霁虹桥文物保护工程结算审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X0100G2204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霁虹桥文物保护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结算审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霁虹桥文物保护工程结算审计项目
2.2服务地点:哈尔滨市
2.3项目概况及规模:霁虹桥文物保护工程结算,初审额约为5399万元
2.4服务期限:3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竣工结算审核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306,160.4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及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
3.4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按要求进行配备并承诺,投标人可视项目情况及招标人需要增加。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2年11月2日18时00分至2022年11月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24日9时30分,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4日9时30分。
6.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远程解密即可);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
其他事项: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该格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责任自负。
7.评标、定标方式
7.1本项目执行 “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取商务标、技术标定性评审原则,由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评选出合格的投标人,采用票决定标法定标方式确定中标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8.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管理方案。
8.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及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10.其他
10.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3年(2019年10月至投标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为准)。
10.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对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0.3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竟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
10.4按照《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哈发改联〔2021〕107号)的通知要求,自即日起至2022年6月底,在全市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凡掌握、发现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和建设等方面存在围标串标、违法发包、转包及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等问题证据、线索的,可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建局举报,举报材料应实名并附有效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将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和合法权益,反映和举报应实事求是,线索清晰,对真实性负责,严禁诬告陷害或蓄意损害他人利益,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举报电话:0451-87383186举报邮箱:zjjabc3177@126.com。
10.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6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友谊西路5888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451-87383134
招标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邮编:150070
联系人:邱女士、陈先生
联系方式:0451-84215818
电子邮箱:Dept2@guofa818.com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