虾峙一级渔港提升工程设计
发布时间:2023-04-11 14:0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虾峙一级渔港提升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虾峙一级渔港提升工程已由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普发改审[2023]1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虾峙一级渔港提升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最低要求详见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址:位于普陀区虾峙岛西侧。总用海面积约5.54公顷,新增岸线198米(均为人工岸线)。
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为虾峙一级渔港提升工程,主要建设渔业码头1座,码头长185米,宽12米。包括1500吨级渔船泊位1个,500吨级泊位2个,引桥2座及其他相关附属设施。并对码头港池及渔船锚地进行疏浚。项目投资匡算为3992万元。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计招标为一个标段,工作内容包括:虾峙一级渔港提升工程的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及后续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工作。
2.3 设计周期
(1)初步设计:签订合同并提供相关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稿,通过评审后20个工作日内提交报批稿;
(2)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40个工作日内提交施工图初稿,施工图设计通过评审后20个工作日内提交报批稿;
(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农林行业(农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渔港、渔业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并符合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浙江”(https://credit.zj.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12日~2023年4月18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须自行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zsztb.zhoushan.gov.cn),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购买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0580-2280957。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84041593。
4.3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5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递交至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陀区分中心(东港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6号楼4层)开标一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镇人民政府
地 址: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镇大岙一区20号
邮政编码:316100
联系人:俞快
电 话:0580-605731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万事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舟山市临城千岛路171号建设大厦A座1706室
邮政编码:316021
联系人:蒋惠飞
电 话:0580-2183189,0580-2620676
传 真: 0580-2620826
电子邮箱:523279744@qq.com
附件
附件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段 | 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虾峙一级渔港提升工程设计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农林行业(农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渔港、渔业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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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设计企业业绩要求 |
虾峙一级渔港提升工程设计 | 自2015年1月1日(以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在国内完成过1个渔港工程的设计业绩(至少包含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 |
业绩证明文件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的复印件。工程规模的解释顺序为: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如有), 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发包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以下情形除外:1)设计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2)设计业绩发生合法承继的,但需提供业绩合法承继的有效证明。
附件 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设计企业信誉要求 |
虾峙一级渔港提升工程设计 |
1、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情形; 2、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浙江”(https://credit.zj.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
注: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的日期为准。
附件 4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 设计企业财务要求 |
虾峙一级渔港提升工程设计 | 无 |
附件 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自 2020 年1 月 1 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 |
给排水设计分项负责人 | 1 |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电气设计分项负责人 | 1 |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造价分项负责人 | 1 | 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注:
1.投标人应在“主要人员资历表”后附拟委任主要人员的身份证(必须正反双面扫描)、职称证书的扫描件等。主要人员参加社保(投标截止时间前最近连续三个月)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能证明在本企业任职的相关证明材料。
2.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的日期为准。
附件 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
标段 | 其他要求 |
虾峙一级渔港提升工程设计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