固定值守 | 城区 | |
横街村一中南路84号对面 | 固定值守 | 城区 | |||
横街村环城东路37号后面 | 固定值守 | 城区 | |||
横街村钱东路109号后面 | 固定值守 | 城区 | |||
金家垟社区 | 金家垟村工贸路9号旁 | 固定值守 | 城区 | ||
金家垟村工贸路287号旁 | 固定值守 | 城区 | |||
金家垟村工贸路148号后面 | 固定值守 | 城区 | |||
倪处村 | 倪处村箱包市场桥头边 | 固定值守 | 城区 | ||
倪处村环城北路430号后面 | 固定值守 | 城区 | |||
三东社区 | 三东村祠堂旁 | 流动保洁 | 规划区 | ||
三东村花卉场对面 | 流动保洁 | 规划区 | |||
三西村办公楼河边 | 流动保洁 | 规划区 | |||
苏家堡村 | 苏家堡村祠堂边 | 流动保洁 | 规划区 | ||
西堡村 | 西堡村祠堂边 | 流动保洁 | 规划区 | ||
西堡村委会边 | 流动保洁 | 规划区 | |||
胡处村 | 胡处村 | 流动保洁 | 规划区 | ||
黄判桥村 | 黄判桥天主教堂旁 | 流动保洁 | 规划区 | ||
黄判桥村 | 黄判桥天主教黄氏祠堂旁 | 流动保洁 | 规划区 | ||
城南 片区 | 东西街社区 | 东西街村绿波南路 | 固定值守 | 城区 | |
东西街村梦江南公园内 | 固定值守 | 城区 | |||
东西街村公园路15号后面 | 固定值守 | 城区 | |||
东西街村老南站河边 | 流动保洁 | 规划区 | |||
东西街菜市场旁 | 固定值守 | 城区 | |||
车头村 | 车头村康乐路 | 流动保洁 | 城区 | ||
章均垟村 | 章均垟村祠堂旁 | 流动保洁 | 城区 | ||
章均垟村养老服务中心后面 | 固定值守 | 城区 | |||
垟头社区 | 垟北村广场旁 | 流动保洁 | 规划区 | ||
垟头社区 | 垟南村祠堂边 | 流动保洁 | 规划区 | ||
垟西村 | 垟西村祠堂边 | 流动保洁 | 规划区 |
序号 | 人员类别 | 人员数量 | 备注 |
1 | 清扫保洁员 | 178 | 道路清扫、公路保洁、绿化保洁、公园广场保洁、小广告治理、城市家具保洁等。 |
2 | 四边三化人员(全镇) | 4 | |
3 | 公厕保洁人员 | 14 | |
4 | 电动高压冲洗人员 | 5 | |
5 | 小型多功能扫地车驾驶员 | 2 | |
6 | 绿化养护工(全镇) | 16 | |
7 | 河道保洁员(全镇) | 20 | |
8 | 龙金大道垃圾保洁人员 | 4 | |
4 | 电动垃圾桶收集车人员 | 20 | |
5 | 压缩式垃圾车驾驶员 | 6 | |
6 | 压缩式垃圾车跟车员 | 12 | |
7 | 自装卸式垃圾车驾驶员 | 2 | |
8 | 垃圾转运车驾驶员 | 4 | |
9 | 餐厨垃圾车驾驶员 | 1 | |
10 | 餐厨垃圾车跟车员 | 1 | |
11 | 洒水车驾驶员 | 2 | |
12 | 洗扫车驾驶员 | 1 | |
13 | 多功能抑尘车驾驶员 | 1 | |
14 | 吸污车驾驶员 | 1 | |
15 | 建筑垃圾运输车驾驶员 | 1 | |
16 | 有机垃圾处理设备操作员 | 2 | |
17 | 中转站操作人员及其他技工 | 12 | |
18 | 智慧环卫调度员 | 2 | |
19 | 管理人员 | 8 | |
20 | 合计 | 319 | |
▲1、上述各类岗位人员最低配置数量是根据现行实际投入数量结合本次项目未来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为确保中标单位的服务质量,投标供应商投标方案中配置的各类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上表要求,否则,投标无效。 2、人员配置说明及要求: (1)上述人员除已有说明外,均应专岗负责,不得兼任其他工作。 (2)▲“管理人员”是指具体投入本项目管理工作的项目负责人、安全作业负责人、内部服务质量考核负责人等负有管理职责的人员(保洁人员中的班、组长不列入管理人员),管理人员专岗专责,不得兼任一线保洁岗位,并且同一人不得兼任不同管理岗位。 (3)相关车辆的驾驶员必须严格遵照国家相关规定持证驾驶,禁止无证驾驶。 (4)“机械化车辆驾驶员”由中标单位自行招聘有经验的环卫车辆驾驶员,入职前须上报采购人批准; (5)投标供应商如认为有必要,可以在上表基础上自行增加相应人员数量,所需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合同签订时按投标文件配置的数量落实。 3、上述所有人员均由中标单位自行招聘并落实到位。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交接和及时进场,中标单位在落实作业人员时应优先考虑接收有经验的环卫作业人员,严禁招聘超龄人员、未成年人员以及无自主劳动能力的人员。 4、河道保洁人员必须会游泳(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文明作业。 |
序号 | 品种 | 车辆/设备类型 | 投入数量(辆/只) | 规格要求 |
1 | 三轮人力收集车 | ---- | 供应商根据项目需要自行配置若干 | / |
2 | 电动垃圾桶收集清运车(自装卸) | ---- | 20 | 电动三轮或四轮,运输垃圾桶垃圾,具有自装卸功能(垃圾桶提升倾倒装置),要求整体出厂,不得为非法组装车。 |
3 | 电动保洁车(封闭式) | ---- | 30 | 全封闭式电动三轮(四轮)快速保洁车,要求整体出厂,不得为非法组装车。 |
