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景东彝族自治县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程(EPC)招标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3
金额
1043.51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2/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43.51万元
招标联系人白艺13987996577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创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方馨1890879578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31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16
公告正文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景东彝族自治县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程(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景东彝族自治县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程(EPC)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新建水源保护区界标(桩)227根,水源地宣传牌30座,水源地标识牌74座,交通警示牌13块。新建隔离防护围栏25862m,新建公路防撞护栏648m。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其它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普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12-24 18: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0879-2310757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东分局 经办人: 白艺
办公电话: 13987996577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创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方馨
办公电话: 18908795789 移动电话: 18908795789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800202400551001001
标段名称: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景东彝族自治县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程(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12-31 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01-16 09:00
开标地点: 4楼开标厅405(市本级)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043.51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新建水源保护区界标(桩)227根,水源地宣传牌30座,水源地标识牌74座,交通警示牌13块。新建隔离防护围栏25862m,新建公路防撞护栏648m。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本项目位于普洱市景东县境内,项目区共涉及锦屏镇、安定镇、大朝山东镇、大街镇、花山镇、景福镇、漫湾镇、太忠镇、文井镇、文龙镇、林街乡、龙街乡、曼等乡 10 镇 3 乡,本项目共涉及18 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三家,且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文件及相关材料的签署和递交。 (5)承担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承担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各自资质等级确定资质等级。 (6)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后,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资质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法定证明文件,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若同一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项目负责人资格: (1)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并提供有效的社保证明或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2)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工程专业),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有效的社保证明或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业绩要求:
其他: 1、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有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或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2、拟配备项目施工其他管理人员要求: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满足工程设计、施工要求,由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自身实力进行拟派。 3、财务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并提供(2021、2022、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年度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成立不足 3 年的,提供已成立年份至今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 1 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仅需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查询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3)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5-01-16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4-12-23 23:13:45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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