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2022年排水净水材料外加碳源(包2)采购及服务
金额
3.44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2/03/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44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文啸18623194914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4/15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2022-03-23 14:48信息来源:

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2022年排水净水材料外加碳源(包1、包2)采购及服务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2022年排水净水材料外加碳源(包1、包2)采购及服务(项目名称),招标人为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其中,重庆西永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重庆白含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重庆港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重庆土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重庆西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重庆茶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重庆市大九排水有限公司、重庆市沙坪坝排水有限公司、重庆市大渡口排水有限公司由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代为招标。中标后,中标人与各单位分别签订合同。

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包1工业葡萄糖、包2复合碳源(材料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采购清单

包1:工业葡萄糖采购清单

货物清单

规格

使用单位

送货地点

(污水处理厂)

招标数量(吨)

时间

备注

工业

葡萄糖

DE值≥80%,干物值≥50%,PH 3.0~6.0 ,其余参数以GB/T 20885-2007 为准。

鸡冠石

污水处理厂

重庆市南岸区

鸡冠石镇正街99号

10000

1年

1、招标数量为暂定量;

2、供货有效期为1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包2:复合碳源采购清单(不含甲醇、葡萄糖、乙酸钠)

货物名称

规格

使用单位

送货地点

招标数量(吨)

时间

备注

复合碳源

1、外观:无色或微黄色透明液体;

2、CODCr(mg/L)≥4.0×105

3、BOD5/CODCr(mg/L)≥0.6;

4、pH:4.0-9.0;

5、密度(20℃)/(g/cm3):0.9-1.26;

6、水不溶物的质量分数/%:≤0.2;

7、总磷的质量分数/%:≤0.0075;

8、总氮的质量分数/%:≤0.03;

9、闪点≥93℃

大九污水

处理厂

重庆市大渡口区

跳磴镇西小路80号

2000

1年

1、招标数量为暂定量;

2、供货有效期为1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白含污水

处理厂

九龙坡区含谷镇

2500

大渡口污水

处理厂

重庆市大渡口区

八桥镇民新村

四社尚洁路1号

1000

港城污水

处理厂

重庆市南岸区

广阳镇明月村

大地坝

1300

沙坪坝污水

处理厂

重庆市沙坪坝区

井口镇南溪村

双漩子组80号

690

西永污水

处理厂

重庆市沙坪坝区

土主镇明珠山村

黄泥堡组70号

2628

土主污水

处理厂

重庆市沙坪坝区

土主镇李家坝

向家坪村

4460

西彭污水

处理厂

重庆市九龙坡区

西彭镇泥壁村6社

732

鸡冠石

污水处理厂

重庆市南岸区

鸡冠石镇正街99号

17557

茶园污水

处理厂

重庆市南岸区

迎龙镇四坪村

1533

合计

34400

注:①本次招标以供货每吨固定综合单价为投标价;供货数量为暂定量,具体数量以甲方书面确认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

②投标人可选择包1、包2中任意合同包进行投标,也可以参与全部合同包的投标(对包1、包2均进行投标的须分别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③鸡冠石污水处理厂、西永污水处理厂、白含污水处理厂、沙坪坝污水处理厂、大渡口污水处理厂、大九污水处理厂、港城污水处理厂无吊装设备,由乙方自行考虑相关影响并承担相关风险、费用等。

④白含污水处理厂三期、土主污水处理厂、西永污水处理厂、沙坪坝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港城污水处理厂、大渡口污水处理厂、大九污水处理厂、鸡冠石污水处理厂无复合碳源投加装置及储存装置,由乙方自行考虑相关影响并承担相关风险、费用等。

2.2根据甲方书面通知的时间,在6小时内运到甲方指定的供货污水处理厂现场并完成下车、搬运入库、现场清理等工作。

2.3供货数量、时间和批次:本次招标数量为暂定量,根据实际情况与招标人的要求进行供货,具体数量以招标人书面确认并经招标人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供货时间达到合同约定要求。

2.4按照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资质机构对货物批次抽检,抽检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抽检结果如不满足招标文件、合同等要求,招标人有权不予支付该批货款,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00】元/次的违约金,且若影响甲方生产经营和(或)造成货物的使用延误、水质超标等甲方损失,乙方还应完全赔偿甲方损失,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若抽检不合格次数累计超过【2】次(含【2】次),乙方除应按约支付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单方解除/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乙方承担。检测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6供货期:1年(具体供货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资格证明文件除要求是原件的以外均为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对投标人适用要求

