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分公司综合办公楼改扩建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分公司综合办公楼改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己由上级主管单位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辽宁中志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原办公类建筑地上二层,局部三层,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原建筑面积1447平方米;改扩建范围:原建筑二层改为三层,向西扩建12米,向东扩建10.2米,结构形式为钢框架结构,抗震等级为四级,改扩建完成后建筑面积2511.6平方米(具体内容以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包括: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分公司综合办公楼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实施、完成(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采购、施工安装、试运行、调试验收等)及缺陷修复(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服务等),本项目共划分为 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时间:2021年6月1日,计划完工时间:2021年12月31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为自实际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2.4 招标控制价 :7,367,46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本次招标要求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
等级
1、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并且具有钢结构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5、投标人应具有与大连市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协调能力,工程开工后如因任何外界因素导致工程停工或无法继续施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投标人需提供相关声明)。
财务
能力
投标人在2020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注:投标人需提供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主要
人员
1、 项目经理(1名):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 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1名):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档案员、材料员、注册造价师各至少一名并持证上岗。
注:①主要人员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②主要人员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 114号) 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进行分包、转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 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5) 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相关证明或投标人在社保系统打印的被授权人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缴费明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4月30日至2021年05月11日,每日 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 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下述相关原件、简装成册的存档资料(A4纸幅 面、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简装、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一式一套),在辽宁中志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市沙河口区峦泉宇庭9号楼1楼)获取招标文件:
① 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获取,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 上述资料装订入存档资料(不含二代身份证原件);
② “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被授权人与投标人单位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或“投标人在社保系统打印的被授权人在投标人单位社保缴费明细”的原件,上述资料的彩色影印件装订入存档资料;
③ 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彩色影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由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材料)原件,上述资料的全本彩色影印件装订入存档资料;
④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档案员、材料员、注册造价师相应证件原件,上述资料的全本彩色影印件装订入存档资料;
⑤ 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上述资料的全本彩色影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入存档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图纸售价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投标人须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4万元,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4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5月20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4 开标室(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 (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5本次招标釆用综合评估法。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dl.gov.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 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 联系方式
招 标人:辽宁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分公司
地 址:大连市金州区光明街道洪家屯206号
邮政编码:116100
联系人:董先生
招标代理:辽宁中志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峦泉宇庭9号楼1楼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15002473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