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蕉城中心城区智慧停车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闽东西路、富春西路、万安西路、白马路白改黑工程补充通知[第(1)次答疑]
发布时间:2024-03-11 16:3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宁德蕉城中心城区智慧停车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闽东西路、富春西路、万安西路、白马路白改黑工程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
致各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招标项目编号为E3509020902100269002的《宁德蕉城中心城区智慧停车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闽东西路、富春西路、万安西路、白马路白改黑工程》的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补充通知及答疑如下:
一、补充修改部分:
1、原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9项的第22.1条:
29. |
22.1 |
开标时间 |
开标时间: |
现修改为:
29. |
22.1 |
开标时间 |
开标时间:2024年3月27日 09:00:00 |
二、答疑回复部分
问题1:请招标人明确该项目是否需要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投标阶段)》
回复:投标人无需提供《承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投标阶段)》,《主要材料和设备项目与价格表》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控制价清单。
问题2:项目技术负责人社保为分公司缴纳是否满足要求?请不要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请代理明确回复可以还是不可以。谢谢
回复: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可以予以认定。
问题3: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暂按31525749元(其中闽东西路10910737元,富春西路6059533元,万安西路7709709元,白马路6845770元),由4个子项的控制价文件组成,请代理合并子项控制价文件后重新发布。
回复:不合并。本项目为4个工程,先任意选一项工程的报价文件上传,再打包好4个项目报价文件在附件中上传。
问题4:(1)本项目暂按预算价进行招投标,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暂按31525749 元(其中闽东西路 10910737 元,富春西路 6059533 元,万安西路 7709709 元,白马路 6845770 元),其中含暂列金 1630261 元(其中闽东西路 600000 元,富春西路 80000 元,万安西路 367129 元,白马路 583132 元),(投标人自行报价(以数字形式填写具体金额报价)。中标后中标人的投标下浮率(下浮率=1﹣(投标总价-不可竞争价)/(暂定控制价-不可竞争价),下浮率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保持不变,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为依据,工程量按实结算。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金额仅作为招投标时使用,最终费用以蕉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审核后的金额为准。请问:本项目是不需要自行套价,只需填写投标金额吗? 如果需要自行组价,控制价分4个文件,是要自己合并成1个文件上传商务标吗?
答复:本项目是需要根据招标人提供的xml文件自行套价。本项目为4个工程,先任意选一项工程的报价文件上传,再打包好4个项目报价文件在附件中上传。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承担。
招标人:福建环三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