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穗水商贸有限公司2024年度NB-IoT智能水表基表组件和电子组件采购项目澄清公告【项目编号:YG2202400011】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6/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440000070752287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0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广州市穗水商贸有限公司2024年度NB-IoT智能水表基表组件和电子组件采购项目澄清公告【项目编号:YG2202400011】
 
各供应商:
本澄清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采购文件不符,则以本澄清公告内容为准。请各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澄清公告,认真编制投标文件。
 
一、原采购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1.2项目编号”澄清如下:
原文:1.2项目编号:M4400000707522878
现文:1.2项目编号:YG2202400011
1.2.1广州市穗水商贸有限公司2024年度NB-IoT智能水表基表组件和电子组件采购项目(第一包):YG2202400011-XB-01
1.2.2广州市穗水商贸有限公司2024年度NB-IoT智能水表基表组件和电子组件采购项目(第二包):YG2202400011-XB-02
1.2.3广州市穗水商贸有限公司2024年度NB-IoT智能水表基表组件和电子组件采购项目(第三包):YG2202400011-XB-03
1.2.4广州市穗水商贸有限公司2024年度NB-IoT智能水表基表组件和电子组件采购项目(第四包):YG2202400011-XB-04
 
二、原采购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4.采购文件的获取”中“4.1获取时间”澄清如下:
原文:从2024年06月01日至2024年06月07日09时至30时(北京时间)。
现文:从2024年06月01日至2024年06月11日09时至30时(北京时间)。
 
三、原采购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5.响应文件的递交”中“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澄清如下:
原文:2024年06月0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现文:2024年06月11日09时至30时(北京时间),纸质响应保函(如有)或纸质响应保证保险(如有)及样品递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广州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703室。
 
四、原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方法“2.询比规则”澄清如下:
原文:2.1 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报价范围包括  但不限于工具及材料费、员工工资、福利费、管理费、上缴税金等 ,其中增值税税金:
√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部分)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
2.2 询比地址
×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网址:http://cgsys.gemas.com.cn/)平台
2.3 询比开始时间(同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截止后,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cgsys.gemas.com.cn/)平台自动拒绝询比截止时间后的响应文件
2.4 供应商依据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一次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
现文:2.1 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报价范围包括  但不限于工具及材料费、员工工资、福利费、管理费、上缴税金等,其中增值税税金:
√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
×(**部分)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算。
2.2 询比地址
×                
√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网址:https://www.gzsun.com.cn/)平台
2.3 询比开始时间(同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截止后,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gzsun.com.cn/)平台自动拒绝询比截止时间后的响应文件
2.4 供应商依据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一次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
 
五、原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2.4 评审结果”澄清如下:
原文:本项目按包编号从小到大顺序进行评审并推荐各包成交候选供应商,各包的评审程序如下:
评审委员会对满足采购文件初步评审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第四章的评审办法规定的价格调整方法对响应价格进行调整,并按调整后的响应价格(即经评审的最终响应价格)从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但响应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即推荐经评审的最终响应价格由低到高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经评审的最终响应价格由低到高排序第二的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经评审的最终响应价格由低到高排序第三的供应商为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经评审的最终响应价格相同的,实际响应总报价低的排先;经评审的最终响应价格和实际响应总报价均相同的,则由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情况自行确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并将推荐理由写入评审报告中。
同一供应商可以就本项目二个包进行响应,也可以只选择一个包进行响应。若同一供应商在多个有效包同时评审排名第一,则在其排名第一的包中确定其为其所响应包号最小的包的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并视为自动放弃其他包的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其他包则由该包经评审的第二名上升递补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
评审完成后,评审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每个包应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现文:本项目按包编号从小到大顺序进行评审并推荐各包成交候选供应商,各包的评审程序如下:
评审委员会对满足采购文件初步评审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第四章的评审办法规定的价格调整方法对响应价格进行调整,并按调整后的响应价格(即经评审的最终响应价格)从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但响应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即推荐经评审的最终响应价格由低到高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经评审的最终响应价格由低到高排序第二的供应商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经评审的最终响应价格由低到高排序第三的供应商为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经评审的最终响应价格相同的,实际响应总报价低的排先;经评审的最终响应价格和实际响应总报价均相同的,则由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情况自行确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并将推荐理由写入评审报告中。
同一供应商可以就本项目二个或以上包组进行响应,也可以只选择一个包进行响应。若同一供应商在多个有效包同时评审排名第一,则在其排名第一的包中确定其为其所响应包号最小的包的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并视为自动放弃其他包的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其他包则由该包经评审的第二名上升递补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
评审完成后,评审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每个包应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六、原采购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组成及格式附件“6.报价表”中《(2)分项报价表》澄清如下:
原文:①广州市穗水商贸有限公司2024年度NB-IoT智能水表基表组件和电子组件采购项目(第   包)分项报价表(适用于第一包、第二包)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产地、品牌
数量
单位
综合单价(元)
①=②+③+④
其中:
小计(元)
备注
除接管和螺母之外的单价②
接管单价③
螺母单价④
 
