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名称: 宁波市第九医院
二、 采购项目名称: 宁波市第九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 NBGD-20191167S
四、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19-10-18
七、 定标/成交日期: 2019-11-07
八、 中标/成交结果:
子包 | 名称 | 数量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1 | 胰岛素泵 | 1 | 59800元 | 宁波康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2 | 免散瞳眼底相机 | 1 | 168000元 | 宁波高宏达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
3 | 鼻咽喉镜及频闪光源 | 1 | 490000元 | 杭州执达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4 | 耳科手术动力系统 | 1 | 390000元 | 宁波旅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5 | 鼻阻力仪 | 1 | 168000元 | 杭州执达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6 | 低温等离子灭菌器 | 1 | 1290000元 | 宁波康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7 | 医用定制被服 | 1 | 249620元 | 宁波来德医院服饰有限公司 |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徐辉,朱炳甫,陶敬阳,饶远,范东南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宁波光大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颜祯祥
联系电话:0574-87317830
传真:0574-87317660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001室
2、采购人名称:宁波市第九医院
联系人:范东南
联系电话:0574-55012967
传真:/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祥北路68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
联系人:张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388097
传真:/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