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主副食品配送招标公告(2024-VGBRNG-W1002)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7
金额
2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vgbrng-w1002
预算金额25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03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16
公告正文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主副食品配送
二、项目编号:2024-VGBRNG-W1002
三、项目概况: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预算金额:25万元(以实际发生的采购量为准)
3.本项目为资格标,不设实际报价,只报投标下浮率。
4.供应期:壹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新成立的申请人提供成立至今的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照《关于资格的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同时提供①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②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关于资格的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照《关于资格的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或军队单位或成立一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①提供《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需提供);②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除外))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参照《关于资格的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参与采购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不存在出于被禁止参与有关军队和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书面承诺书、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查询结果网页打印稿或截图,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为准,并加盖公章)(①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查询结果网页打印稿或截图,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为准,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上述三个内容必须同时提供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②参照《关于资格的声明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4.投标人应承诺遵守国家和军队有关法律及要求。(按要求提供《承诺书》)
5.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应提供有效期内《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12月26日

2025年01月03日
,每天上午
08:00

12:00
,下午
14:30

17:2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采购机构):
江门市鹤山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为“多证合一”证照,可不提供)
3.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声明函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格式自拟);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报名时则应当提交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自拟)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应提供有效期内《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1月16日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6日 09:30
(三)投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3楼)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1月16日 09:30
(二)开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3楼)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为“多证合一”证照,可不提供)
(3)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声明函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格式自拟);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报名时则应当提交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格式自拟)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应提供有效期内《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注:投标人的上述操作仅代表履行报名手续,真实性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是否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以评标结果为准。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1月16日09:00时至09:30时(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1月16日09:30时(北京时间)。提前、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4.本项目需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相关信息。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先生(标书获取)
联系电话:13380966053
地 址:广东省 江门市
十四、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小姐
联系电话:0750-3561121
地 址:广东省 江门市
详细地址:广东省江门市天河中路198号3幢208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3318665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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