4 | 小型多功能扫路车 | ---- | 2(1辆业主自有) | 小型四轮多功能清扫车,具有扫地、吸尘等功能,要求整体出厂,不得为非法组装 |
5 | 中型压缩式垃圾收集车(无滴漏) | 中型特殊结构货车 | 5 | 中型,以行驶证数据为准。 |
6 | 重型压缩式垃圾车(无滴漏) | 重型特殊结构货车 | 1 | 重型,以行驶证数据为准。 |
7 | 轻型或以上自装卸式垃圾车(后高位上料) | ---- | 2 | 轻型或以上,以行驶证数据为准。 |
8 | 电动高压清洗车/冲洗车 | ---- | 5 | 电动三轮(四轮)高压道路清洗车,要求整体出厂,不得为非法组装车 |
9 | 8吨垃圾转运车 | 重型特殊结构货车 | 2 | 重型,吨数指车辆核定载质量,以行驶证数据为准 |
10 | 5吨垃圾转运车 | 重型特殊结构货车 | 2(1辆业主自有) | 重型;吨数指车辆核定载质量,以行驶证数据为准。 |
11 | 重型洗扫一体车 | 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 | 1 | 重型,以行驶证数据为准 |
12 | 中型或中型以上清洗/洒水车 | 中/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 | 2(1辆业主自有) | 中型及以上,以行驶证数据为准,具有洒水、冲洗功能。 |
13 | 重型多功能抑尘车 | 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 | 1 | 重型,以行驶证数据为准;具有洒水、冲洗、喷雾功能;配风炮。 |
14 | 中型吸污车 | ---- | 1 | 业主自有 |
15 | 中型餐厨垃圾收集专用车 | ---- | 1 | 中型,以行驶证数据为准; |
16 | 装载铲车(轮式) | ---- | 1 | |
17 | 建筑垃圾运输车 | ---- | 1 | 轻型或以上,以行驶证数据为准。 |
18 | 河道专用保洁船 | ---- | 10 | 船只须统一标识,统一编号;动力≥12P、机动船不得漏油污染河道,排放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
19 | 四轮电动巡逻车 | ---- | 1 | 四位硬门 |
20 | 管理巡查车 | ---- | 2 | 皮卡车或轿车 |
21 | 240L分类垃圾桶 | ---- | 2500(全镇) | 240L垃圾桶将由中标单位自行购置并替换原来老旧的垃圾桶(城区和农村各配置1250个)。 |
22 | 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设备 | ---- | 1套 | 额定处理量:3000kg/d/套(包括车载卸料平台、粉碎系统、脱水系统、刮板输送系统、微生物发酵系统、除臭系统、配电与自控系统);采用动态高温好氧发酵工艺,要求产物以固体粉末形态排出系统,不接受各种以液体肥料为最终产物的发酵设备,不接受任何实质为高温烘干的技术。 |
特别 说明 | ▲1、上表车辆配置为最低要求,为确保环卫保洁质量,投标供应商投标方案中承诺投入的各种车辆配置数量(业主自有的除外)均不得低于上表要求,否则,投标无效。 2、投标供应商如认为有必要,可以在上表基础上自行增加数量或添加其他种类,所需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合同签订时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数量落实。 3、拟投入本项目运行的机动车等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排放标准及安全行驶要求。 ▲4、其中小型多功能扫地车1辆、5吨垃圾转运车1辆、中型洒水车1辆、中型吸污车1辆由采购人提供,其他所需的各种环卫车辆均由中标单位自行提供,所有设备的折旧费、维修保养费、年检费、保险费及燃料费(油费、水费、电费等)、停放费等所有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总价内;车辆驾驶员由中标单位自行招聘有经验的环卫车辆驾驶员,所涉及的所有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入职前须上报采购人批准,不得违规、无证驾驶。 5、所有车辆作业前必须统一刷涂采购人认可的环卫标识。 6、拟投入本项目的机械化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7、环卫车辆的吨数指车辆核定载质量。 8、所有具备行驶证的机动车,其行驶证上注明的车辆类型须与上表注明的车辆类型相同,上表中注明轻/中/重或中/重的仅须满足其中一种类型即可。 9、河道保洁因河道不通等相关因素,需要增加船只配置的,供应商自行增配,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10、其他相关的保洁用品(车辆及相关作业工具)均由投标人自行购置,费用计入投标总价。 11、240L垃圾桶将由中标单位自行购置并替换原来老旧的垃圾桶;保洁期间如遇垃圾桶数量不能满足实际要求,投标供应商需自行填补,费用不予以增加。保洁合同期满之后,须无条件移交给采购人; 12、如遇有特殊情况(如各项检查等),中标供应商的保洁车辆要服从采购人的调配,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13、如遇有往镇外转运需求,中标供应商的垃圾转运车在温州市范围内需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调配,费用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不另行计取。 14、▲本表设备、船只、车辆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数量、时间进场。如不能按时,按数量,按规格进场,采购人可以无任何责任取消供应商中标资格及中标合同,中标单位还需赔偿采购人一切损失,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
