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嘉鱼县人民检察院档案室安装及设备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金额
45.9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7/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20001202406001120
预算金额45.98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志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赤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佘孟尼13329993691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嘉鱼县人民检察院档案室安装及设备采购项目

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420001202406001120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000-2024-07709

三、项目名称

嘉鱼县人民检察院档案室安装及设备采购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桓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政府东山街道办事处东岳村161号

中标(成交)金额:45.98(万元)

综合评分法:88.69(分)

货物类

名称:监控管理服务器

品牌(如有):动环通

规格型号:DC-Lserver

数量:1.0

单价:25600.0元

五、评审小组成员

骆名发(组长)甘斌、张秋林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4-07-10

2、评审地点:咸宁市咸安区银桂路188号(咸安区经发集团隔壁)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经与采购人协商,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2、收费金额:0.85(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提出的,提出时间以邮寄件上的寄出邮戳时间、快递件上签注的寄出时间为准)。质疑时需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 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hbcczb@qq.com。如仅以邮寄、邮件形式发送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质疑。

2信息发布媒体:本次中标成交)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嘉鱼县人民检察院

   址:嘉鱼县鱼岳镇发展大道157号

联系方式:李志强 177627806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湖北赤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咸宁市咸安区银桂路188号(咸安区经发集团隔壁)

联系方式:佘孟尼 133299936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佘孟尼

   话:13329993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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