3.1 包1工业葡萄糖只有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投标,否则为废标。

3.1.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法人地位的企业,可以是招标产品的生产企业或者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商。(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1.2生产企业投标人不得再将自己的产品授权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生产企业针对同一品牌的产品,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视为废标;代理商投标人须具备生产企业对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提供授权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3投标人须提供1年售后服务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1.4投标人必须提供在重庆市主城区的运输保障,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是委托第三方运输,需提供《委托合同》和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章。复印件须清晰可辨)。

3.1.5 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任意一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食用葡萄糖或者工业葡萄糖4000吨的销售业绩。(提供销售合同、提供由税控系统导出的该产品年度销售发票清单(以清单为准,清单应包括产品名称、数量、金额、单位),和开票金额最大的前十张发票复印件,以上资料原件备查)。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提供自身业绩;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可为授权生产企业的业绩也可为自身业绩,但代理商或经销商与生产商之间的购销合同不满足要求。

3.1.6投标人必须在渝设有办事机构和库房,保证按时供货,供货不超过6小时到达招标人指定的使用现场的承诺书。(须分别提供办事机构和库房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自有房屋的产权证明复印件,两者为同一地点的须在租赁合同中注明,以及承诺书原件)

3.1.7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生产企业授权代理商参与投标的,生产企业需提供资料可以是生产企业盖鲜章的复印件)。

3.2 包2复合碳源只有符合下列条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投标,否则为废标。

货物名称

投标人类型

认证书

业绩

复合碳源

生产企业

提供经中国认监委批准注册的认证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及认证机构经中国认监委批准注册的证明资料。

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签订时间为准),任意一年内具有国内市政污水行业复合碳源销售量达到4000吨及以上(提供销售合同、提供由税控系统导出的该产品年度销售发票清单(以清单为准,清单应包括产品名称、数量、金额、单位),和开票金额最大的前十张发票复印件,以上资料原件备查)

代理商

或经销商

提供产品生产企业通过经中国认监委批准注册的认证机构颁发的ISO9001认证证书及认证机构经中国认监委批准注册的证明资料。

提供代理商或经销商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签订 时间为准),任意一年内具有国内市政污水行业复合碳源销售量达到4000吨及以上(提供销售合同、提供由税控系统导出的该产品年度销售发票清单(以清单为准,清单应包括产品名称、数量、金额、单位),和开票金额最大的前十张发票复印件,以上资料原件备查)

3.2.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法人地位的企业,且为招标产品的生产企业或者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同时提供生产企业该项目备案证明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或批复)。

3.2.2生产企业投标人投标时,不得再将自己的产品授权给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本次投标,否则都视为废标。生产企业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都视为废标,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人须具备生产企业对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提供授权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2.3投标人必须提供在重庆市内的运输保障,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是委托第三方运输,请提供《委托合同》和第三方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4投标人须提供1年售后服务承诺(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2.5生产企业投标人此次投标所提供的材料必须是自己工厂所制造的产品,不得外购他人产品(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2.6投标人必须在重庆市内设有300吨的储药装置,并有充足的库存物资,保证按时按质按量供货,供货不超过6小时到达招标人指定的使用现场的承诺书。(投标人需提供自有产权证明或租用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储药装置照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按时按质按量供货承诺书原件)。(招标人有权考察上述所列事项得真实性,如投标文件与事实不符,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2.7投标人须承诺免费为鸡冠石污水处理厂提供不小于200立方米的液体储存、加药装置 (包括但不限于药箱、加药泵、加药管道等供货、安装、调试),保证复合碳源能够正常稳定持续投加,造成损失及影响,责任由投标人全权承担。具体安装地点以鸡冠石污水处理厂要求为准。投标人免费提供剩余各厂符合要求的储存和加药装置,保证复合碳源能够正常稳定持续投加,造成损失及影响,责任由投标人全权承担。具体安装地点以各处理厂要求为准。(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3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或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近3个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4以上资料除注明要求提供原件外,均须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3月23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现金、支付宝、微信均可)。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4月1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具体请登陆《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或递交文件当日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显示屏)。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cqggzy.com)上发布。

招 标 人: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滨路126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023-67767416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88号

联 系 人:文啸

电 话:18623194914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