序号 | 支出项目 | 单价(元) | 数量 | 单位 | 金额(元) | 备注 |
1 | 人员基本工资 | 2024.00 | 12 | 月 | 24288.00 | ■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善环卫工人工作生活条件促进环卫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09〕190号的规定; ■依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温政发〔2021〕15)。 |
2 | 高温补贴 | 300.00 | 4 | 月 | 1200.00 | ■依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企业夏季高温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65号)。 |
3 | 日常加班费 | 144.00 | 24 | 天 | 3456.00 | ■每人每年日常加班合计24天,日常加班费按日工资的200%计算。 |
4 | 节假日加班费 | 216.00 | 11 | 天 | 2376.00 |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日常工资的300%计算,法定节假日全年11天。 |
5 | 特殊岗位津贴 | 10.00 | 330 | 天 | 3300.00 |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善环卫工人工作生活条件促进环卫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09〕190号)规定,一线人员每出勤一日特殊岗位津贴10元,一年按330天计算。 |
6 | 社会保障及公积金(单位缴纳部分) | 1029.47 | 12 | 月 | 12353.64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依法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障及公积金。■参照当地社会保险缴费标准缴纳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保险。 ■公积金按最低标准每月83元。 |
7 | 人身意外伤害险 | 420.00元/人/年 | 保额不低于50万(死亡、残疾) | |||
8 | 安全保障用具、服装及工具保养费 | 根据实际报价 | ■包含:保洁工具(扫帚、畚斗)、 毛巾、符合环卫安全标准的作业服(包括春装一套、夏装两套、秋装一套、冬装一套、雨天工作服一套)、反光背心一件、雨鞋一双、帽二顶。 | |||
合计 | 47393.64元/人/年 | |||||
▲备注:本表所列的报价为最低标准,为保障人员的合法权益及工作质量,投标供应商在填报人员报价时不得低于47393.64元/人/年,否则投标无效。 |
序号 | 投标文件组成内容 | 投标 格式 | ||
一、《资格响应文件》组成内容(须单页保存,逐页上传,格式见附件)(此项供应商必须提供,否则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的,责任自负) | ||||
1.1 | 投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资格声明函 | 有 | ||
1.2 | 投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如为多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 无 | ||
1.3 |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须提供);如为法定代表人参与的只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如为授权代表提供授权书及法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 | 有 | ||
▲备注:上述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不齐全的,资格审查作不通过处理,不得进入评审程序。 | ||||
二、《商务技术文件》组成内容 | ||||
2.1 | 《商务技术文件》封面 | 有 | ||
2.2 | 《商务技术文件》目录(带页码,自拟) | 无 | ||
2.3 | 评分索引表(带页码,格式见附件也可自拟) | 有 | ||
2.4 | ▲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 有 | ||
2.5 | ▲环卫保洁承诺书 | |||
