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消防值勤服务”采购意向公开
(项目编号:2023-YG02-F1052)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我部 安保消防值勤服务 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项目 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参数 | 预算 金额 (万元) | 预计 采购 时间 | 备 注 |
1 | 安保消防值勤服务 | 本项目负责教学场所A、B两栋楼一楼入口处2个24小时值守点位固定岗值守、楼内公共区域巡逻、消防值勤等安保消防服务工作,人员需求为不少于8名安保员、2名消防人员。其中包括: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防止发生侵害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等治安刑事案件,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等检查巡逻工作,担负楼内公共设备设施守护。招标服务期为二年,为确保服务质量,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期满后采购单位对安保公司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合格后续签。 本项目预算每年约70万元,两年共计140万元,服务费用采取按月后付费方式以支票(或银行转账)形式按月结算,以服务情况为基本依据,每月进行服务考评,根据采购单位考评结果确认当月应付服务费数额。 交付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进场并交接完毕;服务时间为服务期2年;服务地点为石家庄市桥西区;服务方式为上门服务。 | 详见附件 | 每年约70万元,两年共计140万元, | 2023.12 |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意见反馈方式及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发送至指定邮箱aaally119@163.com (具体响应时间以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联系方式,提供营业执照附件等,并加盖单位印章(2页以上需加盖骑缝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初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2.预计交付时间及项目地点:
(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进场并交接完毕。
(2)服务时间:服务期2年。
(3)服务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
(4)服务方式:上门服务。
3.公告日期: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12日。
4.本项目相关采购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公示。
5.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