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0015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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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受理号(号)20230015362
项目名称东莞市和乐电子有限公司可穿戴设备与智能生活硬件总部项目
建设地点东莞市道滘镇蔡白村道厚路旁
建设单位东莞市和乐电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广东苏辰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东莞市和乐电子有限公司可穿戴设备与智能生活硬件总部项目属于迁扩建项目,位于东莞市道滘镇蔡白村道厚路旁,项目所在卫星中心位置坐标为:北纬22°58'18.158";东经113°40'44.396"。项目总投资35000万元,占地面积31294.14m2,建筑面积103335.65m2,项目主要从事耳机、智能手表、安防监控、能源电能存储、充电器、数据线的加工生产,年生产耳机2160万件、智能手表960万件、安防监控960万件、能源电能存储720万件、充电器1440万件、数据线1440万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项目设置集气装置对焊接、点胶、热熔、镭雕、加锡、清洁擦拭工序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废气经“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1排气筒,高度为50m);设置集气装置对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2排气筒,高度为50m);项目在破碎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项目设置集气装置对丝印、自动喷油、烘干、洗板、回流焊、镭雕、点胶、UV固化、热熔、加锡、激光焊接、清洁擦拭工序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废气经“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DA003排气筒,高度为50m);项目厨房油烟经高效静电型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2、废水:项目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耗损,不外排;洗板废水行收集后交有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不外排;项目厂区内实施雨污分流制,厂区内的雨水经雨水收集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中的较严值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引至东莞市道滘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项目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环境不造成明显影响。 4、固废:设置危废仓,产生的危险废物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设置一般固废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员工生活垃圾须避雨集中堆放,统一由环卫部门运往垃圾处理场作无害化处理,日产日清。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单位郑重承诺将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公示时间2023-08-03
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23391131
通讯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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