2.6 | 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说明 | 有 | ||
2.6.1 | 投标供应商的体系认证证书等 | 无 | ||
2.7 | 拟投入人员一览表 | 有 | ||
2.7.1 | 拟派项目管理团队汇总表 | 有 | ||
2.7.2 | 岗位员工配置计划表 | 有 | ||
2.8 | 进场作业车辆、船只、设备明细表 | 有 | ||
2.9 | 投标供应商类似项目项目业绩及证明材料 | 有 | ||
2.10 | 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及证明材料 | 有 | ||
2.11 | 商务、技术偏离表(如不填写,则视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 | 有 | ||
2.12 | 环卫保洁实施方案 | 对本项目环卫保洁工作的现状调查与问题剖析; | 无 | |
道路(含公路、桥梁)清扫保洁方案; | 无 | |||
道路冲洗方案; | 无 | |||
河道保洁方案; | ||||
公园、广场、公共绿地保洁方案及绿化养护方案; | 无 | |||
市政设施保洁方案; | 无 | |||
城市家具保洁方案; | 无 | |||
公厕保洁方案; | 无 | |||
垃圾收集与清运方案; | 无 | |||
小广告治理方案; | 无 | |||
垃圾分类方案; | 无 | |||
两定四分方案; | 无 | |||
安全生产方案; | 无 | |||
对接方案; | 无 | |||
应付突发事情的响应及处理方案; | 无 | |||
疫情防控方案; | 无 | |||
质量保障措施; | 无 | |||
各项工作的操作规程、标准及质量控制保障; | 无 | |||
保洁作业管理制度及措施; | 无 | |||
智慧环卫平台管理方案。 | 无 | |||
2.13 | 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有关文件和资料(如有) | 无 | ||
2.14 |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 有 | ||
三、《报价文件》组成内容 | ||||
3.1 | 《报价文件》封面 | 有 | ||
3.2 | 《报价文件》目录(格式自拟) | 无 | ||
3.3 | ▲开标一览表 | 有 | ||
3.4 | 投标报价组成表 | 有 | ||
3.5 | 价格扶持政策材料 | (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请提供) | 有 | |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请提供) | 有 | |||
(3)相关部门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是,提供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无 | |||
备注说明 | ||||
(1)上述内容本文件《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投标供应商须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并按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根据要求进行签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2)本文件《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请各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格式,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电子签章(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3)提供扫描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供应商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未提供。 (4)以上内容中标注“▲”的内容为必须提供的内容,未提供的投标无效。 |
序号 | 内容 | 目 标 要 求 | 考 评 标 准 | 考核分 | 备 注 | |
一 | 作业标准与质量(70分) | 1、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完成各个路段的普扫工作 | 每个岗位(路段)扣80元/次,月累计发现10次后,每发现一次扣0.1分,此项最多扣3分; | |||
2、普扫质量达到规定“七无”“五净”标准 | 10平方米为单位每处扣80元,月累计发现8次后,每发现一次扣0.1分,此项最多扣3分; | |||||
3、保洁时间达到规定要求 | 每个岗位(路段)扣40元,月累计发现12次后,每发现一次扣0.1分,此项最多扣3分; | |||||
4、保洁区域内无卫生死角 | 每发现一处扣20元,月累计发现15次后,每发现一次扣0.1分,此项最多扣2分; | |||||
5、保洁区域内无零星散落垃圾 | 每发现一处(以5平方米为单位)扣40元,月累计发现10次后,每发现一次扣0.1分,此项最多扣1分; | |||||
