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经济开发区方安大街东侧地块市政排水工程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9 16:5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鹿泉经济开发区方安大街东侧地块市政排水工程项目(二次)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鹿泉经济开发区方安大街东侧地块市政排水工程项目(二次),招标人为 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鹿泉经济开发区方安大街东侧地块市政排水工程项目(二次)
2.2 建设地点: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
2.3 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本工程为鹿泉经济开发区方安大街东侧地块市政排水工程,包括雨污水管道安装、雨污水检查井、拆除及恢复混凝土路面、绿化移植及恢复等工程。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最高限价:941821.30元
2.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 工期:60日历天
2.8 质量标准:合格
2.9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如为新版资质可提供乙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投标人需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企业信息登记且通过。
3.2 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6月20日00时00分至2023年07月10日09时29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投标单位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相关招标文件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投标人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套。
4.3 本工程招标不采用其他形式的招标资料发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07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未在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河北鹿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石永刚
电话:0311-8219652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恒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西三庄街86号河北互联网大厦B座1610室
联系人:郑仔涵
联系电话:0311-87088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