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tp-062422111597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工15959801101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苏工0591-87548640
标书截止时间2022/09/14
投标截止时间2022/09/29
公告正文

三钢长安路(北)、闽光三路及其交叉口改造EPC总承包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TP-062422111597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钢长安路(北)、闽光三路及其交叉口改造EPC总承包工程,项目业主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设计、施工、保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三明市三钢厂区内。

2.2项目建设规模:改造道路面积约5000M2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2.3.1.工程概况:本项目是对福建三钢长安路(北)、闽光三路及其交叉口原有水泥混凝土道路进行挖除,新建沥青混凝土道路及人行道,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新建电力管道、通信管道、道路地面交通标线、两侧新建LED路灯等设计施工。

2.3.2设计范围:本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等。主要工作内容包含如下:

(1)长安路(北):长安路(北)现状车行道宽9米(实际宽度以实测为准),路面为混凝土路面。本次改造按照次干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30km/h,将车行道拓宽至18米(不含中间绿化带),中间设置绿化带。

(2)闽光三路:现状道路为混凝土道路,车行道宽约8米。本次改造按照次干道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30km/h。

(3)长安路与闽光三路交叉口改造:现状道路为混凝土道路,本次改造按照次干道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为30km/h。

(4)施工区域涉及的地下管线:动力厂供水管、自来水厂水管、供水车间电缆、中燃管道、电业局电缆等。

2.3.3工程施工范围:总承包范围全部工作内容。主要有破除现状道路、新建沥青混凝土道路及人行道,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新建电力、通信管道、道路地面交通标线、两侧新建LED路灯和道路两侧景观提升(不含绿植)等;

2.3.4采购范围:总承包范围工程所需全部材料和设备采购、运输、验收保管及安装。

上述道路改造范围红线及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章节。

2.4工期要求:开工时间为合同生效时间,计划交工时间:合同生效后120日历天。其中全封闭期60日历天(道路需在60日历天内满足通行条件)。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全封闭期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支付1万元违约金;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计划交工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支付0.3万元违约金。

2.5工程质量要求:①勘察、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勘察、设计有关规范;②施工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③设备采购及安装质量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且满足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资质

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不低于市政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不低于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

②施工资质: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备1项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已取得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且仍在建)的市政类EPC总承包项目(其中的道路工程造价≥500万元),且由负责本项目施工的单位作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业绩。

(已完工业绩需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书复印件,在建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及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合同中未能体现造价相关参数的,可提供本业绩相关造价等证明材料)。

3.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限无注册执业资格的专业),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项目负责人可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委派或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

3.6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具备道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且应为主体工程设计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7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且应为主体工程施工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8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联合体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所有联合体成员为实施合同项目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9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29月9日90000秒至20229月14日235959(节假日照常发售),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的“投标”入口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成功后,通过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fycbid.cn:8000)的“投标”入口登录《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进入个人中心,选择本投标项目,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采购)文件。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采购)文件时,可以通过网银或电汇或银行转账(应在网银或电汇或银行转账上标注:221115971标书费)等方式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以网银方式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的系统可自动到账;若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支付的,则潜在投标人需上传缴款凭证,等待财务人员确认到账后,即可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请查看平台首页“客户指南”或咨询平台工作人员(咨询电话:0591-83708622、83708660、83709786)。未办理注册手续并购买、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4.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何一方购买招标文件均可。

5. 现场踏勘

招标人组织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时间:2022 年 9月16日上午9:00时,集合地点:三钢基建技改部一楼。现场踏勘联系人:曾工 15959801101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9月29日9时00分( 北京时间),地点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四楼本项目开标厅。

7.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 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中标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fycbid.cn:8000)、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fjsg.com.cn)网站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5楼505、506室

联系人:苏工、陈工

电 话:0591-87548640、87539904

电子邮件:493650588@qq.com

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118080100100102651

招标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三明市工业中路

联系人:张工、付工

电 话:0598-8205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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