6、保洁区域内无连续散落垃圾 | 每发现一处(以3平方米为单位)扣40元,月累计发现10次后,每发现一次扣0.1分,此项最多扣1分; | |||||
7、保洁区域内无袋装或堆状垃圾 | 每发现一袋(堆)扣40元,月累计发现15次后,每发现一次扣0.1分,此项最多扣2分; | |||||
8、保洁区域内人行道、步阶等无杂草、杂物 | 每发现一次扣40元,月累计发现15次后,每发现一次扣0.1分,此项最多扣2分; | |||||
9、保洁区域内无污水或蚊蝇孳生地 | 每发现一次扣20元,月累计发现12次后,每发现一次扣0.1分,此项最多扣2分; | |||||
10、保洁道路两旁及隔离护栏下无积淤泥 | 每20米扣20元,月累计发现10次后,每发现一次扣0.1分,此项最多扣2分; | |||||
11、不得将垃圾扫入窨井、花坛、绿化带 | 每查证属实的一次扣40元,月累计发现10次后,每发现一次扣0.1分,此项最多扣2分; | |||||
12、交接班未出现空档且交接处清扫过界10米 | 每发现一次扣100元,月累计发现5次后,每发现一次扣0.1分,此项最多扣2分; | |||||
13、垃圾桶按规定执行清洗、冲刷、消毒作业 | 每发现一只扣15元,月累计发现15次后,每发现一次扣0.1分,此项最多扣2分; | |||||
14、人行道冲洗作业质量符合要求 | 每发现一次扣40元,月累计发现6次后,每发现一次扣0.1分,此项最多扣2分; | |||||
15、垃圾桶(箱)、密闭式垃圾收集装置内使用后及时加盖、关门 | 每发现一只扣15元,月累计发现20次后,每发现一次扣0.1分,此项最多扣2分; | |||||
16、及时清理垃圾桶(箱)、密闭式垃圾收集装置内垃圾,做到日产日清的 | 每发现一处扣40元,月累计发现20次后,每发现一次扣0.1分,此项最多扣3分; | |||||
17、及时替换受损的垃圾桶(箱) | 每发现一只扣100元,月累计发现3次后,每发现一次扣0.1分,此项最多扣1分; | |||||
18、城市家具、公共环卫设施清理符合质量标准的 | 每发现一处扣15元,月累计发现10次后,每发现一次扣0.1分,此项最多扣2分; | |||||
19、垃圾运输过程中无散落,没有造成二次污染 | 每发现一处扣100元,月累计发现4次后,每发现一次扣0.1分,此项最多扣3分; | |||||
20、作业车辆按规定清洁后上路 | 每发现一辆扣80元,月累计发现3次后,每发现一次扣0.1分,此项最多扣2分; | |||||
21、机械化清扫作业范围达到考核标准的 | 每发现一次扣100元,月累计发现5次后,每发现一次扣0.1分,此项最多扣2分; | |||||
22、道路冲洗、道路洒水的作业频次符合要求的 | 每发现一次扣100元,月累计发现8次后,每发现一次扣0.1分,此项最多扣2分; | |||||
23、道路冲洗的质量符合要求的(路面见本色) | 每发现一处扣50元,月累计发现8次后,每发现一次扣0.1分,此项最多扣2分; | |||||
24、公厕保洁质量达到公厕卫生保洁质量控制指标的 | 每发现一座扣1分; | |||||
25、公厕未按规定对外免费开放使用,公厕运行管理中出现私自收费情况的 | 每发现一座扣1分; | |||||
26、餐厨垃圾分类终端管理符合采购人要求 | 不满足扣2分; | |||||
27、及时清理绿化养护生产垃圾 | 未及时清理绿化生产垃圾、生产垃圾过夜或焚烧的,每处扣 0.5分; | |||||
28、乔灌木及时清理枯枝死叉,乔灌木及时修剪、分枝清晰,乔木树冠自然,灌木造型整齐 | 乔灌木枯枝死叉,每发现一处扣 0.1 分,乔木未按合同要求除芽抹蘖、疏枝、修剪每株扣 0.1 分。 | |||||
29、除杂草:绿地及时除草,要求乔木、灌木无杂草伴生,草坪杂草率≤1-5%,树穴整修,草坪内及时切 边,草坪与树木、绿篱、草花应有分隔沟。 | 草坪杂草率≥5%,每处(≦100㎡)扣 0.1 分;灌木(乔木)内杂草丛生,每处(≦100㎡)扣0.1分;杂草明显高于绿地灌木5cm以上每处(≦100㎡)扣0.1分;草坪不及时切边,造成草坪与树木、绿篱、草花等无合理 分隔沟每处(≦10m)扣0.1 分。 | |||||
30、中耕松土覆土每年两次,每半年实施一次。土壤无板结,植物根系不得裸露,绿地无坑洼积水。 | 未实施中耕松土覆土,出现植物根系裸露,绿地坑洼积水,灌木每处(≦100㎡)扣0.2分;树穴、地被土壤板结,长期不疏松,每处(≦10㎡)扣 0.1 分。 | |||||
31、补植:应及时清除死株,补植缺株,保持植物景观的植株完整,无裸露地。 | 发现死株乔木每株扣0.2分;缺株补植不及时扣0.2分; 灌木每处(≦10㎡)扣0.2分,草地每处(≦10㎡)扣 0.1 分。 | |||||
32、河道通畅,河中无障碍物 | 每发现一处扣80元,月累计发现3次后,每发现一次扣0.1分,此项最多扣2分; | |||||
33、河面无影响水生态的杂草和漂浮废弃物 | 每发现一处扣50元,月累计发现10次后,每发现一次扣0.1分,此项最多扣2分; | |||||
34、河道两岸彻坡管理范围内无垃圾,岸边植物无飘挂垃圾 | 每发现一处扣80元,月累计发现5次后,每发现一次扣0.1分,此项最多扣2分; | |||||
35、妥善处理打捞物,清理的各种垃圾和废弃物不乱倒,及时运往中转站,避免二次污染 | 每发现一次扣60元,月累计发现5次后,每发现一次扣0.1分,此项最多扣2分; | |||||
36、河道保洁员船上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帽、穿戴救生衣 | 每发现一次扣1分; | |||||