 
1
智能水表基表组件
DN15
 
120000

 
 
 
 
 
 
2
智能水表基表组件
DN20
 
360000

 
 
 
 
 
 
3
智能水表基表组件
DN25
 
120000

 
 
 
 
 
 
响应总报价:
 
 

注:
②广州市穗水商贸有限公司2024年度NB-IoT智能水表基表组件和电子组件采购项目(第   包)分项报价表(适用于第三包、第四包)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产地、品牌
数量
单位
综合单价报价(元)
小计(元)
备注
1
智能水表电子组件
DN15
 
120000

 
 
 
2
智能水表电子组件
DN20
 
360000

 
 
 
3
智能水表电子组件
DN25
 
120000

 
 
 
响应总报价:
 
 

 
现文:
①广州市穗水商贸有限公司2024年度NB-IoT智能水表基表组件和电子组件采购项目(第一包)分项报价表(适用于第一包)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产地、品牌
数量
单位
综合单价(元)
①=②+③+④
其中:
小计(元)⑤=①×数量
备注
除接管和螺母之外的单价②
接管单价③
螺母单价④
 
 
1
智能水表基表组件
DN15
 
72000

 
 
 
 
 
 
2
智能水表基表组件
DN20
 
216000

 
 
 
 
 
 
3
智能水表基表组件
DN25
 
72000

 
 
 
 
 
 
响应总报价:
 

注:若分项费用的计算依据、过程和公式不便在表中表述,可单独另附表格或描述进行说明。
 
②广州市穗水商贸有限公司2024年度NB-IoT智能水表基表组件和电子组件采购项目(第二包)分项报价表(适用于第二包)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产地、品牌
数量
单位
综合单价(元)
①=②+③+④
其中:
小计(元)⑤=①×数量
备注
除接管和螺母之外的单价②
接管单价③
螺母单价④
 
 
1
智能水表基表组件
DN15
 
48000

 
 
 
 
 
 
2
智能水表基表组件
DN20
 
144000

 
 
 
 
 
 
3
智能水表基表组件
DN25
 
48000

 
 
 
 
 
 
响应总报价:
 

注:若分项费用的计算依据、过程和公式不便在表中表述,可单独另附表格或描述进行说明。
 
③广州市穗水商贸有限公司2024年度NB-IoT智能水表基表组件和电子组件采购项目(第三包)分项报价表(适用于第三包)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产地、品牌
数量
单位
综合单价报价(元)
小计(元)
备注
1
智能水表电子组件
DN15
 
72000

 
 
 
2
智能水表电子组件
DN20
 
216000

 
 
 
3
智能水表电子组件
DN25
 
72000

 
 
 
响应总报价:
 

注:若分项费用的计算依据、过程和公式不便在表中表述,可单独另附表格或描述进行说明。
 
④广州市穗水商贸有限公司2024年度NB-IoT智能水表基表组件和电子组件采购项目(第四包)分项报价表(适用于第四包)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产地、品牌
数量
单位
综合单价报价(元)
小计(元)
备注
1
智能水表电子组件
DN15
 
48000

 
 
 
2
智能水表电子组件
DN20
 
144000

 
 
 
3
智能水表电子组件
DN25
 
48000

 
 
 
响应总报价:
 

注:若分项费用的计算依据、过程和公式不便在表中表述,可单独另附表格或描述进行说明。
 
七、阳光平台系统生成的响应文件格式与采购文件不符,以采购文件为准。
 
 
广州市穗水商贸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04日
 
相关附件
澄清公告0604.doc
澄清公告(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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