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开比选项目为宜宾智轨T1线时代广场站台餐饮商业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比选人为:四川川南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一、项目名称:宜宾智轨T1线时代广场站台餐饮商业设施设备采购公开比选项目
二、项目编号:YBQXZB-2024-0683
三、比选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包,设置1名中选人。本次招标范围为宜宾智轨T1线时代广场站台商业设施设备采购,包含门店组装设备(店铺主体结构制作及基础装修等);经营设施设备(食品制作设备、电蒸保温设备、收银设备、监控设备等),实际工程量与设备清单可到现场踏勘。
四、本项目资金情况
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金额为345124.2元(含税价),大写人民币叁拾肆万伍仟壹佰贰拾肆元贰角。
五、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基本账户开户行开具并盖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7.业绩要求:近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1个餐饮项目设备供应履约成功案例(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此项不作为第六章比选评分办法,第二条评标细则及标准中履约经验加分项。
六、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1)自2024年9月7日00时00分至2024年9月12日00时00分通过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http:llzb.shudaojt.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比选文件。供应商注册详见上述网站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
(2)比选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供应商需备注:宜宾智轨T1线时代广场站台餐饮商业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比选文件费(可简写)。
比选文件售价为5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比选文件费子账号,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3)比选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比选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比选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供应商购买比选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投标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比选文件截止之日前到招标人重新登记备案)。
(4)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上述要求获取本比选文件并登记,否则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
七、响应性文件的递交起止时间
(一)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性文件上传。
(二)响应性文件的解密
解密方式: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供应商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响应性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供应商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响应性文件,其投标无效。
八、提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及比选时间:2024年9月13日10时00分。
(一)开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11层蜀道集团招标管理服务中心开标室。
(二)评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11层蜀道集团招标管理服务中心评标室。
九、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zb.shudaojt.com)和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tfygcgfw.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现金: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投标人应于2024年9月12日23时59分前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材料集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营业部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以“蜀道集采平台”系统自动生成账号为准)
投标人需备注:宜宾智轨T1线时代广场站台餐饮商业设施设备采购公开比选项目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2)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最迟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十一、投诉渠道
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按照本章第2.4款、第5.4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
十二、凡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比选人信息
采 购 人:四川川南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翠屏区长江北路西段附三段106号
联 系 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831-7803936
(二)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宾市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9栋(商铺)2层6号
项目联系人:胡强
联系电话:0831-2200151
电子邮件:scqxzbyb08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