37、分类区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垃圾分类(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工作要求分类收集 | 每发现一次扣100元,每发现一次扣0.1分,此项最多扣2分; | |||||
38、工业垃圾、有毒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废旧家具、家用电器以及居民住宅装潢垃圾,必须与生活垃圾分开,定点定时收集。 | 每发现一次扣100元,每发现一次扣0.1分,此项最多扣2分; | |||||
39、小广告清理保洁做到未及时处理的,符合质量标准 | 每发现一处扣15元,月累计发现10次后,每发现一次扣0.1分,此项最多扣2分; | |||||
二 | “规范作业”考核方法与标准(12分) | 1、作业人员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缺岗、离岗,严禁迟到早退,严禁消极怠工,严禁酒后作业 | 以上情况违反其中任何一项,每发现一例扣80元,月累计发现5次后,每发现一次扣0.1分,此项最多扣2分;(其中酒后作业发现一次扣罚200元外直接加扣3分)。 | |||
2、道路保洁人员必须穿着反光安全工作服、佩证上岗,作业时,应按车行线反方向清扫,保洁车辆停放应地点适宜,不能太靠近车行线,车容应整洁。作业期间,人员必须衣冠整洁,不得穿拖鞋上岗 | 以上情况违反其中任何一项,每发现一例扣80元,月累计发现5次后,每发现一次扣0.1分,此项最多扣2分; | |||||
3、作业期间,不得集聚闲聊,单次休息不得超过10分钟;不做与作业无关的事;不得捡拾、买卖废品 | 以上情况违反其中任何一项,每发现一例扣80元,月累计发现5次后,每发现一次扣0.1分,此项最多扣2分; | |||||
4、道路保洁人员应文明作业,不得将垃圾、污水扫到、溅到行人身上,禁止将垃圾堆放或停留在窨井盖上,禁止将垃圾扫入或倒入窨井、道路绿地、河道等处,必须运送至指定地点。清扫作业中不得漏扫、甩扫;交接班不得出现空档,责任区交接处清扫保洁过界10米 | 以上情况违反其中任何一项,每发现一例扣80元,月累计发现5次后,每发现一次扣0.1分,此项最多扣2分; | |||||
5、作业车辆标志应清晰,保持外观清洁;遵守交通法规,违章停放作业,安全作业;垃圾装运量应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重、超高超速运输,不得悬挂杂物,装卸垃圾应符合作业要求,不得乱倒、乱卸、乱抛、焚烧垃圾,垃圾清运须及时,垃圾清运完毕,应打扫周边环境,做到人走地净,环卫工人不得擅自收取任何费用 | 以上情况违反其中任何一项,每发现一例扣80元,月累计发现5次后,每发现一次扣0.1分,此项最多扣2分; 附加:车辆发生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的每次扣2000元,擅自收取费用发现一次扣3000元(同时扣罚所收费用的三倍金额)。 | |||||
6、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 不满足扣2分; 附加:无证驾驶、酒后(醉酒)作业发现一次扣3000元(同时直接加扣5分),造成安全事故的(包括给第三方造成的伤害),加倍处罚。 | |||||
三 | “公司内部管理规范”考核方法与标准(18分) | 1、承包单位按规定在办公地点显著位置摆放所有人员一览表,且信息完整 | 不满足扣2分,每发现一次加扣100元; | |||
2、按规定制定、执行落实或随意更改作业方案、内部管理方案(包括:质量规范及考核制度、人员奖惩制度、安全生产及文明生产保障措施、应急方案、环境保护措施等),保证服务质量 | 不满足扣3分,每发现一次加扣800元; | |||||
3、合同期内承包单位应加强作业管理,加强安全作业控制,项目管理人员应跟班作业,加强路段内巡视,做好巡视记录,每天检查公司员工清扫保洁的时间、任务量等日常工作。 | 不满足扣2分,违反上述规定的,每发现1例加扣200元; | |||||
4、按规定建立规范、详细的养护作业台帐,做好养护工作量日报、月报及年报,按时上报各类报表并协助调查、解决来电来信来访等问题 | 不满足扣3分,违反上述规定的,每发现1例加扣200元 | |||||
5、加强管理避免在保洁作业中造成环境污染; | 不满足扣2分,由于管理不当造成环境污染的每发现一次加扣200元; | |||||
6、不得克扣、截留、挪用员工福利待遇的 | 发现一次扣6分,并扣罚对应金额的3倍; | |||||
7、加强管理不得造成人员伤亡 | 发生伤亡扣10分,并扣罚8000元; | |||||
四 | 特别考核条例 | 1、人员未按承诺到位的,每少1人扣0.5分,责令整改后仍不到位的,每缺少1人,按该类人员月费用的3倍扣罚; | ||||
2、车辆未按承诺到位的,每少1辆扣1分,责令整改后仍不到位的,每缺少1辆,按该类车辆每月费用的3倍扣罚; | ||||||
3、在应对各级检查、重大活动、自然灾害以及突发事件时,不服从采购人统一指挥和调配的一次扣8000元,同时直接加扣10分; | ||||||
4、因脏乱差被媒体曝光或受到上级单位批评督办的,经查实后扣1500元,同时直接加扣5分; | ||||||
5、群众“随手拍”或信访举报发现1次20分钟内未及时整改处理的扣80元,一个地方被举报2次的扣200元; | ||||||
6、采购人通过智慧环卫平台监查,早、中、晚检查三次或以上,发现环卫保洁人员与管理人员在工作时间段内工作里程未达到300米的,扣0.5分/人;发现环卫保洁人员一人带两只及以上设备充数的或GPS定位设备放在车上,每一只扣2分;GPS设备故障报告每天在采购人上下午上班之前通过智慧环卫平台申报,同时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人。采购人工作人员核实故障报告后,发现与事实不符的,按不在岗(未作业)论处。 备注:人员的GPS设备发生故障若不事先报告的,按不在岗(未作业)论处。 | ||||||
7、经主管部门智慧环卫平台监管检查,随意变更范围、路线、时间的,每发现一次扣2分;每个垃圾清运点未清运的一次,每发现一次扣1分;行车作业速度超过规定时速(10km/h)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考核期内扫地车、洒水车、高压清洗车等使用不到位,每少一辆扣2分。 备注:车辆及其GPS设备故障报告每天在采购人上下午上班之前通过智慧环卫平台申报,同时以书面形式提交采购人。采购人工作人员核实故障报告后,发现与事实不符的,按未作业论处。GPS设备发生故障若不事先报告的,按未作业论处。 | ||||||
总分:100分 | 检查人员签字: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 考核总分: |
法人代表身份证 扫描件或复印件(正反面均须提供) |
被授权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扫描件或复印件(正反面均须提供) |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
序号 | 评分项目 | 投标文件索引(页码)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职称/证书 | 专业 年限 | 拟任岗位 | 类似经历 |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现场承担工作 | 备注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产地 | 数量 | 核定载重量(kg) | 已使用年限 | 持有形式 |
序号 | 甲方单位 | 项目名称 | 单个年度合同金额 | 合同主要内容 | 合同讫止时间 | 备注 |
序号 | 甲方单位 | 项目名称 | 单个年度合同金额 | 合同主要内容 | 合同讫止时间 | 备注 |
序号 | 招标文件重述 | 偏离情况 | 偏离说明 |
注:如不填写,则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技术及商务要求。 |
项目名称 | 苍南县钱库镇2022年度环卫一体化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小写): |
(人民币,大写): | |
服务期限 | |
拟投入人员 | 总计 人,其中一线作业人员 人,管理人员 人 |
备注 |
序号 | 项目 | 年费用 | 数量 | 小计(元) | 备注 | |
1 | 人员成本费用 | 元/人/年 | 人 | 不得低于人员最低配置要求的319人,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 ||
2 | 作业车辆、船只费用 | 元/年 | 1项 | 不得低于投标总价的8%,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 ||
3 | 垃圾桶费用 | 元/个 | 个 | |||
4 | 垃圾中转站运维服务费用 | 元/年 | 1项 | |||
5 | 智能环卫运行费用 | 元/年 | 1项 | |||
6 | 其他费用(含公厕运行、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设备、额外新增车辆驾驶员或操作员等费用) | 元/年 | 1项 | |||
7 | 企业管理费及利润 | 元 | 1项 | |||
8 | 企业税金 | 元 | 1项 | |||
合计 | 小写: 元/年 大写: 元/年 | |||||
说明(投标供应商填写):环卫车辆、船只金额占投标总价的 %。 |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1 | 企业的体系认证证书 | 3 | 供应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上体系证书中每种有一本得1分,此项最多得3分。 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页面截图(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未提供不得分。 |
2 | 供应商的的业绩 | 2 | 1、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接过城镇(市)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不包括农村、高速公路风景区、小区、单位内部和物业保洁),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1分。 2、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接过包含垃圾分类服务的项目,每提供一个得0.5分,最高得1分。 备注:①合同业绩须为本次投标人的业绩,合同服务期需为12个月及以上,否则不得分,投标人的独立法人子公司、参股公司的业绩均不予认可。 ②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合同清晰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提供的扫描件模糊不清或不提供的不得分。 |
3 | 项目管理人员能力 | 3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1年及以上环卫作业项目管理经验的得2分;具有3年及以上环卫作业项目管理经验的得3分。 注:①提供合同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未提供不得分; ②提供投标截止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未提供不得分。 |
4 | 环卫车辆配置 | 8 | 在满足采购人 “车辆最低配置要求表”的基础上: ①额外提供1辆重型压缩式垃圾车用于本项目的得1分,最高得1分; ②额外提供1辆重型一体式洗扫车用于本项目的得1分,最高得1分; ③额外提供1辆重型洒水车用于本项目的得1分,最高得1分; ④额外提供1辆挖机用于本项目的得1分,最高得1分。 ⑤额外提供1辆用于建筑垃圾运输的自卸汽车用于本项目的得1分,最高得1分。 ⑥额外提供1辆10吨(核定载质量)垃圾转运车用于本项目的得1分,最高得1分。 ⑦额外提供1辆电动四桶垃圾分类车用于本项目的得0.5分,最高得2分。 车辆持有形式为自有和已租赁或承诺中标后购买或租赁。 车辆持有形式须分别对应提交如下证明材料: ①自有车辆:以提供行驶证(带车辆照片)扫描件、车辆全身彩色照片(注明车辆种类)为准; ②现已租赁车辆:以提供行驶证(带车辆照片)扫描件、车辆全身彩色照片(注明车辆种类)及对应车辆租赁合同(租赁期覆盖本项目服务期)为准; ③承诺中标后购买或租赁的车辆:以提供购买或租赁承诺书及车辆全身彩色照片(注明车辆种类)为准; ④电动车无需提供行驶证扫描件,如为自有另需提供购买发票。 供应商投标资料提供不全导致无法得分的,责任自负。 |
5 | 现状分析 | 2 | 供应商对项目范围内的环卫保洁现状、存在问题和环卫保洁难点、重点等问题进行调查剖析。 |
2 | 针对本项目存在的难点、重点等问题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 | ||
6 | 保洁方案 (14) | 2 | 道路清扫保洁方案:作业计划、排班详细、可行性等。 |
1 | 道路冲洗方案:内容详尽程度、针对性程度等。 | ||
2 | 河道保洁方案:作业计划、排班详细、可行性等。 | ||
2 | 公园、广场、公共绿地保洁方案及绿化养护方案:作业计划、排班详细、可行性等。 | ||
1 | 小广告治理方案:内容详尽程度、针对性程度等。 | ||
1 | 公厕保洁方案:作业计划、排班详细、可行性等。 | ||
2 | 垃圾收集与清运方案:创新、科学合理、可操作性等。 | ||
2 | 垃圾分类方案(包括易腐垃圾、可回收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垃圾等):内容详尽程度、针对性程度等。 | ||
1 | 两定四分方案:创新、科学合理、可操作性等。 | ||
7 | 安全生产方案 | 2 | 安全生产(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安全、人员安全、生产安全等)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方案:内容详尽程度、可行性、科学合理性等。 |
8 | 对接方案 | 2 | 在中标后与采购人、原承包单位的移交及对接方案:内容详尽程度、可行性、科学合理性等。 |
9 | 应对突发事情的响应及处理方案 | 2 | 应对城市应急(抗雪防冻、防台防汛、高温防暑)、突发事件的响应及处理方案:科学合理性、可操作性等。 |
10 | 疫情防控方案 | 2 | 应对疫情期间的保洁防控方案:科学合理性、可操作性等。 |
11 | 质量保障措施 | 2 |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详细的质量目标及分期目标,并提供保证措施以及规范用工措施。根据其合理性、具体性、可行性、规范性等进行打分。 |
12 | 各项工作的操作规程、标准及质量控制保障 | 2 | 根据对本项目各项工作所制定采用的操作规程、标准是否明确、科学、可行;质量的控制和检验手段是否科学、可靠。 |
13 | 保洁作业管理制度、措施 | 1 | 本项目的各项公众制度、内部岗位责任制度、管理运作制度、考核制度及标准等,要求符合规范,体现高标准、科学合理、详细完备;人员、设施、设备管理服务,行政文件资料等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
1 | 本项目的管理服务组织机构设置(附组织机构图)、运作流程(附运作流程图)、激励机制、监督机制、自我约束机制和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 | ||
14 | 智慧环卫系统管理方案 | 2 | 根据智慧环卫系统管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日常巡检、检查考评、垃圾收运、车辆定位、人员定位、考勤打卡、数据统计等实时督查检测功能)的创新、科学合理、可操作性等进行打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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